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属于哪类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8:30:55 232 人看过

(一)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关于共同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委托合同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委托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委托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其是诺成合同,即委托人的委托要约在受托人承诺后即生效。委托人可以委托处理一项或者多项事务,也可以委托受托人概括处理所有的事务,并向受托人支付处理委托事务时产生的必要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支付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并支付利息。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诺成合同相关文章
  • 居间服务是否属于委托合同
    一、居间服务是否属于委托合同民法典规定,居间合同不属于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存在签订的主体合同、合同内容不同等区别。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3、受托
    2023-04-30
    217人看过
  • 聘任委托书属于劳动合同吗
    聘任书不能算为劳动合同。聘任书是指单位或个人用来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某一职务或承担某项工作任务时使用的一种专门文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相关法律依据(一)《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主体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七条【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书
    2023-03-04
    106人看过
  • 要搞清所争议的合同是否属于委托合同
    这就要求掌握委托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一)委托合同的概念1、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3、委托人可以委托一人或者数人处理委托事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委托合同的特征1 、标的是劳务,属于服务性。2 、诺成性合同。3 、有偿和无偿合同均有。4 、非要式合同。5 、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的合同。所谓委托人的事务,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委托人若不委托处理就不得亲自为之的事务。委托事务可以是与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也可以是与非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可以是法律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事务。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处理的事务不能委托。不能委托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一、委托人又叫什么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当事人;受
    2023-03-09
    63人看过
  • 货物委托运输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货物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一、运输合同如何成立1、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特定相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法律效力:(1)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2)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3)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4)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5)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包括:(1)必须向要约人作出;(2)承
    2023-03-19
    426人看过
  • 伪造委托书属于合同诈骗罪吗
    一、伪造委托书属于合同诈骗罪吗伪造授权书已被认定为属于违法和犯罪性质严重的行为,必须依法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若有人制造虚假的授权委托书以进行诈骗等不法活动,那么这种构成虚假委托文件的做法无疑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理所当然地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若是将此种假冒的委托书实际应用于非法欺诈活动中,便可被归类为合同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等各种涉嫌刑事犯罪的范畴。具体的法律责任还需根据伪造签名者的具体意图及行为而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
    2024-04-17
    127人看过
  • 委托书是否属于无权代理合同
    所谓无权代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及处理: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2、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3、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且不存在《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该合同均有效。二、无权代理有三种类型:(1)根本没有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根本不存在代理关系,行为人根本不具有代理资格。(2)超越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虽然存在代理关系,但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代理权限的范围。(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曾经存在过某种代理关系,但这种代理关系已经终止,也就
    2023-06-29
    212人看过
  • 委托合同单方解除属于违约吗
    委托合同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委托事项已经完成,或者出现了法定或者约定的可解除委托合同的事由时,解除委托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构成违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是什么条件运输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具有约定和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
    2023-03-09
    338人看过
  • 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委托合同可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这是根据委托的事项来划分。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还可以分为共同委托以及单独委托,是根据受托人的人数来划分的。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委托合同可以任意解除吗委托合同可以任意解除。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二、委托合同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不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办事,导致委托人有损失的,受托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如果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否则就属于违约,但是因情况紧急,很难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先妥善
    2023-04-07
    374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特征:,委托合同的委托范围
    一、委托合同的特征委托合同的特征包括:1.标的是劳务,属于服务性。2.诺成性合同。3.有偿和无偿合同均有。4.非要式合同。5.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事务可以是与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也可以是与非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可以是法律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事务。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处理的事务不能委托。不能委托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二、委托合同的委托范围委托合同的委托范围是广泛的,适用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这种情形在实际生活中比比皆是。委托人也可以通过委托合同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具有较强人身性质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不在此内。三、委托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条款。2.委托处置的事务。3.双
    2023-05-03
    326人看过
  • 无偿保管合同属于哪些合同种类?
    属于无偿合同的一种,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实践中,无偿合同数量比较少。而有的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双方既可以约定是有报酬的即有偿的保管、委托,也可以约定为没有报酬即无偿的保管、委托。需要注意的是,双务合同不一定就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不一定就是单务合同。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须向出借人支付报酬,但属于双务合同,出借人有交付借用物的义务,借用人负有正
    2023-03-12
    362人看过
  • 委托合同是什么?委托合同有哪些特点?
    特点: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五、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种类: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委托合同的种类参考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1.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2.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3.直接委托和转委托。一般情况下,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
    2023-07-22
    100人看过
  • 无偿合同中,单务合同属于哪一类?
    单务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可以称为无偿合同,所有有偿合同都是双方应履行义务的。合同是双方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根据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价格,合同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根据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合同可以分为双重合同和单一合同。由于双重合同的本质是双方之间存在对价义务关系,因此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是单一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以及双方均有义务但无对价关系的合同。虽然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和单一合同,但其不仅表明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而且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赠与到底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赠与不是双务合同,而是单务合同。在赠与合同关系中,赠与人负有将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一般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关系中,赠与人承担给付财产的义务,受赠人应按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其所负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非相互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
    2023-07-19
    59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概念及分类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及分类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1)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2)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1)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2)共同委托: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1)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2)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二、委托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向人民法
    2023-04-12
    354人看过
  • 物业管理属于哪类合同
    物业管理属于典型的服务合同。根据物业服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居住物业服务和商用物业服务两种不同类型。当然它们的费用也是不同的,家居的肯定比商用的要便宜的多;如果根据签约时间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前其物业服务合同和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原因是前期的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商统一为业主办理,属于强制性的。而后期的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在居住一定时间后,在法律保证下成立物业会,共同与物业服务公司谈判签约的。一、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不可以。在此敬告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是不能以消极地拒绝缴纳物业费来对抗,这样既无合法依据也非明智之举,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得不偿失。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
    2023-03-04
    11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诺成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只需按对方的意思表示而不需要交付标的物就能成立的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成立的,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现实上的标的物的交付。诺成合同通常涉及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类型... 更多>

    #诺成合同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工程委托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你二十四条没看完吧!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
    • 委托合同有哪些?委托合同有哪些种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3
      委托合同的分类主要包括: 根据委托权限的范围,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根据受托人的生成方式,可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3、根据委托报酬,可分为有偿委托和无偿委托。
    • 承揽合同属于合同的哪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6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它属于非要式合同、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合同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 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7
      不是一样的。《》第二百六十九条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属于委托管理合同的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4
      经纪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一类,另外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使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第16条规定:“经纪人承办经纪业务,除即时清结外,应当根据业务性质与当事人签订居间、行纪、委托等合同,并载明主要事项。”由此可见,经纪合同的性质是随经纪业务的性质而定,法律并没有对其规定。 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