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下反诉减半收费?
1、如果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本诉、反诉案件,那么会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八条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其他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的情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案件受理费会被退还的情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八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二、反诉收费吗?
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反诉收费,且费用需要由被告在提出反诉请求的时候就缴纳。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十二条:“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第十三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纠纷案件之后,原告需要预交诉讼费用。若是案件的被告在案件的举证期间内提出了反诉的请求,且请求被受理,那么提出反诉请求的被告,也需要向法院预交案件的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哪些情况下诉讼费用减半收取?
280人看过
-
2023反诉费减半收取的规定是什么
22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84人看过
-
反诉是否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
29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反诉费用减半收取吗
174人看过
-
民事诉讼起诉费为什么减半预收
388人看过
-
-
-
二审原告诉讼费减半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关于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规定有三条,依次是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八条规定: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有一种情形,即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二审诉讼费减半请问有什么情形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二审诉讼费减半的情形主要是:调解结案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什么情形要减刑?什么情况下减刑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1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