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2:20:16 165 人看过

海事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船舶所有权及/或国籍*登记.

船舶所有人名称(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

船舶经营人名称(盖章)年月日

船名(汉字)(拼音)曾用名

初次登记号船舶呼号IMO编号

船籍港原船籍港船体材料

船舶种类船舶价值建成日期

造船厂名造船地点

改建日期及地点

尺度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

吨位总吨;净吨

主机种类;数目;总功率千瓦

推进器种类;数目

航行区域取得所有权日期

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船舶经营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船舶共有情况:

提交申请材料情况

应已

交交

应已

交交

申请书□□

船舶名称申请书□□

身份证件□□

营业执照□□

发票□□

合同□□

交接文件□□

技术证书□□

购船,建造或改建批文□□

注销证明□□

船舶证书□□

航线批文□□

13.□□

14.□□

15.□□

16.□□

备注:

退还签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

*划去不适用项

*此表为二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海事局(处):No.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请予核准.

抵押人名称(盖章)

抵押权人名称(盖章)

年月日

船名船籍港船舶呼号IMO编号

登记号船舶种类船体材料船舶价值

尺度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

吨位总吨;净吨

船舶所有人名称

抵押权人名称,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债权数额抵押金额

受偿期限利息率

原有抵押情况:

提交申请材料情况

应已

交交

应已

交交

申请书□□

船舶名称申请书□□

身份证件□□

营业执照□□

发票□□

合同□□

交接文件□□

技术证书□□

购船,建造或改建批文□□

注销证明□□

船舶证书□□

航线批文□□

13.□□

14.□□

15.□□

16.□□

备注:

退还签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

*此表为二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

海事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船舶登记项目变更/船籍港变更/共有情况变更*登记,请予核准.

船舶所有人/抵押人名称*(盖章)

抵押权人名称(盖章)

年月日

船名初次登记号码

船舶呼号船籍港

船体材料船舶种类建成日期

造船厂名造船地点

改建日期及地点

尺度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

吨位总吨;净吨

主机种类;数目;总功率千瓦

推进器种类;数目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世间

抵押权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船舶所有人/抵押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船舶共有情况:

提交申请材料情况

应已

交交

应已

交交

申请书□□

船舶名称申请书□□

身份证件□□

营业执照□□

发票□□

合同□□

交接文件□□

技术证书□□

购船,建造或改建批文□□

注销证明□□

船舶证书□□

变更文件□□

13.□□

14.□□

15.□□

16.□□

备注:

退还签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

*1,划去不适用项

2,船名及初次登记号码必须填,其它仅填变更后的内容.

此表为二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海事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租赁,请予核准.

出租人名称(盖章)

承租人名称(盖章)

年月日

船名船籍港船舶呼号

IMO编号登记号码船舶种类

尺度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

吨位总吨;净吨

船舶所有人名称

租赁契约号;租金

租期;起租日期;终止日期

提交申请材料情况

应已

交交

应已

交交

申请书□□

船舶名称申请书□□

身份证件□□

营业执照□□

发票□□

合同□□

交接文件□□

技术证书□□

购船,建造或改建批文□□

注销证明□□

船舶证书□□

航线批文□□

13.□□

14.□□

15.□□

16.□□

备注:

退还签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

*此表为二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

海事局(处):No.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船舶所有权/国籍/抵押权/光船租赁*注销登记,请予核准.

船舶所有人/出租人/抵押人名称*(盖章)

承租人/抵押权人名称*(盖章)

船舶所有人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船名曾用名初次登记号

船舶呼号船籍港IMO编号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

船体材料船舶种类建成日期

造船厂名造船地点

改建日期及地点

尺度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

吨位总吨;净吨

主机种类;数目;总功率千瓦

推进器种类;数目

船舶所有人/抵押人/出租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抵押权人*名称及地址

联系电话

新船籍港名称

提交申请材料情况

应已

交交

应已

交交

申请书□□

船舶名称申请书□□

身份证件□□

营业执照□□

发票□□

合同□□

交接文件□□

技术证书□□

购船,建造或改建批文□□

注销证明□□

船舶证书□□

航线批文□□

13.□□

14.□□

15.□□

16.□□

备注:

退还签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

*划去不适用项

*此表为二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钢船登记申请书

海事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废钢船登记.

