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合同的时间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0:52:14 156 人看过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天内可提出异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劳动行政部门是指哪个部门

一、劳动行政部门是指哪个部门

1、劳动行政部门具体内容包括:

(1)县、旗、自治县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4)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什么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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