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谈两家供应商参与问题如何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9:01:39 154 人看过

案情◆◆◆

最近,某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专业体育项目器材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这是该中心十几年来第一次进行该类项目的采购。公告发出后,到规定的截止时间,只有两家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因采购单位要组织重要的国际赛事,时间较紧,不能反复进行采购,因此在征得监管部门同意后采购活动继续进行。最终,报价低于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且最低的供应商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而另一家供应商的报价则超出了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结果公布后,没有成交的供应商以该项目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简称74号令)第三十三条和三十七条规定为由提出质疑,采购中心经复审终止了这次采购。但下面如何进行采购,采购中心犯难了。

经了解,该体育项目比较专业,不属于比较普及的项目,且所需器材花费较大,因此周边地区经营该器材租赁的供应商很少,前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外省周边两个经济发达地区的供应商。国内几个开展此项体育活动的省份也有几个此类供应商,但因离该省较远,考虑成本因素,不愿意前来。如果该项目重新采购,在没有新的供应商加入的前提下,即使两家供应商的报价都在预算内,采购结果公布后,没有成交的供应商仍可以不足三家为由提起质疑,则这个采购项目也就无法完成。

思考◆◆◆

首先,74号令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选择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供应商的三种办法,即发布公告、从省级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委书面推荐。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采购活动中都会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但在一些特殊的采购项目上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存在一个问题,即可能出现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或报价在预算内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

其次,根据74号令第三十三条、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况采购活动应当终止。如果上述情况中只有一家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还可以请示同级财政部门改为单一来源采购。如果只有两家,按74号令要求应当终止采购,重新组织,但如果重新组织后仍只有两家怎么办,74号令没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只能再次重新组织。而采购人认为已邀请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不能因为有的供应商不来,就使采购单位的相关工作无法及时开展,如果一直凑不齐三家,难道采购活动就无法进行了?

事实上,自今年2月1日74号令施行以来,在一些专业设备和专业服务项目的采购上不时出现只有两家供应商的情形。在此以前,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到规定的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只要评委审核采购文件没有排他性、歧视性条款,采购中心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且没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则采购活动继续进行,最终评出成交供应商。但74号令实施后,只能当场终止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这种情况有可能迫使个别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知道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下采取不适当的方式特意邀请其他供应商前来陪衬,以便凑足三家供应商,使采购活动得以继续进行。而采购代理机构则可以建议采购人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这样来操作,即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第一次只有两家供应商前来参与的情况下,采购终止,改用公开招标方式,到截止时间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宣布废标,同时向监管部门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监管部门批准后,再邀请原来投标的两家供应商前来谈判或报价,此后无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或报价在预算内的供应商是一家还是两家,采购活动仍然能够进行。只不过完成这个采购项目的时间大大延长而已,虽然其采购金额可能只有几十万元或十几万元。

关于造成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经营该产品的供应商或提供某种服务的供应商在一定地区确实很少;由于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金额都较小(一般在100万元以下),且成交标准以低价为主,部分供应商估计自己不容易成交,因此兴趣不大,不愿参加;供应商不知道采购信息,没有参加;由于采购文件公布了采购预算,如果预算较低,部分供应商觉得无利可图,不愿参加。

尤其是一些偶尔采购一次,且属于专业设备和专业服务的项目,即使采用7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的第三种方式,由采购人和评委推荐,也很难保证有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此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意味着向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发出了邀请;采用随机方式或推荐方式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也体现了采购方的诚意。但这并不意味着被邀请的供应商就有义务必须参加这次采购活动。因此一味地要求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三家,有时可能是强人所难。