船舶所有人名称(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船名曾用名原船籍港

初次登记号船舶呼号船舶种类建成日期

造船地点改建日期及地点

尺度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

吨位总吨;净吨

主机种类;数目;总功率千瓦

推进器种类;数目

船舶所有人名称联系电话

船舶所有人地址邮政编码

船舶拆解单位联系电话

船舶拆解地点取得所有权日期

船舶共有情况:

提交申请材料情况

应已

交交

应已

交交

申请书□□

船舶名称申请书□□

身份证件□□

营业执照□□

发票□□

合同□□

交接文件□□

技术证书□□

进口批文□□

注销证明□□

船舶证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14.□□

15.□□

16.□□

备注:

退还签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

*此表为二联

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和《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申请使用船舶名称个.

序号

船名(汉字)

汉语拼音

是否系列船名

曾用名

1

2

3

4

5

申请人:(船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登记

机关

意见

(登记机关名称)经办人:年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

核准

机关

意见

(登记机关名称)经办人:年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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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所有者申请船舶国籍,除根据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根据船舶航空区的相应验证以下文件:(1)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者应根据船舶种类验证法定船舶验证机构发行的以下有效船舶技术证书:1、国际吨位测量证书2、国际船舶重线证书3、货船结构安全证书4、货船设备安全证书5、乘客定额证书6、客船安全证书7、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8、国际防止油污证书9、货船安全证书10.其他航空证书有关。(二)国内航行的船舶,船舶所有者必须根据船舶种类提交法定船舶检验机构发行的船舶检验证明书和其他有效船舶技术证明书。从国外购买有外籍的船舶,船舶所有者在申请船舶国籍时,还应提供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发行的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在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舶,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予以核准并发给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过期怎么办船舶国籍证书过期的处理方式为:带着相关资料去海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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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的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第一条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的管理,照顾船员和船舶的合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国际航行船舶(以下简称船舶)进境时,船舶负责人应在《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物品、货币、金银清单》(见附件一)中如实填写烟、酒的类别、数量,向海关申报。第三条船舶每航次挂港期间,从进境之日起,在港停留每十天准予船舶外留备用香烟三千支、酒五瓶;准予每一外籍船员外留自用香烟四百支、酒一瓶(不含啤酒类饮料)。外籍船员携带上岸的烟、酒每次不得超过香烟四十支、酒一瓶,累计总数不得超出上述本人外留数量。中国籍船员按照《海关对我国际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规定的限量予以外留,并必须经海关办理征免手续后,方准携带上岸。第四条不属本规定第三条核准外留的烟、酒,应全部集中储存,由船舶负责人在《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加封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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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主管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工作,设立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统一记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事项。同一民用航空器的权利登记事项应当记载于同一权利登记簿中。第四条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抵押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填写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提交本条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的相应文件。办理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人应当自援救或者保管维护工作终了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登记申请书,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提交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和有关债权证明。第五条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应当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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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取得原因的不同,船舶所有权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船舶的原始取得主要是建造。当新船建造完毕,即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权登记... 更多>

    #船舶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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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3
      船舶国籍登记条件如下: 1、船舶在本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有关文件、资料齐全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 (一)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1.国际吨位丈量证书; 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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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9
      悬挂在尾旗杆上的国旗代表了这艘船的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应当向本国或者其他国家政府登记取得国籍,并在船尾旗杆上悬挂登记国的国旗。登记国政府登记后,船舶应当遵守登记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并受到登记国的保护。除在本国登记外,国际航行船舶还可根据政治、军事和经济需要,选择在其他国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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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船舶国籍登记条件有:提交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其他有效船舶技术证书;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国际吨位丈量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等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已在外国登记的船舶,需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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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所有权申请书:(一)申请书填写完整、规范,填写的内容与所附材料一致。(二)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三)材料齐全、有效。(四)申请人身份符合规定。(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其他要求: 1.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齐全。 2.船舶名称经过核准。 3.对需移交档案的船舶,船舶登记档案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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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不在我国登记就不能悬挂中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条船舶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第四条船舶不得有双重国籍。在国外注册的船舶,未中止或取消原注册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