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进口检验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1:41:26 70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为加强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口各种汽车,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

第三条商检机构对进口汽车的检验,可采取商检机构自检,与有关单位共同检验、委托认可的检测单位检验等方式,并由商检机构签发有关检验单证。

第二章报验

第四条进口汽车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货到口岸后(含陆运到达站,下同),必须在七日内向口岸商检机构办理登记,填写种类表内商品登记申请表,经商检机构审核,并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后,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提货后及时携带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单证及有关技术资料到口岸商检机构办理申请检验手续。

第五条进口汽车的整车性能、安全性能检验由收货人凭口岸商检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初检情况通知单和合同、发票等单证及有关技术资料到收货人所在地或集中储存地商检机构办理品质检验手续。第三章检验

第六条检验依据。进口汽车的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商检局进口机电商品质量许可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汽车产品安全检验项目及标准。其它检验项目按合同规定检验,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ZBT40002-88《进口汽车检验规程》检验。

第七条检验的内容有:

1、一般检验

2、整车性能检验

3、安全性能检验

第八条一般检验。货到口岸后,由口岸商检机构负责逐台检验下列项目:

1、安全标志;规格、型号、数量;随车工具、技术文件和零备件的检验。

2、外观质量。检验项目按ZBT40002-88第3、2条规定检验。

第九条整车性能检验

1、整车性能检验及标准、方法等必须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明确规定。由收货人所在地或集中储存地商检机构负责检验。

2、整批第一次进口的新型号汽车(按同一合同、同一型号、同一生产厂家计算),总数大于300台(含300台)或总值大于一百万美元(含一百万美元)的必须做整车性能检验。

3、对批量总数小于300台(或总值一百万美元以下)的新型号进口汽车,商检机构视质量情况,对整车性能进行抽查检验。

4、对不是第一次进口的汽车(按同一合同、同一型号、同一生产厂家计算),批量总数大于500台的,商检机构视质量情况,对整车性能进行抽查检验。

5、整车性能检验的情况应抄报国家商检局及有关商检机构。

第十条安全性能检验。由收货人所在地或集中储存地商检机构负责检验。

第十一条进口汽车的检验也可由外贸经营单位和收用货主管单位商国家商检局,依据合同规定组派出国检验小组到出口国进行检验。

第十二条检验结果判定:

批量整车性能抽样检验结果按ZBT40002-88第4、2、5条判定,即检验出该批样品中不合格项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C)则判该批合格,若该批样品中不合格项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C),则判该批不合格。

第三章签证

第十三条按本规定第八条检验合格的汽车,由口岸商检机构签发进口机动车辆初检情况通知单;不合格的,签发检验证书,供有关部门对外提出索赔。

第十四条按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检验的汽车,由收货单位所在地或集中储存地商检机构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整车性能试验报告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对收货人为用户的,可直接签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不合格的,签发检验证书,供有关部门对外提出索赔。

第四章换证

第十五条用户在国内购买进口汽车,购车时必须取得商检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如购车发票,在办理正式牌证前到所在地商检机构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作为到车管部门办理正式牌证的依据。

