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进职业教育实施的办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8:53:02 214 人看过

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长期以来是实行中央统一领导下分级分工,按系统归口,有业务部门领导,有教育部门实行综合管理,技工学校由劳动部门综合管理,中等以下的职业教育以地方为主进行多元化管理体制。

第三章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举办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指导和扶持。

第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农村经济、科学技术、教育统筹发展的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十九条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国家鼓励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发展职业教育。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

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

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合同。

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举办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企业或者实习场所。

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有相应的经费。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培训的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证书。

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

职业教育的发展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多方配合才能有很好的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也要贯彻坚持产教结合的原则,以此促进经济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能够真正的做到职业教育成果为国家所需,能够主推国家经济的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保障我国职业教育的条件是什么?
    自1978年我国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来,职业学校招生的人数不断攀增,极大的提高了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质量,职业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所以国家应当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便利的条件。第四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第二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本部门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职业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应当逐步增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职业教育的经费。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
    2023-03-16
    328人看过
  •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规定,原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目录为10类115种。(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包括中暑、航空病、手臂振动病。(5)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包括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6)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噪声性耳聋、铬鼻病、牙酸蚀病。(9)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砷所致肺癌和皮肤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等。(10)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和棉尘病等。一、职业病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2、劳
    2023-03-23
    494人看过
  • 我国的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规定,原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目录为10类115种。(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包括中暑、航空病、手臂振动病。(5)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包括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6)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噪声性耳聋、铬鼻病、牙酸蚀病。(9)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砷所致肺癌和皮肤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等。(10)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和棉尘病等。一、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考虑什么因素1、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1)病人的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
    2023-02-17
    427人看过
  •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规定,原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目录为10类115种。(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包括中暑、航空病、手臂振动病。(5)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包括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6)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噪声性耳聋、铬鼻病、牙酸蚀病。(9)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砷所致肺癌和皮肤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等。(10)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和棉尘病等。一、职业病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2、劳
    2023-03-26
    479人看过
  • 通过哪些措施可实现教育救助
    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一、军人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呢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
    2023-04-01
    244人看过
  • 我国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谁规定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一、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二、老师是国家发工资吗老师
    2023-03-27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9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受法律保护。提倡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与国外及、、地区合作办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举办或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9
      职业学校教育是可以向受教育者颁发学历证书的,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
    • 辽宁省职业教育办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0
      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举办或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8
      滥发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