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金的分配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0:21:01 296 人看过

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归受害者所有,死亡赔偿金归死者的近亲属所有。

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民法典的法定继承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

一、老公车祸赔偿金家属怎么分配

老公车祸赔偿金,家属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车祸赔偿中,如果被侵权人没有死亡,其赔偿款及为被侵权人所有;如被侵权人死亡,死亡赔偿金是因事故受害人的死亡导致死者近亲属的财产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关于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一是:作为财产损害赔偿,首先近亲属中第一顺序人应该是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人都不在了,才会考虑其同胞兄弟、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等。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二是: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该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法院不支持主动分割,视为对当事人精神和物质的混合赔偿。如果当事人提出分割时,应该扣除丧葬相关费用再按顺序分割。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三是:因为死亡赔偿金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具有人身专属受益权,不是遗产,可以随便争夺。当然,死亡赔偿金的债务人也不得以死亡人生前所欠债务为由任意扣除部分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四是: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不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因为他并非遗产,死者生前对这部分资金没有个人所有权,遗嘱死者对自己生前财产的死后处置。

三、车祸家人如何获得赔偿

车祸赔偿中,如被侵权人没有死亡,其赔偿款及为被侵权人个人所有;如被侵权人死亡,则死亡赔偿金是因事故受害人的死亡导致死者近亲属的财产损失,不是遗产不能按《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分配。

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应当根据权利人与死者关系的远近以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并考虑各自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近亲属共同取得,其性质为共同共有。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

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及其他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在近亲属中平均分配。当然,各近亲属当然有权利放弃或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顺序相关文章
  • 受害人要求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误工费【误工时间】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息终结日【平均经济损失】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七、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N=【a.20年(年龄b.80年-实际年
    2023-03-01
    69人看过
  • 山东省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处理的办法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偿。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偿。在国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实施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六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非机动车
    2023-06-03
    249人看过
  •  "关于陕西车祸事故的赔偿问题"
    陕西车祸的赔偿标准包括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丧葬费。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来确定的,而护理天数则是指受诉法院所在地规定的护理天数。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则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和伤残系数来确定的,赔偿年限则是指受诉法院所在地规定的赔偿年限。最后,丧葬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来确定的。陕西车祸的赔偿标准包括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丧葬费。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来确定的,而护理天数则是指受诉法院所在地规定的护理天数。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则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和伤残系数来确定的,赔偿年限则是指受诉法院所在地规定的赔偿年限。最后,丧葬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来确定的。 陕 西 车 祸 赔 偿 标 准 具 体 包 括 哪 些 ?陕
    2023-09-03
    183人看过
  • 关于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
    案件执行过程中,出现两家法院执行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形:A法院先行查封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而后B法院又冻结了被执行人房产的拆迁补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此规定对查封效力是否具有追及效力采纳了肯定说,即法院查封财产的效力及于该标的物的替代物或者赔偿金。应当注意的是,条文规定的“赔偿款”,一般包括依法取得或依合同约定取得两种情形。房产拆迁补偿款通常是房屋所有者将拥有的房产所有权转让给征用单位,并同意由征用单位拆除,而征用单位相应支付的补偿或赔偿款项。所以法院查封房产的效力及于该查封房产的拆迁补偿款。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多家法院对同一标的物采取查封、
    2023-08-05
    62人看过
  • 关于住宅分配问题
    福利分房也是有2种的,一种是有产权证的,一种是小产权,这要根据当时福利分房的政策而定的,房产年限就2种50,70年,具体多少年要看合约书上写的是几年,或是咨询一下福利分房的人。有产权证的房子(房产证),那么买卖就自由了。无产权证的房想也知道,买卖起来不那么方便,有些是不能卖的。福利分房的弊端其实福利分房并不完全福利,这种分房制度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其中也有一些弊端:首先,部门利益很难打破,有悖于社会公平。一些强势的部门会利用手中的职权,占有很多资源,比如土地、盖房的资金、房屋产权等等,手中掌握着巨大的社会财富,这些单位通过强势地位取得了巨大的垄断利润,而一些清水衙门却由于职权弱势,分不到一杯羹,时间一长,会很容易引起矛盾的。其次,福利分房子很容易滋生腐败。一些与权力核心比较近的人通过种种非常手段,拿到了好房子,而一些被排挤打压的没有混开的人,则分的差房子乃至分不上房子。人们为了分房子都
    2023-07-16
    1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与工伤的混合赔偿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
    2023-06-05
    13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继承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以下其他规定也需要注意: 1、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 更多>

    #继承顺序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问题(2023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31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一般是当事人收集好证据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关于汽车事故赔偿问题谈判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9
      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当事人常常因为文化水平、世俗偏见等原因,害怕自己的利益被侵害,甚至在调解之前带上了“有色眼镜”,在调解时应当要规范的做好调解笔录,并在调解之前将相法法律规定告之,有条件的要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赔偿办法张贴上墙,让当事者明白调解是“公事公办”,都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都是遵循公开
    • 关于非机动车驾驶人事故交通赔偿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28
      在确立无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前提下,考虑过失相抵原则、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合理界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一般可按照以下原则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
    • 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30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
    • 关于交通事故申请事故调解书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交通事故申请调解书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交警队:(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在************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交警队:(当事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