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对"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47:33 259 人看过

因公、因战致残的复转军人到企业工作以后,因旧伤复发需要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必须持有《革命军人伤残证》和医院确诊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应遵循何时旧伤复发何时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原则。对于\"因公外出期间,出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何理解?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企业领导(厂、公司级)指派因公外出,并在外出时间段内与所应从事的工作任务有直接联系的行为。

\"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是指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

\"失踪的\"是以法院宣告的裁定书为依据。

\"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应该持有当地医院的诊断证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该经过劳动鉴定部门的确定,持有《职工劳动鉴定表》。突发疾病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予认定工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复转军人旧伤再次发作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复转军人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旧伤属于因战、因公的,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退休复转军人补贴规定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2、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3、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
    2023-07-06
    254人看过
  • 转业军人如何办理因公伤残手续
    一、转业军人如何办理因公伤残手续明确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方式。规定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伤病残军人批准退休后即审定安置去向、纳入安置计划及时移交。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二、转业军人和复员及退伍军人有不同的概念。转业: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复员: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以后,回参军地区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国家不包分配工作;退伍:军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
    2023-05-30
    222人看过
  • 员工旧病复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张某是一防水材料公司的职工,48岁,2011年7月5日16时左右,张某在公司工作时突然晕倒,后被送往当地医院急救,医院诊断为左侧基底区脑出血、脑干出血、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当日给予手术治疗,术后入住重症监护室。张某由于呼吸不稳定且有呼吸衰竭的症状,加呼吸机辅助呼吸。7月6日,在张某缺乏自主呼吸、靠升压药维持血压、救治无望的情况下其亲属放弃治疗,张某于7月7日8时左右死亡。2011年10月I2日,张某家属向当地的人社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对此,公司不予认可,并认为,首先,张某一患有高血压,在公司组织的每年例行体检中均有体现,且医生一直建议张某及时到医院就诊,系统治疗,不要引起并发症,但张某-直自行服用降压药,未予重视,因此,造
    2023-06-10
    301人看过
  • 伤残军人转业到地方后伤口复发,治疗期间的待遇如何办理?
    法律百宝箱导读:根据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1991年3月25日《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民优发[1991]7号)的规定,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根据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1991年3月25日《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民优发[1991]7号)的规定,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含离退休的伤残军人),伤口复发需治疗的根据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1991年3月25日《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民优发[1991]7号)的规定,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含离退休的伤残军人),伤口复发需治疗的,治疗期间,应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医疗待遇给
    2023-06-10
    458人看过
  • 鉴定为5~10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如何处理
    范文系钢铁厂工人,2002年11月27日在工作中被砸伤腰部,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范文受伤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3年5月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9级。2004年1月9日因旧伤复发,又住进医院治疗,2个月后伤愈出院。范文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待遇应如何处理?范文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仍应按过去发生工伤那样,享受因工待遇,其待遇包括:(1)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范文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住院治疗期间由企业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范文住院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023-06-10
    417人看过
  • 职工因工负伤痊愈后,旧伤复发,是否仍按因工受伤处理?
    职工因工负伤治愈后,如经医院检查证明确定是旧伤复发,可以按因工负伤的规定处理。国家通过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对由于工作原因负伤的和由于工作环境原因得了职业病的职工给予了较高的待遇。对于自1951年颁发《劳动保险条例》以来因工负伤的职工,在其后又旧伤复发时,都可以继续享受因工负伤待遇;在原单位因工负伤,在现单位旧伤复发的,也按因工负伤处理。革命军人、武装警察,在部队因战、因公导致伤病的,转业到地方单位工作以后,旧伤、旧病复发的,也按因工负伤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2023-06-10
    107人看过
  • 萧山伤残军人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报销有变
    记者日前从萧山区社保中心了解到,为了切实保障革命伤残军人和工伤职工因旧伤部位复发的医疗需求,区社保部门近日发文对转制时与单位剥离并带资移交社保管理的革命伤残军人及工伤职工在旧伤复发时的医疗费报销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革命伤残军人及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除急诊外)需要住院的,必须在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如需要门诊治疗的,必须在省、市、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治疗期间的用药范围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费和外地就医时发生的交通及食宿费的补贴标准,规定伤残军人和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每天12元的标准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确因病情需要,由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区社保中心批准到萧山区外和杭州市老城区以外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
    2023-04-22
    224人看过
  • 退伍军人旧伤复发工伤认定原则是哪些?
