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农业机械维修点分为综合维修点和专项维修点两种。其中综合维修点按维修作业的复杂程度分为一、二、三级;专项维修点不分级。
(1)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申请人须满足下列相应技术条件,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参见附件1:农业行业标准NY/T1138.1-2006《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a.设备条件。(a)一级维修点具体设备要求如下:Ⅰ.必须具备的计量器具、通用设备、手工具共26类,为外径千分尺、游标卡尺、内径百分表、平尺或直角尺、厚薄规、电解液比重计、转速表、万用电表、轮胎气压表、普通车床、台钻、电焊设备、氧—乙炔焊设备、钎焊设备、压力机、空气压缩机、砂轮机、钳工工作台及设备、除锈设备、剪板机或剪具、千斤顶、扭力扳手、常用扳手、拆装工具、手电钻、手动绞刀。Ⅱ.必须具备的清洗、修理及试验、检测设备共20类,为外部清洗设备、零件清洗设备、专用拆装设备、举升设备或地沟、气门座铣削设备、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连杆校正设备、气缸体或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气缸压力表、润滑油分析仪、功率油耗测试仪、喷油器试验器、检查平台、制动修理设备、离合器修理设备、润滑油脂加注设备、轮胎修补设备、喷漆设备、充电机、电器试验台或电器性能测试仪;允许外协的清洗、修理及试验、检测设备共15类,为起重或搬运设备、立式精镗床、立式珩磨机、磨气门机、连杆衬套加工设备、轴瓦加工设备、曲轴磨床、曲轴校正设备、发动机磨合设备、无损探伤设备、喷油泵试验台、动平衡机、液压系统检测试验台或液压系统检测仪、车架校正设备、前照灯检测设备。(b)二级维修点具体设备要求如下:Ⅰ.必须具备的计量器具、通用设备、手工具共24类,为外径千分尺、游标卡尺、内径百分表、平尺或直角尺、厚薄规、电解液比重计、转速表、万用电表、轮胎气压表、台钻、电焊设备、氧—乙炔焊设备、钎焊设备、压力机、空气压缩机、砂轮机、钳工工作台及设备、剪板机或剪具、千斤顶、扭力扳手、常用扳手、拆装工具、手电钻、手动绞刀;不要求的计量器具、通用设备、手工具2类,为普通车床、除锈设备。Ⅱ.必须具备的清洗、修理及试验、检测设备共12类,为外部清洗设备、零件清洗设备、专用拆装设备、举升设备或地沟、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气缸压力表、喷油器试验器、制动修理设备、离合器修理设备、润滑油脂加注设备、轮胎修补设备、充电机;允许外协的清洗、修理及试验、检测设备共5类,为起重或搬运设备、连杆衬套加工设备、轴瓦加工设备、功率油耗测试仪、喷漆设备;不要求的清洗、修理及试验、检测设备共18类,为立式精镗床、立式珩磨机、磨气门机、气门座铣削设备、连杆校正设备、气缸体或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曲轴磨床、曲轴校正设备、发动机磨合设备、无损探伤设备、喷油泵试验台、动平衡机、液压系统检测试验台或液压系统检测仪、车架校正设备、前照灯检测设备、润滑油分析仪、检查平台、电器试验台或电器性能测试仪。(c)三级维修点具体设备要求如下:Ⅰ.必须具备的计量器具、通用设备、手工具共12类,为外径千分尺、游标卡尺、内径百分表、平尺或直角尺、厚薄规、砂轮机、钳工工作台及设备、千斤顶、扭力扳手、常用扳手、拆装工具、手电钻、;必要时应具备的计量器具、通用设备、手工具共6类,为电解液比重计、万用电表、轮胎气压表、电焊设备、氧—乙炔焊设备、钎焊设备;不要求的计量器具、通用设备、手工具8类,为转速表、普通车床、台钻、除锈设备、压力机、空气压缩机、剪板机或剪具、手动绞刀。Ⅱ.必须具备的清洗、修理及试验、检测设备共3类,为外部清洗设备、零件清洗设备、、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喷油器试验器;允许外协的清洗、修理及试验、检测设备共2类,为起重或搬运设备、喷漆设备;不要求的清洗、修理及试验、检测设备共30类,为立式精镗床、立式珩磨机、磨气门机、气门座铣削设备、连杆校正设备、气缸体或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曲轴磨床、曲轴校正设备、发动机磨合设备、无损探伤设备、喷油泵试验台、动平衡机、液压系统检测试验台或液压系统检测仪、车架校正设备、前照灯检测设备、润滑油分析仪、检查平台、电器试验台或电器性能测试仪、专用拆装设备、举升设备或地沟、气缸压力表、制动修理设备、离合器修理设备、润滑油脂加注设备、轮胎修补设备、充电机、连杆。b.设施条件。(a)生产厂房的结构、设施应满足相应等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作业的要求,水电、暖气(需供暖地区)等供给可靠;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或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b)停车场地面应坚实、平整,区域界定标志明显,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和停车。(c)生产厂房面积应与其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一级综合维修点生产厂房必须≥400平方米,停车场必须≥100平方米;二级综合维修点生产厂房必须≥100平方米,停车场必须≥60平方米;三级综合维修点生产厂房必须≥20平方米,停车场必须能停车泊位。(d)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修理、加工、装配、磨合试验、检测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c.人员条件。(a)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人数应与其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相适应,一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技术人员必须≥2人,技术工人必须≥8人;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技术人员必须≥1人,技术工人必须≥3人;三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技术人员必须≥0人,技术工人必须≥1人。(b)一、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应有助理工程师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三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应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c)相应工种技术工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一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应至少具有高级工3人,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应至少具有高级工1人。d.质量管理条件。应具备并执行农机维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具备所修农业机械的维修资料;具有质量检验、维修配件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和设备管理等相关制度。e.安全生产条件。应具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和存储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物品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自身消防安全急救措施。f.环境保护条件。应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对废油、废气、废液、废蓄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喷漆和发动机调试等产生污染源的车间应设有环境保护措施。
