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必须一次性付清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43:36 442 人看过

一、离婚财产必须一次性付清吗

离婚财产不是必须一次性付清,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或者是人民法院裁判的结果付清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协议中提及离婚后财产可分期付清,也可以分期。只要把对方应得的部分最终全都归还于对方都可以,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而定,法律上并没有做明确要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有以下两方面的效力:

1.证据上的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后的协议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后的协议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是该项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没有履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则没有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社保必须要一次性缴纳吗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没有进行社保登记的,要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逾期将按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一、休产假公司会缴社保么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会按照规定继续缴纳社保,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
    2023-03-08
    450人看过
  • 买车子一次性付清要结婚证吗
    买车子一次性付清不要结婚证。首先买车是一次性付款的是不需要结婚证的。其次如果是结婚后夫妻贷款买车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身份证等证件及资料的,具体可以在购车时咨询接待人员。一、买车子的注意事项首先要明确自己的需求、预算,就是买车的用途是什么,然后选择合适的品牌型号,颜色、配置等。然后试驾感受一下实际开起来的体验。付款时需要注意的:1.买现货车给订金前记得抄下所订车发动机号码,小心销售者用翻新车(试驾车)换车。2.买车时要在合同或附加协议上注明交车日期(适用于订货车)、车身颜色。如有要求送配件也要在上面注明品牌、型号、数量。二、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
    2023-02-23
    54人看过
  • 离婚必须要给女方一半财产吗
    离婚不是一定要分一半财产。法律规定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
    2023-03-16
    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必须一次性支付吗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可以要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照约定期限支付。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一次性支付。一、侵害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二、教师丧葬费一般大概领多少钱丧葬费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给死亡人亲属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后事的费用。该项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法律采取了确定化的具体标准,统一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6个月,其总和便是丧葬费总额,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
    2023-06-28
    2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须要一次性付清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否须要一次性付清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清,可以由双发协商决定。法律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二、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理赔程序为:1.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并及时制定交通事故认定书;2.保险公司对损失方进行赔偿;3.肇事方对不足部分补充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
    2023-11-30
    295人看过
  • 工伤赔偿是一次性付清吗
    工伤部分赔偿不是一次性付清,而且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不是根据劳动法,如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并不是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起支付。一、工伤骨折了应该赔多少钱?工伤骨折能赔多少钱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伤骨折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骨折一般为九至十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七级工伤应赔付多少赔偿金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2023-04-04
    239人看过
  •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付清条件有哪些
    一、涉及有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较大,涉及大额财产分割,实务中对于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按月标准计算至18周岁,然后支付一方以分割到的财产直接抵扣应支付至18周岁的抚养费。二、对方存在吸毒、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可能以后会挥霍财产或产生重大债务的。这种情况在实务中还真不少,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费要求一次性支付,大多也都是这种顾虑。一方存在吸毒、赌博等恶习,现在的抚养费如果不一次性收到,等将来财产败光,任何人都没有办法了。三、支付抚养费一方涉及刑事案件,在逃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在实务中主要是父母双方原来是约定按月或按年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支付一方后来涉及刑事案件,并且逃跑或判刑,按原来的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条件已不存在,因此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为一次性支付,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成功的概率是很高。四、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有可能移居国外。这种情况主要是考
    2023-04-19
    82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必须一次性裁减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根据裁员的具体原因,裁员分为经济性裁员、结构性裁员和优化性裁员。我国劳动法规定的裁员专指经济性裁员,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一、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
    2023-04-06
    185人看过
  • 工程合同付款一次性付清
