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男方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前男方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在结婚前,男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男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
(1)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
(2)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
(1)若是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也没有添加女方姓名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若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可以先由夫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可以先由夫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
三、共同财产可以公证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一般来说,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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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共同所有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2证明婚前共同购买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可以出具购买证明,即双方购房时各自出具的购房款。或按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产权证上的名称证明。购房合同也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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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女方加名后的房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6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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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 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 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071、婚前,房子属于女方因为登记在其名下,但是男方所付房款属于债权,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 2、如果是结婚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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