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垫付工程款是否禁止使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32:08 139 人看过

一、施工方垫付工程款是否禁止使用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施工方垫付工程款,施工方垫付工程款,并且约定垫资利息的,承包立可以请求按约定返还垫资及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工程款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的工程款是: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

2.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

工程款支付流程

支付工程款的流程如下:

1.预付款流程,由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审核预付款,签署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2.进度款支付流程,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申请表,并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

三、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计算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程按进度付款是否属于垫资
    问题是你的回款有没有超过60%,如果没有超过,那就是垫资了;如果超过了,那就属于没有垫资。一、工程欠款和垫资的区别有哪些鉴于工程欠款属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因此具有惩罚性,垫资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更加注重双方之间的合意。两者最主要的区别体现在:对于垫资,首先当事人是否约定是垫资,如果约定是垫资就按垫资来处理,这时可以请求返还垫资,如果对垫资还约定有利息的,也可请求支付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如果对垫资没有约定利息的,是不能要求支付垫资利息的。如果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就按工程欠款来处理。对于工程欠款,无论是否约定有利息,都是要支付利息的,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这时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也不再受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限制。二、工程垫资的风险有哪些1、为垫资而融资的风险承包商用于垫资的资金中,一部分可能是
    2023-03-30
    493人看过
  • 乙方是否需要支付施工错误的工程款?
    因为工程款与质量责任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款项,乙方施工完毕后如果经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那么甲方应该支付工程款。至于工程质量问题,属于甲方另行主张的权利。何况经过了竣工验收的工程,乙方承担的是质量问题的修复责任;交付的工程,乙方只对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这些都需要甲方证明。如果工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也没有交付,甲方扣款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或者属于支付工程款条件不成就。甲方违约乙方能否单方解决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一是看双方的合同是否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或情形,并且这些条件已经成就或情形已经出现,就是法律上规定约定解除;二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就看对方的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本性违约),否则不能解除合同;三是违约赔偿也是基于双方合同中约定,或违约方给守约方完成实际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
    2023-08-07
    103人看过
  • 兼职禁止童工吗?使用童工怎么罚款
    一、兼职禁止童工吗?1、年龄在16周岁以下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属于童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管是全职还是兼职,都属于使用童工,一旦被查处,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一方面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另一方面又规定由学校组织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参加的社会实践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解释》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年龄在16周岁以上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的少年、儿童。所以,年满16岁是可以兼职,它不属于童工。二、使用童工怎么罚款?《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
    2023-02-17
    184人看过
  • 中国禁止使用童工的行政程序
    1、公司严格执行《国务院禁止童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遵守商业经营规范。招聘时,人事部门应严格仔细核对应聘者的身份证,并核对照片确认无假后,方可到工厂报名,人事部应检查内容是否与上述证件相符。如果他们一致,他们可以接受试用期,以防止发生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入境手续,新员工接收部门主管必须重新检查证件(1)公司任何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人事部报告(2)人事部不得立即解雇童工,人事部门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立即向当地劳动局报告,并尽快安排健康检查(4)如有疾病,应安排治疗直至痊愈,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5)征求个人意见,并按规定派人护送回原居住地,请其父母或监护人代签,并经当地村级以上行政单位盖章确认后交人事部门备查。(6)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的费用由工厂同时承担,他们的家庭被动员起来,安排他们的孩子在参加社会工作之前继续学习。必要时,给予资助,使其能够接受学校教育,直至
    2023-05-07
    226人看过
  • 解决施工方不付工程款的方法
    施工方不给工程款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回工程款。具体而言,这属于典型的工程款债务纠纷,法律对此也规定了在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时,欠付工程价款的本金数额应当具体明确,对于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因此对于施工方不给工程款的情况,那么可以按照上述情况来处理。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如果电话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能刚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笔一挥给你签字结款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应该积极主动上门。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如果自己手段方法不凑效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他们会用他们所学的专业知道帮你排忧解难。4、委托
    2023-07-08
    451人看过
  • 2022最新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22最新禁止使用童工政策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
    2022-07-19
    369人看过
  • 使用童工的定义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一、使用童工的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全球各地区中,亚太国家童工最多,已经超过1亿。在商业或工业中雇用的未成年的工人,尤指违反禁止使用一定年龄以下儿童法令而雇用的。在很长一段时间,童工并不被认为是一个问题,当义务教育和劳工与儿童权利深入人心以后,这才成为一个广为争论的话题。在工业革命以前,世界上许多地方的许多儿童,如同成人一般地从事各种劳务,如农场之劳作等;而在英国工业革命之前期,工厂与矿场亦曾大量地使用、剥削童工,直到后来英国政府制定《工厂法》等相关法令,才使英国童工之剥削与使用逐渐得到制止。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机
