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滥用“反制”条款遭严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34:44 302 人看过

上市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垒砌制度和规定的高墙,虽可一时阻挡野蛮人的入侵,但其中一些不合规、不合理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股东权利进行了过度限制,违背了《证券法》的基本理念。而一些上市公司任性修改章程所带来的潜在恶果,目前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上证报今日报道,欲对公司章程进行大面积修改,以防止外来资本恶意收购的伊利股份,今日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细看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出的十大要求,其中大部分问题都聚焦在伊利股份拟修改的相关章程内容是否合理、合规上。

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指出,独立董事作为中小股东利益的守护者,更应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审慎对待限制股东权利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因此,上交所要求伊利股份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说明相关条款的修订是否侵犯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律师对涉及的相关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陷入控股权之争的*ST新梅此前也有意限制股东的提案权,而处于类似境遇的廊坊发展、天目药业等公司则对董事、监事的改选,及董事会换届等列出了种种限制。不过,也有部分公司此后根据监管要求取消或减少了相关限制条件。同时,廊坊发展、*ST新梅等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还遭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否决。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反收购条款的存在是否合理,取决于公司自治和股东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上市公司在章程中对反收购作出规定本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但公司自治并不是无边界的,即章程内容本身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证券法》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其立法宗旨之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也规定反收购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就是不得侵犯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证券法》的基本理念,不得为收购设置不合理的障碍,应是上市公司反收购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的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条对上市公司收购进行了界定:“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并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法律手段对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从而取得或者可能取得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反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管理层为阻止或挫败收购方收购目标公司而采取的行为。由此可见,反收购的主体是目标公司,而反收购的核心是防止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反收购”作为目标公司对抗敌意收购的措施是合理的,有关建立我国反收购立法的价值判断。关于反收购行为的评价问题,在法学理论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这些内容一般包含两种观点:一种是完全否定,另一种是部分肯定。其中,持完全否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反收购只是目标公司管理层与收购方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较量,其过程和结果完全忽视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而言,管理层在实施反收购措施挫败收购方的同时,也
    2023-05-02
    219人看过
  • 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的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条对上市公司收购进行了界定:“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并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法律手段对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从而取得或者可能取得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反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管理层为阻止或挫败收购方收购目标公司而采取的行为。由此可见,反收购的主体是目标公司,而反收购的核心是防止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反收购”作为目标公司对抗敌意收购的措施是合理的,有关建立我国反收购立法的价值判断。关于反收购行为的评价问题,在法学理论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这些内容一般包含两种观点:一种是完全否定,另一种是部分肯定。其中,持完全否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反收购只是目标公司管理层与收购方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较量,其过程和结果完全忽视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而言,管理层在实施反收购措施挫败收购方的同时,也
    2023-05-07
    240人看过
  •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开除有工资吗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开除有工资。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形时,公司只是拥有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同时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但还是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一、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开除有工资吗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开除有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开除可否有补偿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开除没有补偿,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终止劳动合同同样
    2023-06-05
    179人看过
  • 上市公司可以向公司高管借款吗
    公司可以向公司借款,借贷行为是合法的。当一个公司面临资金周转不利或面临其他资金危机时,可以向其他公司借钱。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一、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有哪些?与银行借款合同相比,民间借贷合同主要有如下特征:(一)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民间借贷以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民间借贷一般来说数额不会太大,相互间也往往有着一定的信赖和帮助关系,手续也比较简便,有利于公民的生活和生产,所以除了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外,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与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也可
    2023-03-14
    205人看过
  •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怎么判?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一、渎职罪有什么构成要件渎职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主体要件,渎职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体要件,侵犯渎职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观要件,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多为故意,少数为过失;4、客观要件,渎职罪的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3-20
    337人看过
  • 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中的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2条对上市公司收购加以定义:“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反收购,指目标公司管理层为了防止公司控制权转移而采取的旨在预防或挫败收购者收购本公司的行为。可见,反收购的主体是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核心在于防止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反收购”作为目标公司反击敌意收购的措施是否合理,关系到我国建立“反收购”立法之价值评判。对于反收购行为的评价,法学理论界曾有过激烈讨论。这些内容综合起来大致包含两种观点:一种是全面否定,另一种是部分肯定。其中持全面否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反收购只不过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出于保护自己私利与收购者进行的较量,其过程与结果完全不顾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
    2023-04-27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滥用反制条款遭严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上市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垒砌制度和规定的高墙,虽可一时阻挡“野蛮人”的入侵,但其中一些不合规、不合理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股东权利进行了过度限制,违背了《证券法》的基本理念。而一些上市公司“任性”修改章程所带来的潜在“恶果”,目前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据上证报今日报道,欲对公司章程进行大面积修改,以防止外来资本恶意收购的伊利股份,今日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细看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出的十大要求
    • 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严重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1.犯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所定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3、所谓上级部门,其不仅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且亦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外的对工商行政管理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 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职权罪的严重后果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9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4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要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提出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让你自己辞职的目的就在于这样可以免于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不要自主辞职; 如果与公司发生较大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严重滥用证券公司管理职权怎么判刑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