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什么地方的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17:49:42 271 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抢劫机动车案件归哪个机关侦查
    对于抢劫机动车的刑事案件案件,一般应当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对抢劫机动车案件的立案侦查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跨地区系列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
    2023-08-12
    294人看过
  • 盗窃案公安机关办案流程
    1、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2、提取证据。物证以作案人在现场可能接触过的触及物为主,以及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其他物品,这些物证从现场提取之后还要经过实验室处理,才能显现其上的潜在手印、手套印等重要物证。3、损失财物分析。根据被盗人的陈述和现场分析,进行分类登记失盗物品,作为破案后量刑的参考。4、现场访问。通过对失盗人和周围群众的调查了解以及调取视频资料,以进一步获取证据。缩小嫌疑对象,逐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一、刑事案件怎样调查取证(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
    2023-03-15
    218人看过
  • 对盗窃机动车案件应由哪些法律机关立案侦查
    盗窃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跨地区系列盗窃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各地公安机关扣押或者协助管辖单位追回的被盗窃的机动车应当移送管辖单位依法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索取费用。拖延不交的,给予单位领导行政处分。一、网络诈骗罪法院管辖地是哪里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二、刑事案件有几个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
    2023-04-07
    19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报案不予立案的处理方式
    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如果公安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时需书面通知报案人。如果报案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决定。报案后,公安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而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时,需书面通知报案人。报案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决定。 报 案 人 不 服 不 予 立 案 决 定 , 如 何 维 权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案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若复议决定维持不予立案决定,报案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不予立案决定,报案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因此,报案人不服不
    2023-09-12
    449人看过
  • 盗窃机动车可以立刑事案吗
    一、盗窃机动车可以立刑事案吗1.某种程度上,盗窃并非全然的刑事案例,否即将其归类为刑事案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2.若行为者实施了非法盗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但尚未达到犯罪标准,那么这种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治安违规行为,处罚方式将包括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惩罚,并且可以伴随处以最高五百元人民币的罚金;进一步加重情节则可能被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期并适配一千元以内的罚款金额。然而,若行为者在盗窃过程中涉及的公私财物数量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涉案标准,此时则构成了刑事案件的范畴,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此进行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
    2024-07-09
    302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的通知
    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为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活动,堵塞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一、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予以协助。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办案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
    2023-06-11
    70人看过
  • 盗窃罪要盗窃多少钱公安机关才能立案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是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数额多少;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次数、数额,都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一、盗窃亲属财物构成盗窃罪吗盗窃亲属财物属于盗窃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也即盗窃他人财物,只要数额较大或者具备以上情形,即构成盗窃罪。只是盗窃亲属财物,若是亲属予以谅解,不予追究的话,一般不追究其责任。二、刑法修正案八中扒窃的规定是什么?刑法修正案八中扒窃的规定是在第39条当中规定扒窃去数额化去次数化,不论数额达到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2023-03-13
    332人看过
  • 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权利救济途径
    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权利救济途径主要有:第一,可以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第二,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申诉。第三,在特定情况下,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2)行政指导行为;(3)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3-03-25
    255人看过
  • 安东、黄晓东为盗窃汽车而抢劫司机的钥匙案
    被告人:安东,男,23岁,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无职业,住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四道沟桥头委山上组地质队家属楼11号楼401号。1989年12月7日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1997年4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被告人:黄晓东,男,21岁,辽宁省丹东市人,个体户,住丹东市元宝区朝阳街五组48号。1997年4月3日被逮捕。1997年3月上旬的一天,被告人安东、黄晓东在丹东市三马路家具市场附近发现一辆新的白色凌志牌高级轿车(价值40余万元),安东即提出要偷盗该车,黄晓东表示同意。安、黄两人先是对该车司机于清明盯梢,了解到司机家的地址后又对该车车库进行了观察。由于车库的坚固和司机的谨慎,没有机会将车偷出。两被告人又密谋抢劫司机身上的汽车钥匙。同年3月19日下午,被告人安东、黄晓东准备了木棒、破布等作案工具,同丛高日(另案处理)一起来到该车车库。当日20时许,司机于清明将车放回车库后往家走,安东即提前赶到于清明
    2023-06-11
    322人看过
  • 盗窃罪公安机关能撤案吗
    1、刑事立案说明犯罪事实的成立,是不能撤销案件的。2、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刑事案件的原告一般是检察院盗窃罪属于刑事犯罪,而刑事案件只能结案,不能撤案。所谓结案,就是需要法院宣判,罪名成立或是不成立,不成立就会被无罪释放。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2024-05-07
    20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不予立案案件进行调查分析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立案处理的,应当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决定不立案的,也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要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公安机关调解规定1、公安机关在调解治安案件时,应当收集证据,查明事实,以事实为依据。2、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调解,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参加调解。委托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到场。3、治安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
    2023-07-16
    72人看过
  • 哪些情况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应该怎么办1、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
    2023-04-06
    151人看过
  • 盗窃罪立案后公安机关还会受理吗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可以撤诉,刑事立案说明犯罪事实的成立,是不能撤销案件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刑事案件的原告一般是检察院盗窃罪属于刑事犯罪,而刑事案件只能结案,不能撤案。所谓结案,就是需要法院宣判,罪名成立或是不成立,不成立就会被无罪释放。罪名成立的就会被判刑,有可能减轻处罚或是免除处罚。一、民事诉讼推理证据是有效的吗民事诉讼推理证据是无效的。当事人的推理作为证据,这是不成立的。不论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法院一律不予采信。作为当事人出具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当事人的推理作为证据,这是不成立的。不论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法院一律不予采信。作为当事人出具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推理类似于假想,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假想的东西不能作为证据。二、公安机关派出所查诈骗多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诈骗罪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一般在两个月内侦查,如果证据足够,就会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就会提起
    2023-06-21
    17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1、没有犯罪事实的,如: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没有确切充分的证据等;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如:危害不大,犯罪案件已经过诉讼时效的,已经被赦免追究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宣告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
    2023-07-24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侦查盗窃案,检察机关以抢劫罪、盗窃案件的立案,由谁立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8
      刑事案件按罪名和管辖不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都有立案的权利。如,故意杀人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贪污受贿的由检察院立案,侵占、轻伤害案件由法院立案。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立案的,都是需要侦查的案件,立案后就要开始侦查,侦查包括搜集证据、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由法院立案的案件是自诉人有证据证明被告触犯刑法的证据,直接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法院立案后就进行审判。盗窃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没
    • 哪里公安机关可以管理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7
      我国法律规定,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
    • 抢劫罪盗窃机动车案立案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4
      我国法律规定,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
    • 关于盗窃机动车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管辖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9
      1. 针对盗窃机动车的案件,通常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2. 对于盗窃和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并且赃车流入地的公安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3. 对于跨地区系列盗窃和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 盗窃抢劫罪公安机关都有哪些立案决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6
      我国法律规定,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