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办案机关。被害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一、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立案后多久必须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场作出罚款的,一般是当场交纳,如果不是当场处罚的,收到决定书15天内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处罚是否必须上信用中国
182人看过
-
消除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可行?
33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必须要听证?
20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哪些必要信息?
48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必须公布是否正确
289人看过
-
信用中国的行政处罚公告是什么
289人看过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
信用中国的行政处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687号)等系列文件通知要求,凡是政府行政部门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应该向社会公示。 质监局也不能例外。
-
行政处罚是否信息公开?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2关于行政处罚是否信息公开的问题的答案是: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公告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室),国家信息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行政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有必要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6应当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信息能否消除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0被行政处罚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在办理身份证时不会直接看到,但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