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是否属于双务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7:16:44 463 人看过

有偿保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无偿保管的,不属于双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

和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一样,仓储合同中要求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标的,保管费。同时不能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签订即可成立,无需交付保管物。

二、交了停车费车辆受损,是否该物业负责

交了停车费车辆受损,不该由物业负责。停车费的交易不属于保管合同的类型,物业没有义务对车进行看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双务合同相关文章
  •  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否为双务合同?
    这段内容讲述了借款合同并非双方合同,而是单方面合同。在自然人之间借款时,可以另有约定,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并非双方合同,而是单方面合同。虽然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时可以另有约定,这些约定可以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民 法 典 】 借 款 合 同 需 要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
    2023-09-12
    182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是双方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可见,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一、赠予书有法律效力吗赠予书有法律效力。财产所有人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无条件或附条件的赠与他人。只要该赠与书的内容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该赠与书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男友赠房车送多少合适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是一经承诺就成立
    2023-06-20
    289人看过
  • 建筑劳务合同是否属于建筑施工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劳动者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上就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法调整。但是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我国《建筑法》第26条和第2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既然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那么,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当然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一、什么是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
    2023-02-13
    96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是专属管辖
    一、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是专属管辖理论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之规定主要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一)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规定)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而物业服务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和共有部分共有权)密切相关。基于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理所当然地适用专属管辖之规定。(二)不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理由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个分类,《民事诉讼法》也没有其他特殊规定,因此,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
    2023-04-30
    183人看过
  • 行纪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不属于。
    一、行纪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不属于。行纪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接就行纪人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5.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即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贸易活动。一般的民事活动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动,不属于贸易活动。6.行纪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价性: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者其他商业上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7.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行纪合同只需行纪人与委托
    2023-04-18
    136人看过
  • 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双方协议?
    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吗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取得权利是以偿付代价为前提的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出租人享有的权利就是承租人负有的义务。反之亦如此。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通过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给予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利益,对方当事人在取得该利益时都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
    2023-07-06
    170人看过
  • 技术服务合同是否允许转包,哪些合同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技术服务合同是否允许转包技术服务合同原则上不可以转包。因为技术服务确定给谁来完成时,往往授权人是通过多方面考察和考虑后才确定的,是他对你一种信任度的表现,也是直接关系到授权方的信誉和服务质量的组成部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二、哪些合同属于技术服务合同以下合同属于技术服务合同:1.产品设计服务;2.工艺服务;3.测试分析服务;4.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5.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6.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7.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
    2023-05-03
    496人看过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最长多少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最长多少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最长是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属于以下合同:1.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具有综合性或者复合性。2.物业服务合同属于长期继续性合同。物业服务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需要持续一定的时间。3.物业服务合同属于集体
    2023-06-28
    492人看过
  • 劳务合同是否属于临时用工
    劳务合同不属于临时用工。临时用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无试用期标准直接上岗入职,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临时用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一、兼职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小时工到期怎么转正式工没有试用期,无需转正。小时工是非全日制职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按照《劳动合
    2023-02-14
    265人看过
  • 抵押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其内容有什么
    一、抵押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抵押合同属于单务合同。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按抵物不同,抵押可分为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二、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的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具体规定: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三、抵押合同是否属于从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
    2023-05-06
    305人看过
  • 购物停车属于保管合同吗
    购物停车属于保管合同吗到商场购物可凭购物小票免费停车,当毕先生准备提车时,却发现车前脸被刮花了,车漆掉了一大块。停车场管理人员以“停车场免费提供给顾客,只负责保管,不管撞车或刮碰”为由拒绝赔偿。对于停车场这一说法,毕先生感到愤愤不平,他认为,商场凭购物小票让顾客免交停车费,而对于非商场顾客收取停车费,那么顾客的停车费实际暗含在商场的利润中。作为对顾客的附属服务,商场应该对车辆的保管负有责任。律师认为,商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停车是一种服务,消费者与商场之间由此形成了保管合同。虽然看似车主不需要交纳停车费用,但实际上商场的报酬存在于所获利润之中。无论停车是否收费,在本质上都是一种营利的合同行为,因此商场负有保障停车安全的义务。所以,毕先生购物时依约将车停在商场的停车场而受损,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一、车在商场地库被刮找谁找不到真正的肇事者怎么办停车场收费了就应该承担看管的责任,当
    2023-04-11
    392人看过
  • 民法典保管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侵权纠纷
    不属于,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因此,合同纠纷不属于侵权纠纷的范围。民法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委托理财合同产生纠纷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
    2023-08-02
    475人看过
  • 无偿保管合同是属于哪种类别?
    一、无偿保管合同是属于哪种类别?无偿保管合同是属于无偿合同当中的一种类别,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实践中,无偿合同数量比较少。而有的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双方既可以约定是有报酬的即有偿的保管、委托,也可以约定为没有报酬即无偿的保管、委托。需要注意的是,双务合同不一定就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不一定就是单务合同。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须向出借人支付报酬,
    2023-06-01
    318人看过
  • 单务合同的定义,保管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一、单务合同的定义单务合同的定义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1.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2.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借用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无偿性、互助性、返还性。借用关系主要发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间。3.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二、保管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保管合同可以是单务合同,也可以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
    2023-05-06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双务合同是合同双方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包括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 更多>

    #双务合同
    相关咨询
    • 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 哪些属于双务合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
    • 哪些情况属于合同双务行纪双务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纪律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成立以来,纪律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收取报酬,委托人和纪律人在合同中有义务。因此,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 公司委托属于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1
      委托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
    • 签订委托合同属于合同双务合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1、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 2、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承担合同义务,并且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关系,一方的义务就是对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