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调查令实施细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9:31:27 133 人看过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证据调查令实施规则

莆中法[2006]162号

第一条

为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及时查清案件事实,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法[2006]38

号”通知第三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民事证据调查令(简称调查令),是指由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委托的案件代理律师申请并经人民法院审查签发,准许其向对方当事人或被执行人以外的有关单位调查收集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委托的案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本案诉讼或案件执行所需的相关证据的,可以向受案人民法院申领调查令。

案件代理律师申领调查令,须经民事诉讼当事人或申请执行人同意,并一次性地向受案人民法院的相关业务庭提出申请。

第四条民事诉讼证据调查令申请的提出,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申领执行证据调查令的申请,应当在案件执行期间提出。

第五条申领调查令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领申请书,载明接受调查人的单位名称与住所、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所要证明的事实和不能自行收集前述证据的原因;

(二)认为接受调查人持有相关证据的线索或理由;

(三)当事人签署同意申领调查令的书面意见、案件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指派函和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六条

申领调查令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且属于本市法院辖区内的档案材料、权利凭证、信函电报、银行帐号等书证。

申领调查令收集执行案件证据的范围主要为能够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包括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以及该第三人相关财产情况的书证。

调查令不适用于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形式的调查取证。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调查令,应当由当事人及其案件代理人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收集:

(一)涉及国家机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涉及商业秘密的;

(四)其他不宜由代理律师持令调查取证的。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向调查令的申领人送达《申领调查令须知》,告知相关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案件主办人应当自收到申领调查令申请书之日起的二个工作日内,对调查令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发放调查令的意见。

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是否发放调查令的意见应当提交合议庭评议。

第十条中级人民法院发放的调查令由本庭庭长签发,基层人民法院发放的调查令由分管院长或其委托的人民法庭负责人签发。

第十一条案件主办人应当在调查令签发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发放调查令。

决定不予发放调查令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领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调查令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诉讼案件或执行案件的案号、案件当事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调查令申领人的姓名、性别、律师执业证证号、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三)接受调查人的单位名称;

(四)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

(五)调查令的有效期限;

调查令应有发放日期,加盖人民法院院印。

第十三条调查令的有效期,由申领人提出并经签发人根据证据调查收集所需时间审查决定,最长不得超过十日。

第十四条

因客观原因在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调查或延误调查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有效期一次;延长的有效期不得长于原有效期。是否准许由受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起二个工作日内参照本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向调查令申领人送达《申领民事证据调查令须知》、《民事证据调查令》或《不予发放民事证据调查令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应当附上送达回证。送达回证由申领人签名或盖章、记明送达日期后归入案卷。

第十六条持令调查应当由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案件代理律师进行,且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调查令有效期内前往调查取证,并有案件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一人以上的人员陪同;

(二)主动将律师证件与调查令交接受调查人核对,并将调查令交其存档;

(三)将持令调查收集的证据于调查令有效期届满的次日前连同接受调查人填写的回执提交人民法院;无故逾期提交的,按超过举证期限处理。

(四)对持令调查中所获知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七条接受调查人应于收到有效调查令时向持令调查人提供调查令所指定的证据或其复制件,复制件应当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

无法提供证据或无证据提供的,接受调查人应在调查令回执上签署原因,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后交持令调查人。

