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8:26:56 152 人看过

根据赠与合同的特征,它可以被划分为以下类型的合同。

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

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3、赠与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在当事人有特约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

一、拆迁安置待遇赠与后可否撤销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财产涉及什么手续

财产赠与的手续为:签订赠与合同,并且提供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财产赠与分动产和不动产赠予。动产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不动产则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可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如房产赠与则必须双方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才是有效的呢?
    赠与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1.主体适格,即各方主体要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各方主体意思表示真实有效;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形式合法。《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一、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赠与合同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背公序良俗的;3.赠与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二、赠与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
    2023-03-12
    249人看过
  •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合同种类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离婚时赠与财产可以要回吗不能要回,除非具备法定撤销赠与的条件。《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房产无偿赠与可以反悔吗赠与实质是合同的一种,我国民法典设专章对赠与合同进行了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随便撤销赠与是不允许的,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具有
    2023-06-19
    416人看过
  • 股权赠与的类型有哪些
    (一)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二)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一、赠与股权需要在工商备案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赠与是属于特殊的股权转让行为,所以股权赠与
    2023-04-01
    388人看过
  •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法律条文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
    2023-03-02
    153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合同才是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的类型: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可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订立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咨询服务,另一方支付咨询报酬的合同。4、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一、签订技术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
    2023-02-20
    173人看过
  • 什么是口头赠与?什么是口头赠与合同?
    口头赠与就没有签订书面赠与协议的赠与行为。赠与合同的形式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一、赠送合同应如何订立(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三)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二、父子房屋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应么父子房屋赠与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
    2023-03-05
    309人看过
  • 合同订立类型指的是什么
    一、合同订立类型指的是什么合同订立类型指的是要约和承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应具备什么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三、承诺应具备什么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
    2023-04-21
    67人看过
  • 户口类型是什么意思呢?
    户口类型即户口性质,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一、居民户口和农村户口有哪些区别居民户口和农村户口有以下区别:一、居民户口是户口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后的户口登记方式。户口登记方式不区分户口的农业和非农业的分类;二、农村户口。是指户口二元制登记期间的户口性质分类,对应的是非农业户口。二元制户口登记期间的户口性质分类:1、按户口粮关系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2、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农村户口、集体户口等;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和军事户口;4、也可分为常住户口和临时户口。二、户籍类别有哪几种户口类别即户口性质,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1、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
    2023-06-26
    207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什么,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赠与合同的效力是什么赠与合同的效力:1.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2.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3.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二、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的特征: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无偿性是赠与合同最突出的一个特
    2023-02-27
    52人看过
  • 质押权的标的的类型是什么呢
    可作为质押物质押的,主要有以下几类: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2、金钱质押。就是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3、权利质押。权利质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汇票、本票、存单。(2)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3)股份、股票。(4)依法可以质押的具体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5)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6)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质押权的标的是什么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可作为质押物质押的,主要有以下几类: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2、金钱质押。就是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
    2023-08-01
    129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特征和分类
    (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无偿性。2、单务性。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4、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5、赠与为诺成合同。(二)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2、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一、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必须履行吗赠与合同不必须履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2023-03-09
    201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人签字有效吗?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人签字有效吗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一方
    2023-04-17
    472人看过
  • 集体合同的分类是什么呢
    1、普通集体合同: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2、专项集体合同: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3、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报送单位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就异议事项经协商重
    2023-02-19
    4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
    2023-03-06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的定义特征及类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t一、赠与合同的定义t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亦即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移转给另一方所有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t二、赠与合同具的特征t1、赠与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t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t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只享有权利
    • 哪些类型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与国企签合同吗?签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针对你所说的与国企签合同吗这个问题,有下面的一些回答,国企正式职工是指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 赠与合同种类包括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赠与合同的种类可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类型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30
      一、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果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合同而发生的财产纠纷,合同无效责任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纠纷等。有效的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和终止等。大多数合同纠纷是有效的合同纠纷。1、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