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赔偿地都有那些法律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0:23:59 477 人看过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赔偿?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二,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的确定主要是法院管辖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法律上规定那些情形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有其他重大过错,是兜底刑条款,意味着,对于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再限于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亦能要求过错方赔偿。比如婚内出轨、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婚内嫖娼、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等
    2023-02-13
    3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诉状怎么写
    1、原告;2、委托代理人;3、被告;4、诉讼请求;5、事实与理由;6、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7、此致;8、委托代理人。一、起诉离婚的起诉书怎么写起诉离婚的起诉书应当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原告提出有证人作证的,还必须如实告知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写起诉书?欠工资不给,首先你要讲明是什么原因不给工资,大概有多少钱,这样才好确定评判的标准。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诉讼请求;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原告签名及日期。三、民事起诉状范本版起诉状应该包括以下五
    2023-03-29
    27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律文书包括那些刑事诉讼种类?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需的法律文书种类主要包括: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刑事答辩状;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授权委托书;接受指定辩护函;接受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委托协议;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延期审理申请书;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刑事起诉书;传唤通知书;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登记表;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书;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的复议申请书;撤诉申请书;调查取证申请书;法庭辩护词;回避复议申请书;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减刑、假释申请书;回避申请书;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控告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立案监督请求书;接受指定辩护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刑事辩护委托协议;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函;
    2023-06-03
    4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律对于非法行医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非法行医的民事赔偿是,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是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非法行医罪的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
    2023-07-27
    24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主体都有那些人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此外,《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206条分别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经担任过该案某一审判阶段审
    2023-06-21
    200人看过
  • 提起民事诉讼能否要求伤残赔偿金
    就伤残赔偿金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伤残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一、人身伤害致残,能主张哪些赔偿1、侵害人致伤他人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是指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七项。2、侵害人致残他人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
    2023-02-25
    87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能要求什么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能要求下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被告人造成他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职务侵占罪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一些公司的员工,坐到高位掌握了公司的财产权,在巨大的财产诱惑前,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若真的付诸行动,那么将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犯罪。在其中遭受侵害的一方,即被害人,除了交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对损失的财物,会考虑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按规定,职务侵占罪公诉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不过,具体而言,对于被侵占的财产将做以下的处理: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3、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
    2023-08-12
    8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如实供述都有哪些要求
    《刑法》第67条对自首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对于所犯罪行,无论司法机关是否掌握,都应如实全部供述交待,不能有隐瞒。结合前述两个最高法规定,其具体内容为:(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这里讲到的是数罪中的部分犯罪,即为数个罪名,不包括同罪数个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
    2023-04-03
    313人看过
  • 被人打了怎么起诉,要求赔偿那些
    被人打了之后写好起诉状,保留好被打的一系列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一、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应如何取得医药费和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应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进行合理的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如果造成残疾了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二、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怎么处理赔偿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的赔偿方式: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处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列亡赔偿金、精神损害
    2023-06-19
    1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协助保全有哪些要求?
    民事诉讼协助保全措施要求一、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慎重行事,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全条件和保全范围。没有使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的,不应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原则上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并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确有必要时依职权保全要特别慎重。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四、对于易损、易腐、鲜活物品采取保全措施后,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也可以交有关部门及时变卖,所得价款由人民法院继续保全。五、对生产工具、经营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如车辆、船舶等)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一般可只扣押有关证照,允许当事人继续使用、营运,控制其收人;必须查封、扣押实物的,查封、扣押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处置。六、因保管不善或处理不当给当事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的,法院依职权保全不当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法院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酌情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
    2023-04-19
    84人看过
  •  法院要求赔偿,那么谁来赔偿呢?
    这段内容讲述了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否则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受到刑罚。同时,单位犯前款罪也会受到罚款等处罚。根据所给内容,我们可以得知,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 不 履 行 判 决 会 承 担 哪 些 法 律 责 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拒不履行判决将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该法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发生法律
    2023-09-06
    250人看过
  • 异地民事诉讼赔偿请求该如何提出异议
    1、规定是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2、需要原告到法院递交诉状。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纠纷管辖的规定,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也是适用民事纠纷的管辖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
    2023-03-11
    4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那些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那些赔偿?1、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2、如果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停尸费、亲属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偿一定的抚恤金。3
    2023-06-02
    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那些
    民事诉讼参加人
    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诉讼参与人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与非主要诉讼主体:根据不同的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权利、义务和同案件事实有无利害关系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对诉讼参与人可以作进一步的划分。当事人属于主要诉讼主体,而证人、鉴定人等则属于非主要诉讼主体。一、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必须参加诉讼吗民事诉讼第三人是否必须参加诉讼是要看原告是否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诉。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一节第五十六条中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
    2023-06-26
    44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间都有那些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9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间的内容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那么法院传票民事诉讼有什么要求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1.法院有你这个朋友的地址,只不过是身份证地址或户籍地地址。 2.失去相对举证权:不拿传票,就不知道对方的举证(对方的诉讼请求及主要证据),也不知道自己的举证期限,错过举证期限后再出示的证据未经对方同意则不能出示(无效证据,不予采信)。 3.失去答辩权:不影响开庭审理。确定开庭后,法院就是以传票传唤你这个朋友到庭,可以不到庭,但二次不到庭后法院会缺席宣判。 4.依然被执行:缺席宣判后,上诉期限过去
    • 法律法规有哪些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8
      民事诉讼证据分别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当事人的陈述;勘验笔录。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证据种类都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民事赔偿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
    • 民事诉讼法都有哪些?求详细解答!谢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7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