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拆迁补偿协议由谁来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0:52:41 361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被拆迁人签订的,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房屋登记谁的名字,谁有权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买受人对签订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拆迁补偿协议丢失怎么办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各持一份。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拆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同时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常见陷阱

1、采用心理战术逼迫被拆迁人签字

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常以政策作为挡箭牌,以少补或不补偿作为威胁,逼迫被拆迁人签字,被拆迁方的口头威胁与政策不等于法律,在遇到此类状况时,一定果断选择维权。

2、合同约定不够具体明确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

3、拆迁方未当场签字盖章合同被篡改

拆迁人经常以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承诺会在签字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被拆迁人。待协议交回被拆迁人手上时,这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条款可能跟自己当初签订的有所出入,补偿标准条款已经被拆迁人修改。

4、房屋评估有猫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不管是整体评估还是分户评估报告,都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评估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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