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已履行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是否免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7:00:42 407 人看过

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已履行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不免责。

交强险,其立法初衷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保护第三者受害人之权益。本案被保险人虽然与第三者已履行赔偿协议,但保险公司作为交强险赔偿之责任人依法仍然需要承担法律之强制性规定的赔偿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什么叫被保险人、保险人、第三者?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人,即第三者。
    2023-06-15
    356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遵守第三方调查规定?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需要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过,保险公司第三方调查公司虽然无调查权,但可以对投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勘验。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需要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他们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过,保险公司第三方调查公司虽然无调查权,但可以对投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勘验。 【 第 三 方 调 查 公 司 是 否 有 权 勘 验 投 保 人 提 供 的 资 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因此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同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
    2023-09-02
    67人看过
  • 逃逸致第三人受伤保险公司可不可以免责
    杨先生将自己的奔驰车借给好友刘先生使用。在一次驾车外出中,刘先生驾驶轿车在行驶中偏离方向,先撞上公路边的电杆,然后又撞上路边一栋房屋事发后,刘先生没报警,也没有等待交警前来处理,而是选择开车逃离事故现场。逃逸后,当地交警通过勘查取证、调查走访等,锁定并找到正在维修的肇事车辆。车主杨先生与撞损房屋主人经多次协商,赔偿房屋损失1万多元。而被撞的奔驰轿车,修车费花掉36万余元。刘先生为什么要逃走?刘先生解释,因撞坏房屋,担心遭到当地人殴打,所以驶离现场逃避责任。事后,杨先生拿着仍在保险期内的保险单等,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违反了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里肇事逃逸一项。杨先生不服,以自己未到场签署合同,保险公司也并未就免责条款进行明确告知为由,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当地法院审理确认,保险公司在杨先生投保时,未尽到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但保险公司向杨
    2023-06-08
    140人看过
  • 被保险人遭故意伤害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分歧意见: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叶某受伤根源于双方的斗殴,如果没有开始的斗殴行为,叶某的伤害便不会发生。既然保险合同约定斗殴属于免责事由,则应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再者,既然叶某的医药费已由加害第三人赔偿,根据公平原则,叶某也不能得到双重赔偿。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寿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理由是叶某的伤并非斗殴中造成,其被胡某等人打伤,与事发前的斗殴行为不存在时间上连续性,保险公司不能据此主张免责。而且,叶某虽然已从加害人身上得到了医疗费赔偿,但因二者的法律关系不同,保险公司同样不能主张免赔。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其主要理由如下:一、叶某的伤害不是斗殴造成,而属于意外伤害。1、《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应按约定给付保险金。本案中叶某的伤害属不属于意外伤害?根据我国人身保险条款的定义,意外伤害是
    2023-04-30
    388人看过
  • 保险公司可否追偿无责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案情】安某于2010年7月11日将其轿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2010年7月12日至2011年7月11日。保险期间内,刘某无证驾驶保险车辆与第三者牟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致牟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牟某亲属等就该起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牟某亲属110000元。保险公司履行完赔付义务后,向安某及刘某追偿,要求二人连带偿付保险公司垫付款112500元。安某称,自己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不应成为本案被告。【分歧】无证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后享有追偿权已为司法实务认可,但保险公司应将何者作为追偿对象,有以下两种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安某可以成为保险公司追偿对象。安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其对车辆具有直接的监督管理责任,尽管在车辆发生事故时,安某正在劳动教养,
    2023-04-19
    464人看过
  •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豁免保险是否
    保险公司如果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的话,是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法第十六条对保险人解除合同权利进行了限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以下事由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之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此种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5)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未按约定或法定期限支付当期费用的,合同效力终止,合同效力终止后两年内双方未就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达成协议的,
    2023-03-01
    119人看过
  • 保险公司会履行保险责任吗?
