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辖区县级运管机构备案并报送备案资料。县级运管机构对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和信息填写的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收到材料当日出具《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并录入运政系统。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换证需要什么材料?
354人看过
-
惠东县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办理时间
179人看过
-
武汉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220人看过
-
阳江阳东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有哪些条件
468人看过
-
南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办理权利运行流程
462人看过
-
汕尾城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政策是什么
169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换证需要什么材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28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换证); 4、证件遗失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补证);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它材料(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相关材料(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营运车辆、人员及运输安全生产等证明材料)。
-
-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该履行哪些义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和配件档案,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维修车辆,保证维修质量,做好维修记录;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竣工出厂时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员应当签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如实提供检验结果证明。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
-
经营者的机动车维修应当遵守哪些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维修接待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价格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二)将维修项目及其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录入本市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并保证信息及时、真实、有效;(三)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修理费,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并将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四)对机动车进行大修和二级维护的,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