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律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1:23:08 394 人看过

(一)构成要件

1、因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系对义务人享有的权利的处分,故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处分能力。

2、从性质上分析,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故该意思表示应向相对方为之,但由于该行为同时为单方处分行为,故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无需权利人同意。

3、由于放弃权利需有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故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为要件。如果义务人不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则不能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4、一般而言,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既可以采取明示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默示方式。明示方式指以口头、书面、当事人了解的某种符号或其他社会公众通用的表意方式进行表达或表示的方式,他人通过该表示可直接了解表意人的意思表示。默示方式是指非以社会习惯方法为表达或表示,他人根据具体情况才能推知外观意思的情形。默示方式所采用的表达方法可以是沉默加行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单纯沉默。

(二)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期间视为未届满,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给付不能成立,义务人负有的债务从自然债务转为完全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从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日起重新起算。如果义务人与权利人约定了新的还款期限而其未依约履行义务,则诉讼时效期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起算。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债务承担人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

【裁判要旨】

债务承担系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而非设定新债务,债的同一性并不丧失,故原债务人可以行使原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但在债务承担人系原债务人清理单位的情况下,即使原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根据利益衡平原则,应推定该债务承担人在签订债务承担协议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承担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从而应认定其已放弃原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债权人在债务承担协议签订后的诉讼时效期内起诉,债务承担人基于原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提出的免除其清偿债务责任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案情】

1997至1999年间,中国工商银行通辽支行(以下简称通辽工行)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后更名为通银公司)、银祥工程部、银祥装潢部、兴旺公司、恒鑫公司、哲盟经贸公司、电子中心共向通辽市科尔沁区工商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工商信用社)贷款6067200元,未如期还款。

1998年,通辽工行在清理“三产”过程中,曾向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以下简称科尔沁区法院)提出了对中国工商银行通辽支行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进行破产的申请。对该公司的破产,工商信用社及其他债权人表示反对,科尔沁区法院以维护债权人利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由驳回该破产申请。《还款协议》签订后不久,劳服公司被宣告破产,2003年底破产终结。通辽工行对其余几家企业通过转让、撤销和歇业等方式进行了清理。

2003年6月30日,通辽工行与工商信用社签订一份《还款协议》,约定:一、甲方(通辽工行)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的要求须于6月30日前对三产清理完毕的指示安排,进行了全面清查工作,经清查甲方所设8户实体欠乙方(工商信用社)贷款本息总计11365211.76元,上述8户实体贷款由甲方分期偿还给乙方;二、甲方同意于2003年9月30日前还5682605.88元。2003年12月31日前还剩余5682065.88元;三、甲方如逾期未还,乙方向甲方追索自借款之日起全部贷款本息;四、附件《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分行八户实体欠贷款本息明细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该《还款协议》的附件载明,通辽工行所应偿还的贷款本金为6067200元,利息5298011.76元。

此时,除劳服公司的3笔贷款外,其余贷款均已过诉讼时效。

【裁判】

因通辽工行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工商信用社遂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通辽工行立即给付其贷款本金及利息。

原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通辽工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工商信用社贷款本金6067200元及利息(利息包括各笔贷款在合同期内的利息及贷款逾期后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78074元由通辽工行负担。

通辽工行不服原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以工商信用社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还款协议》、通辽工行越权、通辽工行承担的债务并非合法有效存在、原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等理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的《还款协议》为债务承担协议。本案争议焦点是:

一、《还款协议》是否为工商信用社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是否损害国家利益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科尔沁区法院驳回劳服公司的第一次破产申请的原因是出于稳定金融秩序的考虑;工商信用社向法院出具同意劳服公司破产的函在先,《还款协议》签订在后,因此,上述证据并不能证明通辽工行为取得工商信用社同意劳服公司破产而被迫签订《还款协议》。

二、《还款协议》是否因通辽工行越权而无效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授权授信制,在授权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其是否越权属于内部关系,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通辽工行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工商信用社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存有恶意,故通辽工行关于其超越职权签订《还款协议》、该协议无效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放弃时效诉讼抗辩权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明其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愿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系对义务人享有的权利的处分,故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处分能力。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该意思表示应向相对方为之,但由于该行为同时为单方处分行为,故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无需权利人同意。3、由于放弃权利需有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为要件。如果义务人不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则不能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既可以采取明示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默示方式。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期
    2023-06-01
    95人看过
  • 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明其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愿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一般而言,认定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具备以下要件:1.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意思表示应向权利人作出,但不以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件;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权利人知道、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为要件;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具有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义务的意思表示为要件:义务人仅为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5.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2023-06-14
    276人看过
  • 了解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条件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具备以下要求:1、放弃权利的主体应当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意思应当向权利人作出,但不得经权利人同意,以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求;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由权利人知道,并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以义务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的义务为要件: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以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5、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明示或默示。诉讼时效中止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时间要件:中止事由须发生在或者持续地进入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之前的,不必然为中止事由,因其仍有可能在最后六个月之前结束;必须待其持续地进入到最后六个月内时,才能构成中止事由。2、内容要件:中止事由须为客观情况。该客观情况,一般界定为不可避之事变。所谓事变,是指非因当事人之故意过失而发生之变故,
    2023-07-05
    400人看过
  • 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条件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具备以下要件:1.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意思表示应向权利人作出,但不以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件;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权利人知道、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为要件;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具有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义务的意思表示为要件:义务人仅为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5.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两种方式。一、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应为:债务人可以获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债权人可能会因此丧失胜诉权。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义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权利的请求权被阻却,义务免于履行。对于权利人而言,债权并不产生任何影响,债权仍是完全债权。二、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多少年?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但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2023-06-19
    493人看过
  • 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时效效力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明其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愿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一般而言,认定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具备以下要件:1.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意思表示应向权利人作出,但不以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件;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权利人知道、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为要件;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具有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义务的意思表示为要件:义务人仅为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5.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两种方式。一、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少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
    2023-03-29
    183人看过
  • 放弃诉讼欠条诉讼时效抗辩的要件是什么?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表明其不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愿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一般而言,认定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具备以下要件:1.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意思表示应向权利人作出,但不以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件;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权利人知道、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为要件;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具有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义务的意思表示为要件:义务人仅为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5.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采取明示或者默示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2023-06-19
    3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放弃诉讼欠条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6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具备以下要件: 1.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意思表示应向权利人作出,但不以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件; 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权利人知道、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为要件; 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具有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义务的意思表示为要件:义务人仅为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放弃诉讼时效抗辩
    •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31
      1、因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系对义务人享有的权利的处分,故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处分能力。 2、从性质上分析,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故该意思表示应向相对方为之,但由于该行为同时为单方处分行为,故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无需权利人同意。 3、由于放弃权利需有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故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为要件。如果
    • 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5
      诉讼时效期间视为未届满,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给付不能成立,义务人负有的债务从自然债务转为完全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从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日起重新起算。如果义务人与权利人约定了新的还款期限而其未依约履行义务,则诉讼时效期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起算。
    • 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拥有的一种权利,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基于先诉抗辩权,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请求,而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的权利
    • 放弃先诉抗辩权后果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7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拥有的一种权利,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基于先诉抗辩权,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请求,而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