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9:12:46 326 人看过

一、兰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二、兰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

1.属于本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2.船舶经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合格。

三、兰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55号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3楼322室(港航海事科)

四、兰州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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