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条款产生重大误解该如何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12:46 334 人看过

最近我因保险合同,卷入了烦恼的讼诉,庭审中保险公司被我问得哑口无言,满以为胜卷在手,宣判书下来,却输惨了:因《人身保险投保书》没有实质性保险合同条款,也没有一式两份,投保人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诱导下误认为是意向书,在《人身保险投保书》上签了字。后在保险公司业务员与工作人员的误导下又将现金价值误解为本金,计算银行利息后认为合算,而投了保。后来才知道现金价值其实只是退保返还金。

本来十分简单的在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上双方签字,一式两份,来证实双方的真实意愿,而保险公司却用《人身保险投保书》去认可保险合同条款,先诱导投保人签订《人身保险投保书》,致使投保人云里雾里的产生误解。产生纠纷后就用投保人签了名的《人身保险投保书》证实你已经理解保险合同条款,同又拒绝提供投保人已经签字的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公司没有签字!而恰恰这又是最关键的能确凿地证明保险合同条款是在签订人身保险投保书后,才让投保人见到的,从而能推翻人身保险投保书所载对保险合同条款己理解之说。而法庭往往只考虑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的说法,对身为平民百姓的投保者的意见是不采信的,投保人是从由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据中分析得出的反驳理由,法庭却以没有提供反驳证据为由不支持投保人的反驳意见!且保险公司提供的一份伪证,伪证败露后当庭撤回,投保人用它作为证实其存在欺诈行为,法庭却以已经撤回为由驳回投保人的主张!投保人有说不出的悔恨。

损失千把元人民币,不会导致家破人亡,但受愚弄的感觉将相伴终生,而且对方宣称:有几个亿,愿意奉陪将官司打到底。人民法庭应该是尊重证据能证明的法律事实的地方!跟财产有什么关系呢?而且输了官司之痛更让人揪心!投保人开始动摇对法律尊严的崇敬信念,原来庄严的人民法庭也是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地方啊?!投保人为了不动摇对法律尊严的信任,愿将这场官司打到底,直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看人民法庭是讲理还是讲钱,证实与旧社会的法庭有没有区别,请网友帮投保人出主意!一审败了,期待二审,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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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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