    付款方式本工程完工7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3天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处理第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该工程经过竣工验收是合格的,承包人仍然可以申请参照无效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第二,如果验收后不合格的,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承包人支付相应的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验收仍然是不合格的,承包人提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行使一、如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使用需要承包人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价款包括什么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一)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
    2023-02-04
    184人看过
  • 一次性交罚款是否必须?
    罚金不是强制必须一定要一次性缴纳完毕的,在法院指定的缴纳期限内,可以一次性清缴,也可以分期缴纳。罚金到底怎么交,是可以根据经济实力和法院协商确定。由于种种原因确实会出现无法缴纳罚金的情况,这时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延期缴纳、减少或免除罚金。通常存在以下情况的,法院都会相应地做出减少或免除罚金的规定没钱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吗判刑后不交罚金会对减刑有一定限制。法院让你在判决之前先交罚金,首先是要保证罚金的执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如果你积极上交了罚金,判决结果一般会对悔罪表现有一定的认可,至少是正常判决;如果你拒不提前缴纳,法院仍然会判你罚金,执行与否就不重要了,但不会在判决中认可所谓的悔罪表现。有无悔罪表现的结果体现在自由刑(主要是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刑期上,不要以为交了罚金就没事了、不会进去等,但你交罚金是否积极确实会在实际上或多或少的影响你的刑期。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
    2023-07-05
    484人看过
  • 房产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房产拍卖付款方式必须一次性付款吗
    一、房产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房产拍卖的流程是:1.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房屋价值;3.确定拍卖保留价;4.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5.竞拍成功的由法院裁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6.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的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再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二、房产拍卖付款方式必须一次性付款吗房产拍卖的不一定要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包含两个含义,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如果自己贷款需要符合以下几点最基本的条件:1.已经取得所拍卖房产的产权证(房产证)而且产权证在您名下;(简单的来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贷款)2.已经年满18周岁;3.无不良征信纪律。如果完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能办理贷款了,准确的说应该是办理现房抵押向银行贷款。而且还要找一家房地产评估公司给的房产进行评估,银行是按照评估公司对您房屋的评估价值的百分比给您相应的贷款。三、房产拍卖公告时间是多久?房产拍
    2023-06-08
    136人看过
  • 离婚房产必须要财产评估吗
    住宅离婚不是必须要财产评估,房产先由协议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一、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怎么去分割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在离婚后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房产。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的,则双方可以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子;2、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则房产归一方所以,然后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然后双方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吗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
    2023-06-24
    108人看过
  • 判缓刑的罚金必须一次交清吗
    判缓刑的罚金是否必须一次交清,是根据案情来确定罚金的数额的。罚金有以下五种执行方式:(1)一次缴纳,即要求犯罪人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纳完所判罚金的数额。(2)分期缴纳,即要求犯罪人在判决确定的期限以内分期缴纳所判罚金的方式。(3)强制缴纳,指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届满以后,犯罪人未缴纳或未全部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其缴纳的方法。(4)随时追缴,指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犯罪人,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随时予以追缴的方法。(5)减免缴纳,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使犯罪人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其缴纳数额的方法。具体还是要看法院如何判决。一、盗窃罪处罚金怎么计算盗窃罪处罚金怎么计算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会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023-04-06
    122人看过
  • 员工辞职工资一次性付清吗?
    一、员工辞职工资一次性付清吗辞职了,在办完离职手续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将一次性付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员工辞职工资结算规定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
    2023-06-07
    4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新婚姻法判决抚养费必须一次性付清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补知识: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 一次性付清离婚赔偿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如果对方母亲生病、哥哥结婚,你支出的费用是存在一个借贷关系的话,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清偿,否则的话就不能要求进行赔偿。一般离婚当中的赔偿都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比如家暴、恶习等等。
    • 老板拖欠工资2400元必须要一次性付清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个税60几块钱,交了吧。如果不想交,就分两个月拿钱,这个月拿3000,下个月再拿2189,这样不交个税,可是拖的时间长。按月收入计税是税局的规定。一次性拿钱要交个税的。
    • 咱们的,这个诉讼费和必须一次性付清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
      是的,家庭困难的建议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 婚后一次性付清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婚后单方购买的房产离婚后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