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步骤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5:45:09 407 人看过

(一)申请

船舶优先权催告的申请要向转让船舶交付地或者受让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船舶转让合同、船舶技术资料等文件。申请书应载明船舶名称、申请事实与理由。能否提供原船舶证书不影响申请的提出。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申请的裁定。

(二)优先权催告

海事法院准予申请后,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在催告期间主张船舶优先权。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为六十日。

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船舶优先权人主张权利的,应当在海事法院办理登记;不主张权利的,视为放弃船舶优先权。

(三)申请除权

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届满,无人主张船舶优先权的,申请人还要再申请法院做出除权判决。

(四)除权判决并公告

海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该转让船舶不附有船舶优先权。判决内容在有关媒体上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船舶优先权的国家是哪国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理赔人按照《海商法》第22条的规定,对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理赔,对产生该海事理赔的船舶有优先理赔的权利。根据《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当事人常常居住地法律或其他与该合同最密切相关的法律。因此,船舶优先权适用于哪个国家的法律,必须根据当事人的选择来决定。海商法船舶优先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1、海商法船舶优先权行使的期限是一年。2、根据法律规定,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的船舶优先权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九条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三)船舶灭失。前款第(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
    2023-08-07
    355人看过
  • 某保险公司申请海事船舶优先权催告案
    广州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广海法终字第83号原告:中国某保险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法定代表人:冯XX,总经理。诉讼代理人:王立新,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省东莞市水上运输总公司某水上运输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某镇沿江中路。法定代表人:黄XX,经理。原告中国某保险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被告广东省东莞市水上运输总公司某水上运输公司确认船舶优先权一案,本院于2003年7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诉讼代理人王立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1年12月11日,被告所属的东运419轮在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蛇口码头)所属的港口附近沉没,船上装载的集装箱也全部落海。在打捞沉船沉箱期间,蛇口码头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为此遭受了利润损失,并向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
    2023-06-06
    152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的受偿顺序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根据《海商法》第25条的规定,以船舶为标的债权受偿的顺序是:第一位是船舶优先权,第二位是船舶留置权,第三位是船舶抵押权,第四位是其他一般债权。为行使船舶优先权,海事法院可应海事请求人的申请扣押正在造船厂建造或者正在修船厂修理的船舶,此种情况下造船厂的造船费用和修船厂的修船费用,即可在强制出售该船舶的价款中按以上顺序受偿。当然,造船厂和修船厂也可直接向海事法院申请留置其占有的船舶,以确保其留置权的行使。前面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所修的船舶时消灭。船舶留置权的要件:一是留置权人占有船舶,二是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未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023-06-08
    134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概述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海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内容是: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遗反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费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优先权的行使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因
    2023-06-06
    265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是程序上的权利吗?
    法律的分类有很多种,其中最基本的分类之一是把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及人们应有的行为。程序法规定实施实体法所用的方式、方法。法律是与权利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与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划分相对应的是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划分。实体权利为权利主体依法所享有的一些具有实质内容的权利,而程序权利则为为实现实体权利而享有的一些诸如起诉、上诉、申请回避之类的权利。我们认为,船舶优先权是一种实体权利,因为船舶优先权有着自己独立的实质内容,那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提供担保时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有的学者认为,优先请求权是对所有人的船舶实现索赔的诉讼中的一个步骤,或者是对其的补偿或部分补偿,或者说是保护索赔优先顺序的一种手段。优先请求权本身并不是实质性的权利,而只是实质性权利得以实现的一种手段。因而是程序性权利。我们认为,这一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船舶优先权所具有的保护索
    2023-06-06
    340人看过
  •  船舶产权登记的步骤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程序,包括当事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资料、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在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并分配相应的船舶登记号码。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程序:1.当事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船舶技术资料以及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2.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资料;3.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在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并分配相应的船舶登记号码。 船舶登记要注意哪些事项?船舶登记是船舶所有人的一项重要义务,也是维护航运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手段。在船舶登记过程中,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首先,船舶登记文件需要提交齐全,包括船籍港证明、船位证明、船员证书等。其次,船舶登记申请需要填写《船舶登记证书》和《船舶登记簿》,并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用。第三,船舶登记申请需要提交船位图,并按照规定提交船
    2023-08-28
    326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的赔偿范围
    1、船舶优先权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船舶优先权的赔偿范围包括船长、船员和在船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和其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支付工资、其他劳动报酬的请求,因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劳动法、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2)在船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索赔(3)请求支付船舶吨位税、引航费、港口费和其他港口费用的请求在船舶营运过程中,如果装载2000吨以上散装油的船舶持有有效证书,证明其已进行了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有相应的财务担保,则因侵权而产生的财产赔偿索赔,由此造成的油污损害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船舶登记类型1。公开注册公开注册是一种船舶注册,即允许外国船舶在其本国注册。这些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注册的国家称为开放注册国家。开放注册国家以其独特的注册条件吸引了
    2023-05-07
    267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的历史渊源
