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怎样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1:44:40 134 人看过

房屋被征收部门非法强拆的,是对公民财产进行非法的侵犯,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的。首先要提出赔偿申请,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作出是否赔偿决定。

一、刑事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必须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

2、受理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是否请求权;

(2)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

(3)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

(4)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请求人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

3、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

关于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未作规定。世界上大致有两种方式:

(1)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

(2)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就赔与不赔,赔偿发生和金额作出裁决的方式。其中,协议方式有它的优点,也比较符合中国一贯的立法精神。

二、行政强拆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原告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标准。原告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刑事赔偿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9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必须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

2、受理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是否请求权;

(2)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

(3)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

(4)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请求人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

3、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

关于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未作规定。世界上大致有两种方式:

(1)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

(2)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就赔与不赔,赔偿发生和金额作出裁决的方式。其中,协议方式有它的优点,也比较符合中国一贯的立法精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因为强拆,造成农场巨大损失,有赔偿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农场依法开垦,被强拆,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以获得补偿。有关法律、法规第二十五条【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场所和面积、搬迁费等,搬迁期间、过渡方式、过渡期签订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部门未在补偿方案签订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
    2023-05-02
    457人看过
  • 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
    延期交房,对于那些为了改善居住环境的普通购房者来说,会导致他们增加不必要的租房费用,影响了他们的入住;对于投资者来说,会导致他们不能及时得到收益;同样,延期交房也影响了今后房产证的颁发,房产证能早一天颁发,购房者可以早一天用房产证取得银行的贷款。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均因开发商的延期交房引起,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多少,比如租赁合同、租金收据或发票、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等。一、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是多少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或者评估后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有两种情况:1、正常延期交付。由于施工迟延,或者因为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房屋交付逾期;2、非正常延期交付。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因此延期交房的,因为开发商有一定的过错,所以购房者可以积极主张延
    2023-06-24
    191人看过
  • 违法强拆导致财产损失怎么申请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被征收部门非法强拆的,是对公民财产进行非法的侵犯,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的。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赔偿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当被拆迁人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一、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
    2023-03-04
    50人看过
  • 虚开发票造成损失的数额认定
    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数额是国家税款被骗取数额概念的一个延伸,是指国家税款被骗取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数额。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犯罪数额的概念有别于一般所说的涉案金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涉案金额通常是指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计税金额或价税合计金额。从上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数额三项内容看,《刑法》并未将涉案金额作为决定定罪量刑的依据。因此,应当将犯罪数额与涉案金额相区别。相关知识:虚开发票税款数额的认定虚开税款的数额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载明的税额,即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计税金额和其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的乘积。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就应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
    2023-06-14
    212人看过
  • 醉驾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标准是怎样
    醉驾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标准是没有统一的规定的。一、醉驾致交通事故怎么处罚如果行为人因为醉驾引起交通事故的,并且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二、醉驾判刑标准是什么醉驾判刑标准如下:1、对醉驾者处以拘役和罚款,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2、除刑事处罚外,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还将被吊销驾驶证,吊销后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醉驾逃逸撞死三人怎么判刑呢?醉驾撞死三人逃逸的判刑标准是三
    2023-03-28
    372人看过
  • 强拆程序违法造成损失如何获得赔偿
    一、强拆程序违法造成损失如何获得赔偿强拆程序违法造成损失,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侵害,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在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形下,被征收人获得的行政赔偿数额不应低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二、违法建筑物强拆怎么处理违法建筑物强拆的处理程序如下:1.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2.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3.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4.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5.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6.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7.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8.实施强制拆除。三、违章建筑的类型有哪些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2.在自己取得
    2023-06-05
    312人看过
  • 怎样赔偿人身损害的财产损失?
    一、怎样赔偿人身损害的财产损失(一)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包括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等的侵害,本条是指对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所造成损害的计算。财产权益是民事权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物权、知识产权、股权以及虚拟经济中的财产权利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三)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
    2023-05-06
    454人看过
  • 怎么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给业主造成损失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办理后,开发商即使再把这套房子卖给他人,也不会发生物权效力。由于买受人已在登记机关做了预告登记,其他买房人通过登记机关也可以查询到该套房屋的出卖情况,知道自己不可能得到房屋的所有权,自然也就不会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买受人在能够办理不动
    2024-07-26
    377人看过
  • 如何赔偿因打架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在向法院提起的侵权之诉上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不过既然是打架,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话,对于财产损失的索赔可能不会得到全部支持,法院会酌情以你之过错减免对方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财产损失费赔偿标准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
    2023-07-07
    294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造成的损失,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对被征收人来说,如果自己的房屋遭遇到违法强拆,可以运用《国家赔偿法》赋予的权利,获取应有的赔偿。国家赔偿程序首先是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国家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律师补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
    2023-05-03
    249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如何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等。(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
    2023-06-25
    180人看过
  • 家被强拆了,财产损失怎么认定?
    在实践中,拆迁方为了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违法实施强拆的情况更是时有发生。当拆迁方违法实施强拆行为时,对被拆迁人所造成的损失不仅其房屋本身,有时候还会涉及到被拆迁人房屋内的财物。此时,被拆迁人在维权过程中如何认定其因强拆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尤其是房屋内财物损失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张北县的李先生在该县国有土地上拥有用房屋一套,且有合法的产权证明,2007年3月,李先生在其房屋旁的空地上搭建砖房两间。2015年6月,李先生的上述房屋被张北县列入征收拆迁范围。由于未能就所搭建的无证房屋补偿安置事项达成一致,李先生一直未能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5年12月拆迁方向李先生作出了关于其房产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决决书,并送达李先生。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搬离上述房屋并将房屋交付于拆迁方拆除,并称逾期不搬离交付的将予以强制执行。由于李先生因为在法定的复
    2023-06-24
    75人看过
  • 拆迁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1、被拆迁人的财产损失能否提起民事诉讼,是要求赔偿的权利,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如不获接纳,原告人可就该命令提出上诉。二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当事人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决定。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仍不满意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执行裁定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管辖。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内容为《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对行政裁决有合法利害关系的当
    2023-05-31
    375人看过
  • 放火造成财产损失怎么量刑
    放火造成财产损失较小的应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财产损失重大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放火罪和失火罪之间有什么区别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
    2023-06-28
    248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怎样赔偿由于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6
      非法拆迁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赔偿申请,提交的赔偿申请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二)具体要求、事实依据和理由;(三)申请年、月、日。赔偿请求人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 开发商延期交房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提醒购房者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在发生延期交房的纠纷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 这样掌握好证据的话,不论在与开发商协商过程中还是在提起诉讼时,都能够明确其违约事实,既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主张约定的违约金,在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开发商为何越级拆迁又给政府造成损失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0
      非常理解你们的境遇。政府行为的目的,所展示的形象,你一说,大家就心里都明白。 第一,“占用门坪拓宽公路”的行为肯定是政府行为。但要按政府行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得有证据。相信如果聘请律师后,让律师查一下,或申请法院查一下干这些活的人由谁开支、开支的人跟政府有无合同,就是一定会取到这种铁证。 第二,“占用门坪拓宽公路”的政府行为,肯定是违法侵权的行为。他们的手续肯定不全,完全是没有章法的行为。这一点可
    • 开发商拆迁损失赔偿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7
      关于开发商拆迁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
    • 房产开发商强拆我的房子要怎样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4
      一、房屋被开发商强拆,居民能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维权的。 二、依据《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赔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时限内达不成赔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限定,按照征收赔偿方案作出赔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平等,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限定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