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证据保全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1:23:01 478 人看过

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由于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其他证据保全程序,参照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公证处证据保全程序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如下:对仲裁申请前的证据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直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即《仲裁法》中所说的发生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保全。一般经以下程序:(一)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二)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三)人民法院在收到由仲裁委员会转来的证据保全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的,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一种证据,在何时,在何地,用何种方法进行保全。(四)如人民法院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应作出裁定,并说明不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当事人不服证据保全措施的裁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处相关文章
  • 诉前证据保全法律
    诉前证据保全,是指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对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对案件有证明意义的证据,在诉讼前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诉讼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三部分第(一)第(5)规定:“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诉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同时进行证据保全。”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9项规定:"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3-06-11
    122人看过
  • 法院证据保全的方法,法院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证据保全的方法包括有,询问调查证人,用拍照、录相等方式备份文书或物品,及时鉴定证据等;法院证据保全的期限一般是7天,即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一、法院证据保全的方法法院证据保全的方法有三种: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二、法院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法院证据保全的期限是7天。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三、申请
    2023-06-19
    420人看过
  • 拆迁的证据保全公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可以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公证申请。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由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明书的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的被撤销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书(2)资格证明书的被撤销人应提交房屋撤销主管部门发行的撤销许可证明书的被撤销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撤销资格证明书的被撤销人应提交被撤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理人、国家认可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撤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者的证明书的被撤销人(3)以上述被撤销房屋所有权的政府提交法院的公告书的人或者,以被强制提交的政府提交的四级公告书的人商标侵权证据保全公证程序是什么一、商标侵权证据保全公证程序是什么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程序:(1)管辖:向有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
    2023-08-18
    20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合同纠纷证据怎么保全
    分为诉讼前和诉讼中。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
    2023-02-25
    181人看过
  • 安全保证金法律依据
    安全保证金的法律依据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一、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包括哪些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物质保障责任。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2、资金投入责任。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6、安全管理责任。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二、工厂出现重大事故责任谁承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
    2023-06-25
    161人看过
  • 诉讼证据保全与公证处理方法的比较
    一、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1、保全的直接目的不同。2、保全措施不同3、保全的对象不同4、保全适用的时间不尽相同。而、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联系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裁定都不可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2、在某些情况下,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的,诉讼指向的财物本身也是一种证据,因此既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又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1、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该遗嘱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认定为不真实和不合法,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的就是该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2、公证遗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3、当数份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公证遗嘱的效力
    2023-07-17
    442人看过
  • 证据保全问题之什么是证据保全
    一、什么是证据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以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且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其中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还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二、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
    2023-03-22
    500人看过
  • 治安案件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证据保全并没有规定,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是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法证据的相干规定中有规定。一、法院保全是什么意思法院保全从广义来讲,分为两种,一种是财产保全,一种是证据保全。保全程序,是为了保障民事诉讼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只存在于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通俗来讲,为了避免被告恶意转移财产,在法院判决以前,对被告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申请人一般需提供担保,担保的金额应当与申请查封的金额相当。财产保全可采取查封房产、扣押机械、交通工具、冻结银行存款、证劵账户等方式。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或当事人的请求,以及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证据保全的的方法有三种: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二、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要缴纳费用吗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需要缴纳费用。根据我国《诉讼费
    2023-03-19
    306人看过
  • 施工安全保证金的依据是哪条法律规定
    一、施工安全保证金的依据是哪条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各地市、企业实施的保证金制度都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衍生而来的。二、施工安全保证金由谁缴纳施工安
    2023-04-23
    206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是如下的:1.主债权,保证的设定就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实现;2.利息,利息可以分为约定利息和法定利息;3.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必须给付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4.损害赔偿金;5.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是否可以继承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是可以继承的,且一般需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当事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前述责任。三、保证责任的免除的情形有哪些在有效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会发生保证人免责的情形,这对债权人有效地主张债权显得特别重要。保证人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
    2023-07-14
    97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证据的保全方法是什么
    专利侵权证据保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法:(一)公证保全方法公证保全,一般指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向公证机关申请购买侵权产品和购买的侵权产品的过程,或对侵权现场(如要约出售)或侵权产品安装地点进行调查和公证,并取得公证书,以证明被告侵权。在公证和取证过程中,专利权人最好主动向卖方索取产品说明书、名片、购买发票或销售侵权产品人员的收据,以进一步明确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公证机关说明上述材料的来源和真实性,并将其记录在公证书中(二)法庭证据保全方法法庭证据保全方法,即:,民事诉讼法意义上通常所说的“证据保全”,是指防止自然损失、人为破坏或未来难以获取证据的制度,人民法院根据职权,根据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的倡议,收集、整理民事诉讼证据。证据保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诉前证据保全和诉讼中证据保全。诉讼前证据保全:这是对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23-05-03
    210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一、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下列资料:1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他组织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申请人与需要保全的证据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如果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申请人应提交有关物品样品、说明、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二、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什么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2.保全证据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事项,应当由申请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或者征得申请人的同意由公证处代为委托。3.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不能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4.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秉持客观性,若保全证据
    2023-06-06
    319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主体能不能是法院
    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一般公证有专业的公证员。注意事项1、证据保全公证的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一定要具备。重点应审查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证据与其权利是否有关系,若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则不应受理。如在对承租的房屋进行证据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是房屋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有利害关系人。2、证据保全公证的证据取得方式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收集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的,必须有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到场,其中一名必须是公证员。必要时取证现场应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4、证据保全公证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把搜集到的证据保全下来。除了传统的拍照、录像、录音,随着科技的发展,证据保全公证还可以把网页等证据保全在计算机系统内。5、保全公证还应当制作公证书,把公证书有效得送达到当事人。这是法律对公证事项的强行规定,证据保全
    2023-06-14
    131人看过
  • 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一、证据保全法条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2023-04-13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处
    词条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公证处
    相关咨询
    • 法院证据保全方法是什么,规定是什么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6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 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
    • 安全保证金法律依据,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30
      律师解答 安全保证金的法律依据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 证据保全是什么?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1
      应该是涉及公共利益的,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这些证据若不及时保全即会消灭,则法院应主动采取证据保全。
    • 证据保全公证怎样办理,法律有哪些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3
      律师解答 当事人要审证据保全的公证可以到住所地或者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法院证据保全概念是什么法律依据都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1
      基础主义: “确定说”、“预先调查说”、“延伸说”均强调了法院的职权,是中国强式职权主义在法律上的反映,应当摒弃,代之以民事权利基础主义。所谓民事权利基础主义就是确立民法在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将民法作为除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创立与执行的依据。具体讲,法律在基本原则与具体规范的设计上,就是要尽可能多地承载社会主体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尽可能少地导入公权利,使民事权利的行使尽量不依赖公权利而保持相对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