    一、退伍军人旧伤复发工伤认定原则是哪些?劳动者因工负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转业军人旧伤复发而引起的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1至4级的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至10级工伤职工和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属于转业后因旧伤复发并被认定为工伤,故不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他应当享受。退伍军人旧伤复发提出工伤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原在军队工作,因战
    2023-06-16
    155人看过
  • 伤残军人旧伤复发手术费用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对于残疾军人的补助,大部分省市自治区是一年限制在累计3000元封顶。旧伤复发工伤伤残军人如何处理旧伤复发工伤伤残军人需要申请工伤复发认定,然后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劳动者因工负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转业军人旧伤复发而引起的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1至4级的工伤
    2023-08-13
    388人看过
  • 员工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一、工伤旧伤复发怎么提出鉴定申请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3、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4、职工退休后
    2023-03-21
    291人看过
  • 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遭人报复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原告杨某系某煤业公司职工,因其查处了某煤炭商在为杨某所在煤业公司送煤时的掺假行为,招致煤炭商雇凶报复。2007年3月27日17时许,原告杨某下班回家途中行至某街西路时,被煤炭商所雇凶手打2008年1月14日杨某所在的煤业公司向被告市劳动局提起《关于对杨某同志工伤认定的申请》。被告市劳动局于2008年1月22日受理,经审查后认为,原告杨某所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范围,于2008年2月18日作出《关于对杨某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原告杨某不服该决定,向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8年5月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市劳动局作出的裁定。原告杨某仍不服,认为自己工作认真,下班途中被煤炭商雇凶伤人,系因公受伤,遂于2008年5月29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市劳动局作出的《关于对杨某不予认定工
    2023-06-05
    122人看过
  • 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
    【法规名称】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颁布机构】民政部;劳动部;人事部【发文号】【颁布时间】1991.03.25【实施时间】【效力属性】有效【效力说明】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人事、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人事、劳动(劳动人事)局:为贯彻落实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将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保险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含离退休的伤残军人,下同),伤口复发治疗期间,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医疗待遇保证治疗,不应采取医药费包干的办法;其工资(离退休费)发放、工资(离
    2023-04-22
    196人看过
  • 为何军人因公致残后没有工作安排?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退役残疾军人是转业的,那么就会依据转业命令安置工作;退役军人是复员退伍的、就依据现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置工作。军人什么情况算因公致残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1、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2、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3、因患职业病死亡的;4、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5、其他因公死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
    2023-07-06
    249人看过
  • 伤残军人旧伤未复发不享受工伤退休金可低于工伤伤残津贴
    因公伤残军人程某转业至某银行济南分行工作后旧伤未复发,退休后,能否要求单位补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伤伤残津贴的差额呢?程某系伤残军人,伤残等级为二等乙级,2005年套改为因公伤残6级。程某于1985年至该银行工作。2010年12月,银行为程某办理了退休手续。经社保部门核准,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4744.96元/月。2011年7月14日,程某向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银行补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仲裁委裁决后,程某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同时,该条例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因程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具备享受工伤
    2023-06-05
    26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因公负伤军人复员后旧伤复发算工伤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您在服役期间,因公负伤,是为了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造成的,因此,您在车间旧伤复发,虽然不是从事生产工作造成的,但是应该享受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您的旧伤复发算工伤。
    • 因工作原因旧伤复发算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所谓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六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除视同工伤情形外,我国工伤与否的判定基本上是贯穿了宽松的因果关系原则,即只要工作构成伤害发生的条件,即被视为具有因果关系,比如上下班正常的通行路径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这体现了工伤保险对职工的职业风险的尽可能保护的原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
    • 旧伤复发工伤伤残军人如何处理,该如何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0
      旧伤复发工伤伤残军人需要申请工伤复发认定,然后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属于转业之后,因为旧伤复发并认定为工作性伤害的情况之下,不能够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其他方面的工伤保险待遇仍然是可以享受到的。
    • 复员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如何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职工原先在军队服役,因公、因战负伤致残,并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到用人单位后,如果旧伤复发,视同工伤处理,依法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军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对于现役军人有哪些伤残等级,如何解决?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2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依其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评定伤残等级,分为四等六级:(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需要专人照顾的,为特等:1.三肢以上部分失去(自腕、踝关节以上)或三肢完全丧失功能;2.两肢完全失去,不能安装假肢;3.脊髓或脊神经受伤致两上肢完全瘫痪,或两下肢完全瘫痪且伴有大小便失禁;4.髋、膝、肩、肘关节中四个以上强直,功能完全丧失;5.具有一等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