第十八条调查令申领人、接受调查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本规则使用调查令,违者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内容是什么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德县、宿松县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3年7月31日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逐级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8月1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7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自行调查取证难以获得相关证据时,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人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书。本办法所称的接受调查人是指调查令载明的须向
    2023-04-28
    377人看过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赣高法〔2017〕108号全省各级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经省法院2017年6月23日第7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请及时层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全面、正确实施。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6月2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赣高法[2017]108号,2017年6月27日印发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
    2022-11-27
    94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如下:1、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主动适应信息化监管需求,发挥“大数据”监管效能,将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并重,明确了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和运用、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程序、证据收集等;落实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制审核要求;构建以整改为核心的检查结果处理流程,督促被检查人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各项管理要求;2、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以“查处分离”为核心,明确了执法部门、法律部门和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过程中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陈述申辩和听证、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了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注意加强行政处罚程序与其他法律程序的衔接,注重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
    2023-08-12
    9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全文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居民身份证的编号使用公民身份号码。户口登记机关在为公民办理出生登记时,按照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为公民编制公民身份号码。第三条居民身份证式样和制证工艺以及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公民身份号码编号工作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由公安部制定。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由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印制、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证件制作中心或者制证点,并报公安部备案。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负责办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日常工作。第五条颁发居民身份证是户口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当贯彻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第二章申领第六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公民年满
    2023-05-30
    41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法规体系及其实施细则
    本文旨在强调检察官队伍的质量管理,制定法律加强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检察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公正。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且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为了全面提高检察官队伍的质量,加强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检察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公正,依据宪法,制定了本法律。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察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 问 : 检 察 官 法 如 何 保 障 检 察 官
    2023-09-09
    377人看过
  • 民法典离婚证领取实施细则
    民政局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31-60天)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在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时,需要第一次提交申请和最终办理离婚证的两个过程。你若想协议离婚,则必须先冷静的等待第一个30日届满,而后在第二个30日内再跑一趟民政局,意味着从申请离婚开始,若想协议离婚,最短31天可离婚,最长60天可离婚。抚恤金领取有时间限制吗抚恤金领取没有时间限制,但是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办结,如果超出时限没办理,该抚恤金可能被冻结。抚恤金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
    2023-07-17
    19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实施奖励原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实施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实施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二十四条考察拟获其他奖励的对象,实行“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考察范围和内容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自行确定。人民法院内设职能机构(一)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内外联络与协调工作;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事项;协调处理来信来访有关事项;负责本院机关行政财务管理;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法院相关工作。(二)政治部主管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
    2023-06-11
    158人看过
  • 沈阳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拍卖活动,均须遵守《拍卖法》和本细则规定。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第四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市商业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负责管理拍卖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拍卖业按照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拍卖标的的界定和管理第六条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2023-04-24
    299人看过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拍卖委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院评估、拍卖的委托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切实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第二条评估、拍卖的委托工作应提高效率,确保质量,降低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本院对评估、拍卖工作实行定点委托,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指定委托机构或办理委托事项。第四条督导室是本院评估、拍卖委托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定点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和具体委托的指定工作。委托评估、拍卖的具体事务由各业务部门负责办理。第五条本院的定点评估、拍卖机构,采取公开申请、择优选定的方式确定,每年选定一次。第六条具体委托实行拍卖和评估相分离的原则,同一财产的评估和拍卖工作,不得委托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办理。第七条本院对受委托而进行的评估、拍卖活动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评估、拍卖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估、拍卖机构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取消其接受本院委托的资格。造
    2023-04-24
    401人看过
  • 民法典子女退养实施细则
    领养的孩子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方法如下:1、被收养人未成年,由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协议解除,若被收养人年满八周岁,应征得其本人同意;2、被收养人未成年,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对被收养人有虐待、遗弃等行为,可由送养人要求解除;3、成年的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关系恶化的,可以协议解除。民法典收养子女是否算独生子女1、民法典对收养子女算不算独生子女没规定,如果收养人没有子女,只收养一名孩子的,可以算作独生子女。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
    2023-07-15
    460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如何收集调查证据?
    人民法院应如何收集调查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至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收到的时间、份数和页数,由审判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庭审辩论、质证。依法应当保密的证据,人民法院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开庭时出示,需要出示的,也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2023-04-25
    4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证据调查的措施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中调查证据的措施有哪些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证据调查的措施有很多,包括当事人自行调查、向法院申请调查、要求人关单位协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二、证据调查的原则1、证据调查合法性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调查的合法性是传统的证据学理论强调的证据调查的首要原则,它也是诉讼证据合法性的基础。首先要求证据调查的主体要合法。我国民诉法并没有就证据调查主体作出明文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2-10-29
    3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庭前会议实施细则
    (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四)组织交换证据;(五)归纳争议焦点;(六)进行调解。刑事庭前会议笔录模板庭前会议笔录(___)___刑_号时间:年__月______时___分至___时___分地点:审判人员:(写明职务和姓名)书记员:记录如下:(写明记录内容)。(以下无正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审判人员(签名)书记员(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五条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2023-07-19
    326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实施细则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如下:对仲裁申请前的证据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直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即《仲裁法》中所说的发生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保全。一般经以下程序:(一)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二)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三)人民法院在收到由仲裁委员会转来的证据保全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的,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一种证据,在何时,在何地,用何种方法进行保全。(四)如人民法院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应作出裁定,并说明不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当事人不服证据保全措施的裁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023-03-23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人民调解法实施细则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我国没有人民调解法实施细则这个法律规定,现行有效的是《调解法》。 《调解法》第一条,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9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七)诈骗罪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
    • 律师,民事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法院应当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怎么申请民事证据调查令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证据规定》赋予当事人有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但是在实践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证据调查的范围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一般而言,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双方当事人需要就自己的事实主张负举证责任。因此,人民法院的证据调查往往不能独立于法庭诉讼过程,更不能主动就案件情况进行庭外调查。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人民法院证据调查的范围基于以上两个方面。其中因为规定了可以由法院裁定,审理中需要的证据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