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安置房政策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4:40:46 115 人看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和《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有以下相关规则:

一、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地区划分见附件。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2012年以来已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市、县(市、区),如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调整,但需重新进行公布。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即征即保、先保后征、人地对应”的要求,根据征收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数量合理确定参保人数,足额计提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逐步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合情合理、公开民主、公平公正确定参保对象,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被征地农户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或预留机动地中调剂安排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参保对象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推选产生;未调剂安排的,要安排被征地农户家庭成员参保。

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相关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从2015年7月1日起,经核定属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新增被征地农民和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可按照相关养老保险制度规定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衔接办法由各地制定。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政府补贴资金由用地单位承担。

三、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订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政策,免费为被征地农民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对吸纳劳动年龄段内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政策支持;被征地农民经就业培训后仍未能就业,生活确有困难的,市、县(市、区)政府应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所需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资金,以及按规定安排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生活补助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后,各地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按照征地面积或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安排一定比例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或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政府安排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直接分配给农民个人,要专项用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收益分红的形式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加农民收入。

当地政府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村级留用地的,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委托政府开发或与其他经济组织合作开发;政府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二三产物业的,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政府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优先用于购买二三产物业,发展物业经济,确有需要的,可以用于新农村建设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政策由各市、县(市、区)政府制订。

五、加强征地补偿费分配和管理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指导原则和政策,加强征地补偿费分配和管理,并建立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监管。被征地农户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剂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征地补偿费中的安置补助费应当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六、加强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相关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各地调整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政策制订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收支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省人力社保厅负责研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各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促进政策的调整完善工作;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监督各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的制订以及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在2015年7月1日前完成调整完善工作,制订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并报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厅备案。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完善工作的市、县(市、区),暂停土地农转用、征收审批。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做好新、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顺利实施,平稳过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最新的浙江农村拆迁政策的调整
    一层不变的政策是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所以政策法规需要根据现实情况适时而定,拆迁补偿政策也是如此。各地市的政府部门需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人民的现实生活情况,适时的修改拆迁补偿办法中的有关内容。那么最新的浙江农村拆迁政策都做了哪些调整呢?为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4号令)等规定,现将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
    2023-05-22
    71人看过
  • 浙江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何实施
    一、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2012年以来已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市、县(市、区),如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
    2023-04-01
    236人看过
  • 农村安置房政策的约定和规范
    一、农村安置房政策的约定和规范1.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2.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3.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4.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二、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地产评估,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2.交增值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等。4.缴纳交易费用。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即可,一
    2023-08-24
    216人看过
  •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
    宁波农村实施拆迁的安置对象有: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及配偶;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中,户口在本区单位工作,其他地方无住房。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07-05
    182人看过
  • 六安市农村五保政策有哪些
    问:什么人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答:享受农村五保待遇:是指持有农村户口,且老年(60周岁,含60周岁)、残疾(二级以上)或者未满16岁的村民,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问:怎样申请五保待遇?答:由本人或户主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在乡镇民政干部处领取),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以及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通过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问:村民委员会如何初审?答:村民委员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应进行初审。1、村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的核实,并由调查人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核表》。2、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评议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在《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
    2023-05-31
    473人看过
  • 2024浙江高温补贴有哪些政策
    一、浙江高温补贴有哪些政策1、2017浙江高温补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2、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3、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4、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5、企业不
    2024-01-22
    297人看过
  • 关于农村搬迁的安置政策
    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集体土地上的个人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的房屋拆迁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和拆迁过渡期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目前,农村拆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综合补偿三种。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实行产权置换的,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安置面积应当合并计算。在有些地方,房价和地价都在上涨,特别是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简单的货币补偿是不行的,通常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同时进行的方式,也称为综合补偿。具体的补偿基数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具体调整,通常每2到3年各市县会对征地补偿基数进行一次调整,从而逐步提高补偿数额。一、农村宅基地空地拆迁的补偿标准: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
    2023-03-15
    399人看过
  • 浙江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怎么规定的
    对于我国广大乡村地区的农村村民来说,急需树立严格遵守现行乡镇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以及相应的村庄以及集镇规划理念,以确保耕地占有进行严格的管制,特别是杜绝占用基本农田。于此同时,我们将在全新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守控制新增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倡导集约用地,维护耕地安全等总体原则,并且积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从而明确界定了小城镇及其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适用范围及用地规模等人文数据。各县市地区应主动寻求改进村庄、集镇规划用地规模确定方式的途径。在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中,严格执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来限定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其中,自然村、中心村、集镇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该分别控制在60平方米、80平方米以及90平方米的适宜范围之内。同时,在村庄和集镇规划之中,任何建设用地规模都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立的规模标准。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的指导,
    2024-05-07
    456人看过
  • 浙江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有哪些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工业厂房、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免收2、3月两个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一、适用对象承租省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工业厂房、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二、政策口径有关省级单位在全面梳理汇总企业承租经营用房情况的基础上,对涉及减免的房租与承租方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进行分类处理:还未收取2020年2、3月房租的,一律不再收取;已收取房租、未上缴省财政的,由单位直接退回企业;房租已上缴省财政的,按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流程向省财政厅申请退付。三、其他事项鼓励各单位对受
    2023-06-12
    389人看过
  • 关于安置房,有哪些新政策
    安置房买卖的新政策如下:1、方向拆迁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分配、规定费用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具体的方向性设置住宅的对象不仅包括城市居民被拆除的家庭,还包括被拆除的农家。2、重大市政工程的移动居民建造的辅助商社和购买的中低价商社,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配置者获得该辅助商社,住宅所有权属于个人,但在获得权的5年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3、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被迫拆除的情况下,拆除公司通过其他方法设置或为设置者代理购买的中低价商社。那么,这样的商社与一般的商社相比没有什么区别,也是设置者的私有财产,这是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自由上市交易。4、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定义为普通商社,该安置房的上市交易与两限普通商社退出机制的相关规定相比处理。安置房政策有哪些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
    2023-08-07
    46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政策实施细则
    农民家中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带这段时间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全额补偿。新房新规矩,老房老规矩。简单来说,只要房子建造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的,都可以获得赔付。代代相传的祖屋,只要认定成功即可获得赔付。因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拆迁的房子,这种情况多见于城市周边。新增拆迁过渡费,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
    2023-07-04
    202人看过
  • 浙江学区房新政策
    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一手大力推进均衡发展,一手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一、南京小学摇号政策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最多可选2所学校报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被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
    2023-02-11
    384人看过
  • 农村征地安置补偿政策都包括哪些要素?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大家也就能够知道了,国家对于农村的征地补偿安置的办法,有一些相关的举措
    2023-08-17
    411人看过
  • 浙江户口新政策的改变有哪些
    1、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杭州市城区除外)。除杭州市城区外,在本省城镇地区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向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投靠迁入登记。2、放开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与户口在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投靠迁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措施适用于本县(市)或设区市区范围内,迁入地为城镇地区,迁入地房屋主要为商品房。3、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的,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措施与第二项有相同的办理条件。4、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取消集体宿舍的
    2023-06-23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江苏省安置房买卖有哪些政策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5
      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
    • 农村拆迁安置房有什么政策和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拆迁安置房政策: 一、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
    • 农村拆房安置老房子有何政策?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
    • 有哪些安置房过户政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2
      无锡安置房过户政策: 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
    • 农村兵退伍安置新政策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5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