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6:12:27 119 人看过

一、反担保的条件有什么?

反担保是具有条件的,并不可随意为之,其成立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主要包括:一是必须有担保,即某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如果没有担保,则不存在反担保。二是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必须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这三种之一,而不能是留置担保和定金担保。三是双方订立反担保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不可以口头的形式订立。

二、反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反担保人并不是任何责任都要承担,其承担的责任是有范围的,一般应当包括他人在提供担保的范围内代替债务人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的相关支出和必要费用,如运费等、他人为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的相关支出的利息以及为他人为实现反担保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他人为债权人清偿债务而支出了不必要的费用或者支出了不合理的费用,反担保人对这些不必要、不合理的费用不承担责任

三、反担保的措施有哪些?

反担保的措施有很多,常见的一些反担保措施有存单、汇票、支票、债券的质押,合法并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的质押,仓单、提单的质押,金钱的担保如保证金,企业的股东或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的个人财产连带保证,房地产、机器设备、库存的相关产品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抵押,合法并可以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的质押,他人的财产或者自身信用反担保等等。我们在提供反担保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一些相关的部门逐步办理评估、保险、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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