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婚时不知情的一方还有义务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21:12:47 383 人看过

事实上,在实践中,是否要承担责任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是否为了生活的基本花费,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内,是否是因为无法支付法定义务规定的金钱所产生的债务等等,而不是取决于夫妻双方是否都知道该项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一旦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夫妻双方都是要承担责任的,都具有归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该债务都只需有负债的一方偿还。

一、借高利贷是夫妻债务吗

借高利贷不是夫妻债务,但是合法的部分的一般情况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这个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夫妻间贷款的一方是否将贷的贷款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那这个贷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则可以认定为贷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最新夫妻债务的认定规则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最高法还明确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举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相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认定难度都比较大。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对这一类债务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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