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有哪些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3:00:09 324 人看过

一、劳动纪律有哪些方面

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

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

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

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

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

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

7.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

8.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

从列举的8项劳动纪律的内容看,用人单位可从五方面来制定规章制度,即:劳动合同管理(或称人事管理)、考勤与休假、生产与工作、奖励与惩罚、其他。

二、单位以违反劳动纪律即时辞退,能获得赔偿吗

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辞退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规定: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何确定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比如,旷工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规章制度规定旷工3天给予警告处分,15天可以解除合同,那么,职工旷工对号入座就是了。员工虽然多次违反劳动纪律,但不构成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到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企业解除合同就是违法解除合同,需要支付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赔偿金。所谓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规章制度制定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确定有职工代表和工会参与,且经过公示。

劳动纪律涉及到的范围也比较广,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自然应当严格遵守单位的劳动纪律。而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的规定,若是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时候,单位是可以无责将其辞退,此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有何规定
    社会主义的劳动纪律仍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必须进行教育,直至给予相应处罚,如果允许不遵守,任意违反,就等于没有任何纪律,结果就必然会从根本上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必须不断地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的劳动纪律。一、制定劳动纪律要注意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劳动纪律生效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一是内容合法,二是程序合法。因此在制定劳动纪律时要注意以下事项:劳动纪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制定劳动纪律是用工自主权的集中体现,因此法律承认合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审判的依据。但《劳动法》本身是对劳动关系过程严格控制的法律规范,这反映在对劳动纪律的制定上,法律有相当明确的要件要求。劳动纪律制定中的首要条件就是,不得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当然,这就要求制定者对劳动法律
    2023-04-02
    352人看过
  • 廉洁纪律方面问题有哪些表现?
    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表现为: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行为。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违反廉洁纪律的6种行为一、违反廉洁纪律的6种行为1、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如下:(1)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2)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3)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4)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5)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6)权色交易。2、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九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
    2023-07-11
    80人看过
  • 公司哪些方面不符合规定?
    不录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责任的规定,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细,尽量做到滴水不漏。证据的取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过程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评,作出评语。不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一)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三)因不可抗力
    2023-07-15
    299人看过
  • 违反劳动纪律有哪些情形
    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如下:(1)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2)在班不在岗;(3)酒后上岗;(4)上班时间内作私活;(5)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公司罚款标准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3、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纪律有哪些劳动纪律包括以下内容:1、履约纪律: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2、考勤纪律: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3、生产、工作纪律: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4、安全卫生纪律: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5、日常工作生活纪律: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
    2023-08-02
    342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了女职工哪些方面的劳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内容如下: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2、女职工经期不得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3、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怀孕期间禁止的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4、女职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5、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哺乳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法规定双休吗劳动法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双休,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规定,支
    2023-07-03
    269人看过
  •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哪六个方面的纪律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什么是违反党的纪律?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一)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和意见;(二)不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进行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理、处分、罢免、撤换要求,或者随意扩散、传播;(三)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信息或者其他信息;(四)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五)其他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条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
    2023-08-04
    475人看过
  • 公司法中股权收购的规定有哪些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法关于执照吊销的规定有哪些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
    2023-07-05
    241人看过
  • 《劳动法》周末加班调休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法》周末加班调休方面的规定有哪些?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1)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2)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3、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无论周末加班还是工作日加点,都可以在周期内调休,只算最后一个总的工作时间,如果总时间超过的,要算加班费,统一不得低于1.5倍标准。4、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不是以“时间”计算劳动成果,不存在“调休”问题,也不算加班,除法定假日外无需计算加班费。二、职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
    2023-04-17
    315人看过
  •  哪些方面存在政治纪律的漏洞?
    本文介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以及保密工作纪律的基本要求和规定。这些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组织、群众和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以及促进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党的政治纪律是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所制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要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坚定不移。2、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循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违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违犯民主基础上
    2023-08-21
    142人看过
  •  行政纪律的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该段内容讲述了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道德纪律等,以及行政纪律是公务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公务员除了要自觉遵守其作为公务员的特有的纪律外,还必须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应有的示范带头作用。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道德纪律等,都是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纪律是行指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公务员除了要自觉遵守其作为公务员的特有的纪律外,还必须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应有的示范带头作用。 公务员需要遵守哪些纪律?公务员需要遵守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政治纪律要求公务员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守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同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作斗争。组织纪律要求公务员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私自干预或越权处理公务,不得私自成立
    2023-08-30
    494人看过
  •  行纪人的义务有哪些方面?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并且在占有委托物时需要妥善保管好。如果委托物交付行纪人时存在瑕疵或容易腐烂、变质的情况,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置该物。如果行纪人未能及时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可以合理处置。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在占有委托物时,行纪人应妥善保管好。若委托物交付行纪人时存在瑕疵或容易腐烂、变质的情况,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置该物。若行纪人未能及时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可以合理处置。 行 纪 人 义 务 : 委 托 事 务 支 出 费 用 承 担 与 妥 善 保 管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行纪人是指在行政事业单位中,依法受委托开展公务活动的人员。行纪人的义务包括委托事务支出费用承担与妥善保管。首先,行纪人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务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在委托事务支出费用承担方面,行纪人需要按照合同约
    2023-09-13
    435人看过
  • 公司规定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合同种类如下:(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
    2023-07-15
    304人看过
  • 公司会面临哪些方面的法律风险
    企业发生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设立、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税收、企业并购等方面。企业或者其员工的哪些行为,可能会造成上述所说的法律风险问题呢存在风险的行为太多,在此举几个典型的例子。(1)在设立企业时,企业的发起人往往对拟设立的企业没有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对企业设立过程也没有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比如我们之前接触过一个客户,他在设立企业时混淆了合伙与公司,从法律角度混淆了人合与资各,因此埋下了日后产生纠纷的种子。(2)在订立合同时,很多企业高管的随意性很强,一方面他们不能充分预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种种情形,另一方面他们的约定的很笼统,操作性很差,因此容易产生纠纷。(3)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容易发生劳务纠纷,有了劳动合同并不能代表一切,还需要有配套的规章制度、程序、约束机制,这方面需要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予以规范。哪些重点防范的法律风险,企业经营者需要提前做好重点防备(1)最核心的
    2023-04-10
    2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有何规定?
    我们肯定听说过很多被用人单位解雇的案例,这个话题我们往往都很关系。现在我们基本上每一个人都会与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规定中也规定了,不可以直接就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员工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有何处罚?一、劳动合同法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有何规定?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2023-04-13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公司劳动纪律里面具体都有什么条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
    • 法律规定单位违反劳动纪律有哪些情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劳动法不涉及劳动纪律.属于用工方面的法规.关于劳动纪律,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规定,也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但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有相应的劳动纪律方面的规定,请您参考本地的法规文件. 公司制度体现,但制度不能违法并依法定程序通过并公示
    • 公司债务的承担方面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3
      1、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对有限公司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 3、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
    • 公司法中董事会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11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房地产经纪公司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2
      房地产经纪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有关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部门规章,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营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