实际上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项目,如果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这种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也就是说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后,供应商的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有一种观点认为,没有达到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标准而采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的项目,也可以比照此款执行。但笔者理解,该条款仅适用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这种情况,并不适用首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的情形。否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特别是第五十条中规定的没有例外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招标文件相关文章
  • 解决供应商拖欠问题的措施
    如果遇到供应商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是: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建立供应商基础信息档案供应商基础信息来源渠道有三种,一是财务部门在财务软件中录入,二是财务部门平时手工或电脑记载,三是企业物资采购部门手工或电脑记载。由于各部门对供应商信息需求不同和财务软件自身的局限性,对于从前两种渠道得到的供应商信息,仍需进行适当的加工才能加以运用,因此第二、三种渠道相结合,即财务与采购部门配合、在电脑中共同建立和维护供应商基础信息档案,是较佳的选择。供应商基础信息的内容视企业管理需要而定,通常应包括以下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简称(或编号)、国别、城市、供货商品类型(或品种)、开
    2023-08-06
    374人看过
  • 如何应对欠供应商货款被起诉的问题
    应积极与对方进行协商,必要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让对方撤诉,争取不被起诉,这样才能积极还贷,尝试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是最好的办法。如果确实无法达成和解,也要积极应诉,可自己应诉也可委托律师出庭。切不可因为欠了货款而觉得理亏,一旦被起诉,干脆不应诉,主动应诉可以避免对方可能施加的赔偿责任,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个人欠款被起诉了怎么办一、个人欠款被起诉了怎么办1、个人欠款被起诉了有以下处理办法:(1)应当积极还款,如果还清了欠款或者债权人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的,就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撤诉;(2)如果债权人不同意撤诉的,则需要积极应诉,等法院判决后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
    2023-07-07
    63人看过
  • 不懂这些问题何谈了解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1、口头赠与合同真的有效力吗?答: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哦,这是为了保护公益事业的原因。2、赠与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答:可以撤销的合同: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的。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3、为了得到赠送,而与对赠与人进行伤害,该怎么办?答: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继承人和代理人撤销的期限是6个月内。4、赠与的东西
    2023-06-08
    89人看过
  • 参与谈判审定联营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联营合同的谈判与审定是一项慎重的工作,重要的是对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审定,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的内容,而引起合同的无效。法律顾问在谈判审定联营合同时重点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关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金;二是要有联营投资的担保措施;三是利润分配。总之,开办联营企业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法律顾问在开办联营企业中,肩负重要的责任。特别是在可行性研究,保证联营项目合法可行和参与谈判审查、签订联营合同中,起着主力军的作用。但是,联营毕竟是三种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法律顾问一定要在项目审查,合同谈判和签约中把握好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三关。才能使联营企业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健康的发展下去,杜绝不必要的联营纠纷,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使联营双方获得预想的经济利益。摘自《黑龙江工人报》一、企业法人登记对各类登记事项有何具体要求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登记主
    2023-06-21
    301人看过
  • 工伤如何与公司谈判赔偿问题
    1.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首先应当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核算赔偿数额,再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工伤认定后应该怎么和公司谈判?出工伤后跟公司谈判必须提供有利的证据,首先要确认是工伤,个人可以先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去做工伤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主张赔偿;确认工亡赔偿的法定数额,再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在工地干活受伤了怎么赔偿1.在工地干活受伤属于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的,要看职工是否交纳工伤保险的,然后根据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来选择是通过工伤程序或是人身损害赔偿民事程序来要求赔偿的权利。2.工伤赔偿要在事故发生后,如果相关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己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期限的,没有特殊情况申请工伤将不被受理或受理后终止认定。3
    2023-02-07
    327人看过
  • 竞争性谈判可以直接邀请供应商吗
    一、竞争性谈判可以直接邀请供应商吗依据现行法规和实践经验来看,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这种采购模式时,确实存在以直接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展开采购工作的可能性。也就是说,采购方或其代理机构有权直接邀请至少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对采购事宜的深入探讨和议价磋商。此外,他们还可以选择直接邀请多于一家的供应商加入到这场激烈的竞争性谈判当中来。最后,某些情况下,采购方或其代理机构甚至会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共同参与竞争性谈判。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实践经验观察,如果采用书面形式推荐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工作,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为变相的指定供应商,进而导致采购预算大幅上升,甚至可能引发财政资源的浪费,从而给采购工作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虽然从技术角度看,我们完全有能力直接邀请供应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必须谨慎处理,防止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和不公正现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2024-04-14
    266人看过
  • 与供应商对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对于只提供余额无明细账目的对账资料,不予对账。供应商必须提供最后一次对账以来的全部账目资料;以前从未进行过对账的,必须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后的所有账目资料。对于对方因财务决算审计发函要求核对账面余额的,同样应按照上述原则办理。2.对于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往来资料而非财务部门账目提供对账资料的,不予对账。双方核对的账目主要应是财务账目,供应商销售部门账目可能与其财务部门账目不符,对账基数存在问题,会给以后的双方清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最后清算以双方财务账目为准。3.对于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前来对账,即使经过企业有权人士签批,供应商的对账资料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因为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我们不太了解其近年来的情况,可能原有企业已解体、改制,现在对账及以后催款都可能系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原企业,可能对账人并不具有索偿权利。