    2023-04-28
    470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是否支付,如何支付
    一、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是否支付,如何支付根据《建筑法》及《解释》的规定,可以归纳如下:(一)个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二)施工企业未取得施工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三)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四)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依据无效中标结果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五)存在非法转包行为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七)发包人存在资质问题等瑕疵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二、施工合同无效怎么结算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怎么结算工程款:(一)相关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规定可谓削弱合同无效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影响。各地高院也纷
    2021-11-03
    260人看过
  • 工程预付款怎么使用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程预付款怎么使用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预付款的使用有其特定的规定和流程。1.预付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这意味着,预付款是确保工程顺利启动和进行的重要资金保障。2.关于预付款的扣除,通常是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直至竣工前全部扣清。具体的扣款公式为:T=P-M/N,其中T为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为工程预付款限额;N为主要材料的占比重;P为工程的价款总额。二、工程预付款的定义及作用1.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问题而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这笔款项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
    2024-07-25
    192人看过
  • 使用童工哪里管,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是什么
    一、使用童工哪里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
    2023-04-28
    263人看过
  • 带资承包工程和垫资施工是否违法
    在法律层面上没有,但是有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严禁带资承包工程和垫资施工的通知(摘要)近年来,一些地区和建设单位无视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和自身的经济实力,违反工程建设程序,在建设资金不落实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盲目上新的建设项目,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工程和垫资施工,转嫁投资缺口。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人为助长扩大建设规模,造成拖欠工程款数额急剧增加。这类行为不仅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投资效益的提高,也加重了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必须禁止。要求:一、各级计划部分要把好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决策审批关,对资金来源不落实、资金到位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更不得批准开工。对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和建材、设备生产企业货款的建设单位,不能批准上新的建设项目。二、各级计划、财政、银行、审计等机构要严
    2023-02-28
    381人看过
  • 垫付工程款纠纷怎么办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垫付工程款纠纷的处理办法: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2、发包方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5-11
    208人看过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童工特殊保护条款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童工的特殊保护主要规定如下: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
    2023-06-05
    86人看过
  • 央企工程能要求施工方垫资吗
    一、央企工程能要求施工方垫资吗工程款垫资约定是不合法的,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一)垫资合同是否有效禁止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带资施工。指出这类行为不仅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投资效益的提高,也加重了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必须禁止。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二)如何处理垫资及垫资利息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
    2023-06-08
    4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甲方不付工程款阻止其使用该工程纬法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建议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比方说向法院起诉。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部分内容禁止使用童工是指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国务院令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在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部分内容如下: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不
    • 个人为单位(施工合同的一方)垫付工程款的借贷行为是否为施工纠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2
      个人为单位(施工合同的一方)垫付工程款的借贷行为不应视为施工合同纠纷,应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或债务纠纷,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调整;施工合同纠纷是工程承建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的纠纷,这种纠纷适用于《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施工合同纠纷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3、备
    • 垫付工程款能否写进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个人为单位(施工合同的一方)垫付工程款的借贷行为不应视为施工合同纠纷,应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或债务纠纷,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调整;施工合同纠纷是工程承建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的纠纷,这种纠纷适用于《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施工合同纠纷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 工程款怎么垫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2
      1、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2、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 (1)可以修复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应由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不合格的,将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