第十六条经登记的进口汽车,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用户应向所在地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进口报关时三检、商检、法定检验的区别
    所谓的动检、商检、卫检是针对不同的品名的,具体品名对应相对的检验类型。法检即法定检验。就是指报关单上面的监管条件是A(进口)或B(出口)的货物,在报关的时候必须向海关提供商检局的通关单。如果没有A或B,就不算是法定检验货物。报关时候不需要提供通关单。商检,正确意思是商品检验的简写,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但平时业内人士对所有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都会称呼其为商检,其实此处商检的含义应为:动植检疫,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即三检。任何进出口境货物都必须做商检。但是并不一定是法检。这点很重要,也是很多人混淆商检,法检的概念的原因。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货物才需要做法检(法定检验)1.目录内规定要求做法检的货物2.美,日,韩及欧盟的货物3.特定减免税证明的货物4.其他需要法检的货物注:仅列出常用到的几种。商检的流程:进口商检施行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原则。首先判定是否是法检(法定检验)的货物。(即
    2023-04-24
    391人看过
  • 检验检疫:辣椒干出口检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辣椒干检验规程SN/T0231-93Rlesofinspectionforexportdriedchilli━━━━━━━━━━━━━━━━━━━━━━━━━━━━━━━━━━━━━━━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辣椒干的取样、检验方法及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出口辣椒干的检验。2引用标准GB5009.1~5009.38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GB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GB5009.23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方法GB5009.24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与B1的测定方法GB5009.25食品中杂色曲霉毒素的测定方法GB8170数值修约规则GB10465辣椒干3术语3.1外观质量:指本批辣椒干整体的形状、大小、色泽及其匀整度和洁净度。3.1.1形状:指本品的长度、宽度的面组合而呈现的外表。3.1.2色
    2023-06-05
    284人看过
  • 进出口茶叶检验检疫方式
    进出口茶叶检验检疫方式1根据进出口茶叶的特性、质量状况、风险程度、批量大小和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茶叶进口国家+地区的不同的质量要求等情况,采取批批检验检疫、共同检验、分类管理检验、过程检验、安全卫生监控检验等检验检疫管理模式或模式的组合。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检验检疫机构须实施批批检验检疫:1)需要检疫时;2)进口国家+地区明确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出具证书时;3)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证书时;4)新投入生产或因故停产(包括季节性生产)恢复生产时;5)质量出现异常波动时;6)其他认为必要时。
    2023-04-24
    381人看过
  • 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操作
    【导读】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验后,须及时派人到存货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抽样时须按规定的抽样方法和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样,以便样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质量。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有时一批商品的数量很大甚至达几万吨,有的为了充分利用仓库而采用密集堆垛,有的散装商品采取露天存放等等,这些都给抽样工作带来困难。为了切实保证抽样工作的质量,同时又要便利对外贸易,必须针对不同商品的不同情况,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抽样方式。常用的抽样方式有:一、登轮抽样进口大宗商品,如散装粮谷、铁矿砂等,采取在卸货过程中登轮抽样的办法,可随卸货进度,按一定的比例,抽到各个部位的代表性样品,然后取得代表性的检验样品。二、甩包抽样例如进口橡胶,数量很大,按规定以10%抽样,采取在卸货过程中,每卸10包甩留1包,供抽样
    2023-04-24
    118人看过
  • 汽车检验车辆验车要办理哪些手续?
    驾驶人在给自己的车做年检的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再根据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的地址选择检验的地点。到达地点之后,驾驶人向车辆检验机构提交材料,并开始检验;检验完毕后,驾驶人按约定方式领取结果。《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024-05-05
    196人看过
  •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有标志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统一加贴CIQ(即检验检疫)标志。加贴CIQ标志的进口食品范围包括:酒类、饮料类、乳制品类、糖果巧克力类、罐头类、坚果炒类以及定型包装的食用油类。椐介绍,检验检疫标志的基本内容为中国检验检疫的英文缩写CIQ,基本样式为圆形,银色底蓝色字,标志尺寸以标志的外圆直径为准,分为15mm、25mm两种。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凡购买自2000年1月1日以后进口的食品时,一定要认明CIQ(检验检疫)标志,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2023-04-24
    117人看过
  • 进出口食品卫生检验检验程序指南
    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0年2月15日第19号令)、《进出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0年2月17日第2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3月24日发布第44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关于做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调整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2006〕106号文件)、《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食2006年5月16日)标签审核制度调整公告主要内容(基本做法)一、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食品化妆品标签管理中查询);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二、自2
    2023-06-06
    294人看过
  • 国家商检局关于下发《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发布文号:国检检〔1992〕295号各直属商检局:为进一步落实《商检法》,加强进出口机床检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国家商检局于六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九日在福建漳州召开了“全国进出口机床检验工人会议”。现将会议通过的《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一)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二)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国家商检局。附件:一、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一: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机床的检验,确保进口机床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有关法规,结合进口机床检验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口机床,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第三条进口机床
    2023-06-05
    425人看过
  • 电池进出口检验办法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电池产品,对此类产品实行备案和汞含量专项检测制度。二、主管机构1、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的检验监督工作。2、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口电池产品的备案及日常检验监管工作。3、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实施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测的实验室负责汞含量专项检测制度。三、申请程序(一)、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申请人(制造商、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等)在电池产品进口前应向有关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出口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在电池产品出口前,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二)、办理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时应填写《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并提交的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声明;4、电池制造商对于电池产品的结构、电化学体系、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外观及标记的文字检验检疫机构要求
