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制度改革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9:01:26 404 人看过

一、工资制度改革有何规定

1、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各企业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加快基本工资制度改革。岗位划分明确的企业,应大力实行符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的岗位绩效工资制,按照岗位劳动差别和实际贡献拉开分配差距。企业内部取消人员身份界限,实行竞争上岗,能上能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调整工资结构,将平均发放的工资性补贴纳入岗位绩效工资,工资整体水平较高的企业,绩效工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60%。

试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地区,企业可参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价位信息,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各类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企业工资支付的具体标准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做到能增能减。

2、建立科技人员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企业科技人员主要实行按岗位、任务以及技术成果确定报酬的分配办法。岗位工资按照科技人员的技术职务以及在技术项目中承担的任务、作用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差距应适应拉大。

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成果转化主要贡献人的主要奖励措施有:

(1)可以从实施科技成果的新增留利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

(2)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的,可从所得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部分用于奖励。其中,对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贡献人的奖励,可不少于奖励总额的50%.

(3)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企业可在项目成功投产后连续3-5年内,从实施该科技成果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奖励。

(4)股份制企业可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在科技成果研究开发和实施转化中有重要贡献人员的报酬和鼓励,折为股份或出资比例,持股人依据所持股份或出资比例分享收益。

(5)在部分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试行股权奖励办法。企业可从近年国有净资产增值部分中划出不超过30%比例作为股份,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经营管理人员。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工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各类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初期工资待遇和定级水平。允许企业采取特殊工资福利措施,稳定和吸纳优秀科技人才。

3、销售人员实行工资与销售收入、货款回笼挂钩的分配办法

企业可根据经营管理目标的要求,确定销售人员的目标任务和相应的管理办法;根据目标任务以及难易程度,参照销售网点所在地的职工工资水平或相同职位人员的市场价位,制定销售收入工资含量包干办法,其实际收入应按照实际回笼货款考核兑现;也可采取按销售收入和实际回笼货款一定比例提成办法确定其工资收入。

二、什么是工资等级制度

工资等级制度指对从事不同岗位、担任不同职务的职工,根据其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操作熟练程度和工作责任大小等因素,划分劳动等级来相对区分其劳动差别,在按劳动等级规定相对应的工资等级标准,据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类基本工资制度。工资等级制度一般采取计时工资制的形式,如工人的基数等级工资制、职员的职务等级工资制等。工资等级制度计量的是职工潜在形态的劳动,只反映其可能提供的劳动量,而可能提供的劳动量同实际提供的劳动量往往存在差异。如果严格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实际支付工资时,就应在劳动考核的基础上,体现增减浮动。

三、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通过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适当拉开不同职务、不同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增强工资和级别的激励作用,鼓励公务员勤政廉政,为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二是严肃纪律,规范秩序。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形成严明有序的工资分配秩序。

三是统筹兼顾,缩小差距。妥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逐步将地区间和部门间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同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并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作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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