根据国际工程管理的通行做法,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将得到大力推行和发展,特别是投标保证、履约保证和支付保证在我国工程管理领域将得到广泛运用,它将是充分保障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同时必将推动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逐步走向成熟。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可以进行现场考察,主要取决于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和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情况的了解程度。
如果对中标候选人情况还不十分清楚,特别是涉及科技项目中的有关问题,必须现场考察其是否具有承担能力、中标项目合同的履行能力时,招标人就可以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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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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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对投标人进行招标选择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1要审查。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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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公示中标候选人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5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通过该条规定可知,公示的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3日内,公示与公告均是为了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制度,二者区别在于向社会公开的时间点不同,前者是在最终结果确定前,后者是在最终结果确定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就应 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非出现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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