(2)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申请人须满足下列相应技术条件,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参见附件2:农业行业标准NY/T1138.2—2006《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a.设备条件。(a)农机电器修理,须具备8类设备,分别为电器试验台或电器性能测试仪、万用电表、兆欧表、电解液比重计、台钻或手电钻、钎焊设备、充电机、钳工工作台及设备;(b)喷油泵、喷油器修理,须具备5类设备,分别为喷油泵试验台、喷油器试验器、钳工工作台、外径千分尺、厚薄规;(c)液压系修理,须具备3类设备,分别为液压系统检测试验台或液压系统检测仪、钳工工作台、修理工具;(d)曲轴磨修,须具备7类设备,分别为曲轴磨床、曲轴校正设备、无损探伤设备(允许外协)、动平衡机(允许外协)、检查平台、磁性底座百分表、外径千分尺;(e)气缸镗磨,须具备7类设备,分别为立式精镗床、立式珩磨机、压力机、吊装起重设备、内径百分表、外径千分尺、厚薄规;(f)散热器修理,须具备4类设备,分别为清洗及管道疏通设备、氧—乙炔焊设备、钎焊设备、散热器密封试验设备;(g)轮胎修补,须具备5类设备,分别为空气压缩机、漏气试验设备、轮胎气压表、轮胎修补设备、千斤顶;(h)电气焊修理,须具备5类设备,分别为电焊设备、氧—乙炔焊设备、钎焊设备、砂轮机、砂轮切割机;(i)钣金修理和喷漆,须具备8类设备,分别为空气压缩机、喷漆设备、调漆设备(允许外协)、砂轮机、除锈设备、吸尘和通风设备、剪板机或简易剪具、焊接设备。b.设施条件。(a)生产厂房的结构、设施应符合农机专项修理作业的要求,水、电、气等供给可靠,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b)喷油泵、喷油器修理的作业间应洁净,有防尘隔风措施;农机电器修理的充电间应与作业间分隔开,其地面和水池应用耐酸材料建造。(c)生产厂房面积应与其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散热器修理、轮胎修补、电气焊修理作业间面积须≥20平方米;农机电器修理、喷油泵、喷油器修理、液压系修理、钣金修理和喷漆作业间面积须≥30平方米;曲轴磨修、气缸镗磨作业间面积须≥40平方米。应有车辆暂停泊位。c.人员条件。(a)应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技术工人人数应与其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相适应,散热器修理、轮胎修补、电气焊修理、农机电器修理、喷油泵、喷油器修理、液压系修理、曲轴磨修、气缸镗磨的技术工人数须≥1人;钣金修理和喷漆的技术工人数须≥2人。(b)相应工种技术工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c)喷油泵和喷油器修理、曲轴磨修、农机电器维修点应至少有中级工1人。质量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的规范要求与综合维修点规范要求一致。
二、办理材料
要求填写完整,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申请人签名。
提供身份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签名。
提供维修场所和使用场地的原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签名。
提供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及出厂合格证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签名。
提供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签名。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登记注册大厅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填写《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资料接收清单》;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予以受理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证照。对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申请人填写《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资料接收清单》;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予以受理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证照。对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兴宁市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兴宁市农业机械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第七条农业机械维修者,应当具备符合有关农业行业标准规定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条件,取得相应类别和等级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并持《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77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二十四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应当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具有农业机械维修职业技能的技术人员,保证维修质量。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者应当免费重新修理;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维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应当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具有农业机械维修职业技能的技术人员,保证维修质量。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者应当免费重新修理;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维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第九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三)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四)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五)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不予发放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n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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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业机械维修需要哪些手续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维修场所使用证明;(四)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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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维修资质办理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30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维修场所使用证明;(四)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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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其他修理事项适用怎样的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1本规定是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向农机用户承担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另有约定的,销售者的三包责任依照约定执行,但约定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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