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司法强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21:42:24 73 人看过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适格。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强拆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强拆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司法强拆程序方得以启动。

一、司法强拆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司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应该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在这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征收的决定以及补偿决定作为具体的行政行为与该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属同一概念范畴。

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分为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申请强拆两种情形。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在该解释的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均有体现。

被拆迁人要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拆迁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起,法院应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新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法院面临着司法强拆的巨大压力,完全按照上述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执行房屋强拆的任务,显然力不从心,实践效果未必如意,法院有必要进行司法执行方式上的创新,而这有必要有新的司法解释予以规定。人们正拭目以待。在此,提醒被拆迁人,从法律的程序上来讲,在司法强拆的最后阶段提起执行异议,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显然缺少力度。应该及早采取救济措施,越早越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违法建筑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强拆?
    一、违法建筑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强拆?违法建筑在未经法院判决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强拆的,必须履行合法的程序后才可以强拆。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是有城镇规划区的县(区)规划部门进行调查取证,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则由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环节包括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状况、职业、年龄等;现场勘查记录违建房屋的现状,包括区位、房屋面积,结构以及修建时间等;调取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确定规划区,并到房管部门查询该房屋的登记材料。这个过程中,房屋的要参与其中,如果没有这个过程也是不合法的。二、哪些部门有权查处违法建筑?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权按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罚款等处罚决定。2、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局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
    2024-02-03
    38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会引起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处理。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的调解,主要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三种类型。哪些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02
    237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引起的
    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
    2023-08-06
    23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强拆房子墙体
    一、什么情况下能强拆房子墙体房屋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2.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3.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4.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房屋产权调换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依法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强拆房子墙体涉及哪些法律责任强拆行为涉及如下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如违法强拆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
    2023-11-20
    441人看过
  • 法律依据: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强制拆迁诉讼
    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或者补偿协议订立后拆迁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问题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强制拆迁有无法律依据《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其他国家单行基本法律也都有对房屋私权的保护性规定。遍查中国既有基本法律,均无为了城市改造及房地产开发之需就可以强制拆毁公民合法拥有房屋的
    2023-08-08
    285人看过
  • 拆迁纠纷房子卖了怎么办?什么情况下会被法院判合法强拆
    一、拆迁纠纷房子卖了怎么办?房屋拆迁款原则上归原所有人所有。但是,买卖协议约定房屋拆迁后补偿款归属的,应当履行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一)被拆迁人享有取得该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权该条规定赋予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进行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在该拆迁合同中对特定的安置房享有的债权以特种债权的地位,而非普通的债权。该特种债权被赋予物权的优先效力,称为特种债权优先权,也就是债权物权化。1、特种债权优先权是一种具有物权效力的特种债权,是独立的民事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2、特种债权是一种法定的债权上的优先权,不是物权上的优先权,它打破了债权平等原则,赋予特种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取得的权利;3、特种债权是一种不需登记公示的
    2023-11-27
    233人看过
  • 司法强拆下什么通知
    行政处罚决定
    强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023-06-18
    304人看过
  • 任何情况下房屋强拆犯法吗?
    一、任何情况下房屋强拆犯法吗不是,要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征收方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前应当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决定》作出后被征收人既不履行,也不起诉、复议的,征收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下发了《强制强制执行裁定》后,依法送达被拆迁人并告知后,可以依法实行司法强拆。司法强拆从程序上来说是合法合理的,所以被征收人要摒弃所有强拆都是不合法的想法,二、遇到强拆的处理方式1、强拆之前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当事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维权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取证,但是像项链、手镯这种体积小、价值大的物品就很难证明其存在。而当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应证据,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房屋真的被强拆,那就会成为一堆废墟,屋内屋外环境、室内装修、布置等都无法还原,那后期如果申请赔偿,就无法举证。2
    2024-01-24
    199人看过
  • 正常情况下遇强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补偿协议先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强制拆迁程序的完善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至强制拆迁房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区、县房地局将拆迁许可
    2023-02-13
    16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会引发劳动合同终止?
    一、何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会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二、劳动合同终止后有
    2023-03-03
    47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强制更换法定代表人
    一定要变更的情况:1、法人死亡,或者因为过失被免职。2、法人没有履行自己的职务,或者无法履行自己的职务。3、法人辞职,或者岗位调动。一、法定代表人职责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二、法定代表人变更流程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
    2023-06-23
    471人看过
  • 拆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进行
    一、拆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进行房屋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2.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3.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4.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房屋产权调换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依法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强制拆迁的条件是什么事实上,强制拆迁是指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制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
    2024-01-05
    46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
    一、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二、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针对自然人的刑事强制措施,但这些强制措施无一可以适用于单位。因为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行为是为了单位的利益
    2023-03-20
    259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
    律师解答:取得法院强制执行手续。取得法院强制执行手续。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024-05-03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不能引起重婚罪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
    • 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国家强拆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8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 恩施现在什么情况下开宾馆要走司法强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03
      宾馆酒店拆迁补偿法律法规依法补偿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改造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同时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租赁土地自建宾馆酒店在拆迁的时候可以获得建筑物重置价、停产停业损失、装修附属物搬迁费、机器设备等相应的补偿。 2、土地和建筑物的补偿都不属于宾馆酒店经营人,而如对宾馆酒店进行过内部改造,装修、加建停车场、加减设施
    • 强拆法律依据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执行强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我有十一苗良田,加上230㎡房屋。被政府征用建楼房一少部分是安置房,,一大部分商品房,我想不让政府给我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款,让政府给我230㎡商业房能行吧。
    • 什么情况下引起医疗机构过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3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