    2023-06-12
    272人看过
  • 工厂面临供应商欠款问题,求助:如何应对?
    回收货款的一些技巧。当然再怎么小心也会有被拖欠到货款的时候,这个时候就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追回货款了。不过在开始追讨货款前,你要有几种心态,这样有利于你在追讨过程中的情绪。第一是,坚持坚定的货款回收信念。产品卖出去以后,就要把钱收回来,这是你的业务工作,也是客户应该要做的,你来讨货款不理亏,你是对的。第二是,货款回收有利于客户,因为合作是双方面的,只要帮助双方资金链正常的情况才是大家所求的,把自己的货款付了有利于自己公司的财务正常运转,也更能保证供货正常,大家都不会受影响,对客户的发展有利。第三是,业务工作的起点是找客户,终点是收回货款,所以你只有把货款追回来,才可以让你的业务工作受到评分,追回货款是你的业务工作,你只要把这个工作作好,才算把业务工作做完。那么去追还货款是你必须做的。做好这些心态准备工作,那么你就可以开始你的货款回收工作了。如果你的客户明明资金不简章,只是为了便利后面的合作才故
    2023-07-16
    479人看过
  • 家庭离婚:如何应对两个男孩的问题?
    有两个男孩的家庭,离婚该处理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2、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而定;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精神病离婚应该如何处理精神病人离婚的处理方式: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的,可以由本人亲自出庭或请代理人代为出庭。提出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且必须是他本人的意思表示,任何他人不得代替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和精神病人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
    2023-07-19
    470人看过
  • 商家拒赔十倍赔偿应如何应对问题
    一、商家拒赔十倍赔偿应如何应对问题商家拒绝十倍赔偿处理方式如下: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商家拒绝十倍赔偿去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三、起诉商家拒赔要多久判决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
    2023-11-06
    500人看过
  • 住房拆迁应如何谈判赔偿问题
    一、拆迁谈判的开局技巧:1、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一定注意不要让对方认为你是在满天要价。2、作为被拆迁人最好不要接受拆迁人第一次拆迁补偿报价,除非你拿到了一份合法的、完整的评估报告。如果不假思索的就答应对方的第一次报价,这种做法通常会让对方产生两种反应:我们本来可以做的更好,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3、学会在接受拆迁人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条件时感到意外,如果我们的被拆迁人能够读懂拆迁评估报告,就要是这对里面的一些项目学会感到意外,在你表示有些意外后,对方通常会做出一些让步。如果你不表示意外,对方通常会拆迁人变得更加强硬。4、避免对抗性的拆迁补偿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5、拆迁谈判中“钳子策略”的使用。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到具体的补偿项目上比如自建面积的测量与补偿等,千万不要在意补偿总额,也不要用百分比的方式进行补偿
    2023-04-27
    409人看过
  • 与供应商的谈判策略及应付方法
    和小的供货商比较,商场更愿与大的供货商合作,因为大的供货商资金雄厚,他们往往出自于市场的考虑不会拒绝商场提出的要求,如降价、提供更高的赞助费等,这些供货商的商品品种较多,这一商品不赚钱,别的商品能赚钱,只要整体能保持赚钱,他们就能从心理上去接受商场的条件。而对小的供货商而言,斤斤计较,因为他的商品种类很少,要求他们降价促销往往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但不管是大或小的供货商,在和他们谈判时他们都会哭穷,说毛利很低了,没有钱赚了,赚的钱不够赞助了等等等等,让你于心不忍;又或者是指责你的工作,说收货慢,验货太挑剔,商品陈列位置不好,没有人促销,价格牌不够大等,尽量说你的不对,试着使人们感到内疚,从而不好意思提出自己的要求,或即使供货商答应你了也作出最大割痛的姿势,想要得到相应有利的补偿。对待这种种情况,我们不能一味退让或强硬坚持。首先要了解对方的指责是否合理,对方是否已经清楚我方的观点,然后才作出
    2023-04-24
    468人看过
  • 供应商质疑应注意的问题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过程中,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专家韩孟玉认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问题: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是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遇到问题可以向有关专家进行咨询,切勿不懂装懂,闹出笑话。二是领会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尤其要全部掌握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款,只要达到废标条款之一的就废标。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废了标而当事人不服,引发质疑或投诉。三是提出的质疑或投诉要有证据和法律依据。供应商质疑应注意的问题(一)质疑必须符合规定的质疑条件。供应商认提出质疑,就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如果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与质疑供应商没有关系,或者供
    2023-04-24
    77人看过
  • 浅谈竞业禁止的有关问题
    一、竞业禁止的概念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避正或不竞争条款,依照我国台湾民法学者郑玉波先生的观点,竞业禁止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竞业禁止是指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有的劳动者或特定身份的人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或与身份有关的利益主体相竞争的工作或经营活动。狭义的竞业禁止,是指法律规定有特定身份的人在工作期间,或义务人基于其与权利单位间达成的竞业禁止协议,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其服务的权利单位相竞争的工作或经营活动,是法律对权利单位合法利益的保障措施。二、我国竞业禁止的种类及特征按照产生的依据不同,可以将竞业禁止分成法定的竞业禁止和约定的竞业禁止。(一)法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是指主体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体现法定竞业禁止内容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如下法律中:1、《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与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
    2023-06-09
    148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 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 更多>

    #招标文件
    相关咨询
    • 如何与工地老板谈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我在一工地做工,第二天就被电锯锯对左手XXX四只手指肌腱骨,住院十天。老板付的医药费。因为刚进去没有签任何合同,所以现在如何过去跟老板谈工伤问题,如果他赔钱少。我该怎么做
    • 供应商怎么解决质量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2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无约定的,协商不成,及时诉讼处理,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如何解决与公司合同不符的厂家供货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8
      供应商供货与合同不符属于违反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比如及时更改恢复合同规定的货物。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也可以仲裁解决,有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竞争性谈判程序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3
      竞争性谈判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
    • 如何跟商家谈因衣服质量问题索赔事宜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5
      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遭遇商品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找经营者陈述自己购买含塑化剂食品的经过,并依法提出索赔要求,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应写明投诉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受损害事实,所购商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交涉经过等,并提出自己的要求。 3、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如工商、技术监督、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