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4:52:12 81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现在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对于后一种情形,受损人无须证明该项事实如未发生即确实可以增加财产,只须证明若无该项事实,依通常情形,财产当可增加,即为受有损失。也就是说,“应增加”的判定不必以其“必然增加”为必要,只要在通常情况下受损人的利益能增加即为“应增加”。如无权使用他人房屋,不管他人是否有使用该房屋或是否有出租房屋给第三人的打算,都可认为该房屋所有人受有相当于租金额的损失,因为他对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潜在价值受到侵害。

3、利益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并且,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态也不必相同。如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受益的无权处分人获得的是物的价金,而物的原所有人丧失的是该物所有权,但仍不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4、没有合法的根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二、不当得利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把钱拿回来得多久,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把钱拿回来得多久不当得利的受损失一方拿回钱要多久,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向法院起诉的,普通程序审理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就要执行生效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
    2023-06-17
    150人看过
  • 不当得利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一、不当得利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得利人将不当得利买卖,签订买卖合同的,如果买受人是善意取得的,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恶意取是的,买卖合同无效,恶意取是人要返还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1、没有合法根据。所谓没有合法根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取得对方的财产或者利益时没有法律根据,是不合法
    2023-04-18
    252人看过
  • 不当得利民法典是怎样的?
    一、不当得利《民法典》是怎样的?1、《民法典》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2、《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二、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1、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
    2023-06-19
    220人看过
  • 民法典不当得利是不是改了?
    一、《民法典》不当得利是不是改了?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
    2023-06-19
    442人看过
  • 民法典第二篇第29章不当得利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法典》第二篇第29章不当得利的内容有哪些?《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民法典》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
    2023-06-19
    95人看过
  • 民法典恶意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吗?
    一、《民法典》恶意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吗?《民法典》恶意不当得利是需要返还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
    2023-06-19
    3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诉讼当事人指原告人、被告人。民诉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二、诉讼参加人既包括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代理人。三、诉讼参与人既包括诉讼参加人,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当事人承认的构成要素当事人承认具有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并对法院行使审判权产生拘束力的效果,因此它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条件:(1)作出承认的时间必须在诉讼过程中。只有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自认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诉讼外对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承认应当比照一般的证据进行正常的举证和质证,它不能成为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法定事由。(2)当事人承认是对于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的承认。承认的对象是事实,而该事实是由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对方有利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主张负有举证责任。(3)当事人承认必须是明确的意思表示,
    2023-04-27
    419人看过
  •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基于受益者的行为。基于受益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受益者的行为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1)无权处分他人之物。(2)无权使用或消费他人之物。(3)擅自出租或转租他人之物。(4)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人格权。2.基于受损者行为。这种不当得利以受损人为他人之物支出费用最为典型,如误将他人的家畜为自己的家畜饲养,误以他人事务为自己的事务而管理。3、基于第三人行为。基于第三人行为的不当得利主要有:债务对债权的准占有人(债权凭证持有人)清偿,使债权消灭,致真正的债权人受到损失;债权的让与人在让与通知前,债务人对让与人清偿,致债权的受让人有损害;第三人将甲的肥料施予乙的田地中等。4、基于法律规定。基于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是指在一定事实或行为发生时,法律不问当事人的意思,直接规定发生一定得利的效果。5、基于事件。
    2023-05-01
    386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以及返还方式
    一、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主要有四个方面: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二、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不当得利返还方式有两种即返还原物(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与价额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
    2023-05-03
    219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的区别,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的区别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以下三个方面: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3.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行为中,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不当得利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不当得利只针对财产性利益,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是返还不当得利。三、不当得利与合伙纠纷
    2023-05-03
    192人看过
  • 不当得利结案需要多久,不当得利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结案需要多久不当得利返还向法院起诉后,结案需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判决书执行后,或者经强制执行仍然不能执行的,就可以结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二、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
    2023-06-17
    9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第九百八十条【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时的法律适用】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一条【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第九百八十二条【管理人通知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
    2023-06-19
    457人看过
  •  什么条件会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获得了利益。其构成条件包括:至少有一方获得利益、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获得利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得利益及受损情况均无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至少有一方获得利益;2.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这意味着财产总额减少;3.获得利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受损是由获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4.获得利益及受损情况均无法律依据。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获得了利益。 什 么 情 况 下 可 以 构 成 不 当 得 利 ?不当得利是指当事人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的使他人受损失的利益。要构成不当得利,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件:1. 须一方获得了利益: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增加或消极减少(应减少而未减少)。2. 须他方受到损失:因受益人取得利益而造成的相对人财产的减少或应增加而未增加。3. 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受到损失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4.
    2023-10-07
    394人看过
  • 民法典占有与不当得利是在第几章
    一、民法典占有与不当得利是在第几章民法典中占有在第二十章,不当得利在第二十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占有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六十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第四百六十一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
    2023-05-03
    42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具体指的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3
      不当得利具体指的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11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 职务侵占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所谓“主管”,是指批准、调拨、安排使用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在自己主管的单位的财物的职权,这主要是指单位领导层的职权;所谓“经管”,是指对单位财物的保管和管理的职权,例如单位的会计、出纳等都是具有一定的管理单位财物的职权;所谓“经手”,是指因执行职务而领取、使用、支配单位的财物等权利,如采购员在采购中经手单位的货款和物资,单位工作人员被指派出差而经手差旅费等。
    • 不当得利构成构成条件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7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司法实务可供司法判案的依据,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也是不当得利制度走向完善的标志。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点: 1、一方受有利益致他方受到损失受有利益与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联系无法律上的原因。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精神利益除外。他方利益受到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如果仅仅一方获
    •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应当怎样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0
      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1)必须是一方受益。(2)必须使他方受损。(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