    2023-04-24
    235人看过
  • 进口商检检验分类如何划分
    一、进口商检检验分类如何划分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向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二、进口商检的报验情况(1)在口岸,对列入国家商检部门进出口商检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报验,由口岸商检机构予以审核、编号登记
    2023-06-05
    126人看过
  • 如何进行进出口货物的检验
    进出口货物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申报并审核报关单证的基础上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校对检查。查验的目的是核对实际进出口货物与报关单证所报内容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货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免验的之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一般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监管场所进行,如有理由要求海关在监管场之外查验,应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在查验时有以下要求:1、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2、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货物管理人员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3、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有关费用,同时按海关规定交纳规费。另外,我国海关法规定,海关在查验进出境货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应当赔偿实际损失。此时,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查验货物、物
    2023-06-06
    490人看过
  • 摩托车检验频率规定
    摩托车四年内每两年检验一次。超过四年年的,每年检验一次。有效期后一年内,可以向户口所在地交警支队提交身体状况证明,也可以申请更换驾照。如果超过一年,驾照将被取消。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醉驾5年内可以考摩托车驾照吗一、醉驾5年内可以考摩托车驾照吗1、醉驾5年内不可以考摩托车驾照。因醉酒驾驶被吊销的驾驶证时,如果没有禁驾期就可以立即考摩托车驾驶证,如果有禁驾期,则需过了禁驾期才能报考。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是五年期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就包含了摩托车驾驶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2023-07-04
    464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检验将更加严格规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将于明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对进出口商品和企业的管理规定也更加规范严格。新《条例》与深圳3万多家进出口企业息息相关,为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说,企业必须及时熟悉新《条例》内容,并应根据变化作出相应调整。更重视产品的环保、安全、诚信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修订小组核心成员之一,全程参与了《商检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据介绍,新修改的《商检法实施条例》增加完善了多项内容,包括代理报检的管理,验证管理,风险预警机制,报检检验时间、地点和检验方式,对不合格进出口商品的处理,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允许进口的旧机电等高风险商品的管理,对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的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较之原《条例》,新《商检法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产品安全、贸易诚信方面,对进出口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对于法定检验
    2023-06-06
    191人看过
  •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
    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事项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不准输入输出。法定检验检疫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或产品)及其运输设备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防止次劣有害商品、动植物(或产品)以及危害人类和环境的病虫害和传染病源输入或输出,保障生产建设安全和人类健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包括:(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检验检疫商品目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应施卫生检验检疫的进出口食品;(3)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危险货物运输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技术条件的性能和使用鉴定。(4)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货仓、车厢和集装箱等运载工具
    2023-04-24
    31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汽车质量检验厂家什么标准检验车年限有规定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4
      汽车检验年限规定:新车六年内免检,每两年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六年后,每年检查一次,超过15年的,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其它车辆按相应规定进行年检。
    •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验检疫合格的, 由检验检验检验合格证明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应当逐一列明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没有品牌、规格的,应当标明“无”。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
    • 对进口粮食的现场检验检疫如何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境粮食实施现场检验检疫。现场检验检疫包括:(一)货证核查。核对证单与货物的名称、数(重)量、出口储存加工企业名称及其注册登记号等信息。船舶散装的,应当核查上一航次装载货物及清仓检验情况,评估对装载粮食的质量安全风险;集装箱装载的,应当核查集装箱箱号、封识等信息。(二)现场查验。重点检查粮食是否水湿、发霉、变质,是否携带昆虫及杂草籽等有害生物,是否有混杂粮谷、植物病残体、土壤、熏
    • 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免予检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发货人或者生产企业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检验。免予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制定。第七条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检验。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
    • 进口饲料检验标准(三)第38条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2
      出口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产品品种、生产能力等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一式三份)。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核有关资料后,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产品品种或者生产能力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核有关资料并组织现场评审,评审合格后,办理变更手续。企业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