    交强险条款中没有规定逃逸为免赔责任,所以可以获得已投保的交强险赔付交强险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是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只要有责任,那么赔偿金额在强制三责险中的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交强险承担范围的,由当事人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施救费保险公司全赔吗?施救费在保险限额之内的,保险公司会进行全赔。道路交通
    2023-07-18
    487人看过
  • 在责任保险中第三人是否有权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给付
    有权,责任保险合同上之请求原因,在于第三人之请求。保险人之赔偿责任,实质上即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因此,第三人应当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023-06-15
    125人看过
  • 被保人放弃第三方求偿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所谓代位求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求偿是财产保险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积极的保障意义。在获得保险赔款之前,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求偿权是第一位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优于保险公司。但是,被保险人要想享受上述便利,还必须保证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不致因其行为而受到损害。例如,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不能同第三者责任方达成任何赔偿决定或放弃对第三方责任的追偿,否则,被保险人将失去
    2023-05-04
    293人看过
  • 无证驾驶被保险人投保保险公司可以免责么
    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也是免责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无证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免责?[案情]2009年5月22日,李某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萍乡市开发区玉湖十字路口方向沿安源中大道的非机动车道逆向往北院加油站方向行驶。11时40分,行经四季花城门口与相对方向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由郭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李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郭某负次要责任。李某的二轮摩托车已经向中国**财产保
    2023-08-10
    258人看过
  • 被保险人撞人致死保险公司担责
    日前,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何树荣的亲属诉张东伟及保险公司等三被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至此,该院用判决回答了一直以来存在的机动车参加第三人责任险,受害人能否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要求其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的争议。2004年7月19日20时25分左右,张东伟驾驶挂靠在滨海县天场物运有限公司的苏jh1385号解放牌货车,沿2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204国道565公里+917米处,与骑自行车由西向东横过公路的何树荣相撞,致何树荣受伤。后何树荣经响水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用去抢救费8146.3元,交通费500元。响水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经勘查认定,张东伟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没有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何树荣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两人在本起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双方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2004年5月9日,被告张东伟的苏jh1385号解放
    2023-04-23
    162人看过
  • 保险公司“免责”惹争议
    2008年12月1日上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民事索赔案件。不满两周岁的幼女意外遭遇车祸,肇事司机正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悲痛不已的孩子母亲随后将孩子父亲、车辆挂靠单位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18.6万元,一审法院没有当庭对本案作出宣判。法庭上,即是死者父亲又是肇事者身份的马朝法回忆了事发经过。他说,今年7月31日清早,与妻子吃过早饭之后,准备出门。马朝法准备发动车子时,妻子突然发现钱没带,就转身去找婆婆要。当时女儿坐在手推车上,手推车就停在货车右前方。这时,马朝法看到车子停的地方有人装修房子,不断有东西往下掉。马朝法怕砸坏车子,想挪个地方,于是8月13日,交管部门对本次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马朝法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的委托律师表示,在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有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约定,据此保险公司可
    2023-06-08
    246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险受害人可向保险公司求偿
    「案情」2004年7月19日,甲驾驶货车在204国道上与骑自行车横过公路的乙相撞,致乙重伤,造成乙各项损失计22万元。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甲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没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乙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甲和乙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2004年5月9日,甲的货车在丙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一年,责任限额为20万元,保险合同约定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甲将乙与丙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丙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甲赔偿。丙保险公司辩称,乙在我公司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保险的性质,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不是同一险种。我公司只与乙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而甲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我公司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甲只能向乙主张权利
    2023-06-05
    454人看过
  • 车险保险公司第三方调查很严格吗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时,当事人应该实事求是将事故发生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流程1、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4、提交索赔材料
    2023-02-27
    24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保险协议在调解期间保险公司负责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
      这个得看肇事方,不如期赔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投保人只签订了车辆损失协议,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以免除保险人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司制定的保险合同中诸如此类的限制性条款层出不穷,作为投保人的普通民众,只知道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在车辆受到损失的情况下就应该得到赔偿。如果保险公司要以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免除相关的赔偿责任,至少保险公司的投保时就应当对不予赔偿的情况对投保人作出明确的说明,否则这些限制条款就无效。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
    • 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已经获得赔偿而拒赔,保险人能否向第三者追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已经获得赔偿而拒赔,所依据的是保险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所受到的损失,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关系而取得额外利益。但是,它针对的是财产保险合同理赔,人身保险则不同。保险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签订调解协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1我们现想与对方请交警调解,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吗如果不通知,我们达成的协议对保险公司有效吗一般情况下,如果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则不必通知保险公司。协议是不是被保险公司认可,要看是不是符合保险法、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合同是不是完全合法有效。2保险公司是否应按交通安全法在第三责任强制险的限额赔偿我方,第三责任强制险的限额是多少应该。限额要看合同,各公司合同不同。3我们能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吗若起诉,
    • 保险公司未向投保人提出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公司是否还承担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本案中,保险公司的主张似乎很有道理,但依据《保险法》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保单中的免责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在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本案中,保险公司未向法院提交任何免责条款已向投保人单晓进行明确说明的证据,所以,保险公司提出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另外,在保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