    船舶优先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地中海地区商法。在古时的海上商业活动中,从事航海的商人取得资金的方法有共有和冒险贷款两种。前者是共负盈亏,后者是银行家给航海商人资金,在船舶安全返航时,航海商人除要偿还本金外,还要支付高额的利息。但如果船货灭失,则商人无须返还本金。同时由于受当时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航海是有极高风险的行业。为了降低贷款风险,规定了贷款人和其他的债权人可以把船舶作为特定债权的担保。直到19世纪,船舶优先权才被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被确立下来。对船舶优先权进行定义、阐述并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却是在英国,由英国的法官来完成的。其原因可能是英国是当时的海上霸主,海上运输、贸易极为发达,对之有较强的需要。②随着英国海事审判的发展,船舶优先权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并为大多数航运国家所接受。国际上先后出现了三个有关船舶优先权的公约:《1926年关于统一船舶抵押权与优先权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2023-06-06
    85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所担保债权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船舶优先权所担保债权受偿顺序是怎样的1、海商法第二十二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二、如何确定船舶优先权诉讼的被告专家认为,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在船舶优先权诉讼中,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确定被告。如果船舶的所有人就是责任人,该船舶所有人当然是该案唯一的被告;如果责任人不是船舶的所有人,而是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
    2023-06-05
    184人看过
  • 广州海事法院受理首宗船舶优先权催告案
    请宁永盛6轮优先权人到我院办理船舶优先权登记。2006年4月21至23日,广州海事法院在媒体上连续刊登这样一则公告,这是该院受理的第一宗船舶优先权催告案。有了这样的公告,60日公告期限届满,如果无人主张船舶优先权,法院将宣告该转让船舶不附有船舶优先权,这将意味着即使是债权人也不得要求扣船还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实施6年来,船舶交易千万条,广东为何现在才有这个第一,笔者就此进行了采访。广州海事法院余晓汉法官告诉笔者,二手船在交易之前,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运营,运营过程中,船舶有可能债务没有完全了结,欠了船员很多工资,在外面也负了很多债,而卖主在卖船时,却没有告诉买主。债权人知道船舶易主后再找债主,债主或者躲了起来,或者称债务随船舶转移,于是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请求扣船拍卖还债,买主成了冤大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进行船舶优先权催告满60日后,债权人不得
    2023-06-06
    384人看过
  • 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步骤
    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明确的表示,向出租人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者超过十五日未作出明确表示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有两种,一就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作出声明,二即保持沉默,态度不明确,在十五日后即视为放弃。如何确定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呢?出租人向承租人作出卖房屋的意思表示,以后啊或者承租人知道房屋出卖事实的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的,或者出租人向承租人作出出卖房屋的意思,表示以后或承租人知道房屋出卖事实的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做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2023-06-30
    496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知多少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海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内容是: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遗反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费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优先权的行使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因
    2023-06-06
    450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是什么
    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是什么?的一个特征。尽管中国司法制度不承认物权诉讼,在海商法作为一种司法实践现象中,船舶优先权的消灭仍然存在,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原因:1。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船舶优先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行使,不得中止或中断。这艘船被法院强制出售。船舶损失。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一年期间不得中止或者中断。应当指出,船舶优先权的消灭并不意味着受其保护的债权也消灭。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丧失优先权的债权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仍可以与无优先权的债权一并行使其权利
    2023-05-07
    337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三者关系
    联系:船舶留置权与船舶优先权及船舶抵押权均属船舶物权,它们具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均以船舶为标的;均设置于作为债务人的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上;均从属于一定的海事债权;均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优先受偿权。区别:(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留置权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留置权担保的是造船人、修船人因建造、修理船舶所产生的债权;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3)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留置权的效力产生于占有船舶;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而船舶优先权效力的产生既不需要占有,也不需要登记。(4)受偿的顺序不同。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5条的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
    2023-06-08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2)船舶优先权催告由谁提出?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船舶转让时,受让人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及时主张权利,消灭该船舶附有的船舶优先权。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法律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民事诉讼法船舶优先权催告书怎么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船舶优先权催告是指海事法院根据船舶受让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催促船舶优先权人于一定期间内主张其优先权;若不依法主张的,则该船舶上的优先权消灭,该优先权所担保的债权则成为普通债权。同时,关于船舶优先权催告,适用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而非《民事诉讼法》。同时,《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船舶转让时,受让人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及时主张权利,消灭该船舶附有的船
    •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应提交哪些材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申请书、船舶转让合同、船舶技术资料等文件。申请书应当载明船舶的名称、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事实和理由。
    • 船舶优先权的国家是哪国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理赔人按照《海商法》第22条的规定,对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理赔,对产生该海事理赔的船舶有优先理赔的权利。根据《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当事人常常居住地法律或其他与该合同最密切相关的法律。因此,船舶优先权适用于哪个国家的法律,必须根据当事人的选择来决定。
    • 什么是船舶优先权,具有船舶优先权的项目和受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法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优先权又称船舶优先请求权、船舶优先债权或优先受偿权。我国《海商法》第22条、第23条规定,具有船舶优先权的项目和受偿顺序是:(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