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企业职员的职务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如果职务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如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企业资产,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等职务犯罪,就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仅给公司、企业造成集体财产的大量流失,更因触犯刑法而使自己身陷囹圄,后悔终生。因此,多方了解和熟悉与公司、企业职员有关的一些法律常识,对身为公司、企业员工的我们来说,是十分有用而且必要的,所以我希望今天的这个讲座能够使大家有所受益,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这既是对我们所在的公司、企业负责,同时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人生负责。
二、企业职员常见几种职务犯罪形式
(一)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五)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六)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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