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消费维权面临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3:00:17 195 人看过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消费热点正在发生变化,消费维权工作因此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消费者投诉热点和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农资类群体投诉增加,农民受损害情况严重;一些房地产项目存在虚假宣传、合同陷阱、质量低劣、面积缩水和物业配套跟不上等问题,引发消费者群体投诉;汽车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严重,许多厂家以国家尚未出台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公用事业侵权垄断问题严重,如违规收取高额费用,不能正常供气等。另外,消费者的建议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产品质量堪忧,食品安全问题严重,有失公平的格式合同现象仍很突出,虚假广告误导消费等,也是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

中消协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一是各级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缺乏应有的重视,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消费领域缺乏应有的质量标准;三是消费维权中司法保护诉讼程序复杂,维权成本较高,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四是经营者的自律程度还不够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缺失,有些企业只顾追求自身的利润,不惜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五是整个社会对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的关注不够,一些消费者还缺乏应有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

打假维权现在面临哪些挑战

1、法律法规缺失。在中国有关版权保护的法律很不完善和到位,尤其是对保护作者权益的规定模糊不清、弹性极大,作者一旦被侵权要承担大量的举证责任和维权成本,打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案例比比皆是。这样的法律公平何在、价值何在,这样的法律如何能保证人们的私人财产不受侵权,如何鼓励人们创造的热情?

2、司法环境差。在中国法官权力过大,再加上法律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的情况,几乎法官就可以一手指天,甚至指鹿为马,这种司法环境下冤假错案不在少数,作为维权工作者我们也只能望法兴叹、申诉无门。

3、国民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侵权人基本就是法盲,侵了别人的全还理直气壮,似乎一个小偷在像大家说:我偷东西是因为别人没放好!或说:东西放那拿来用用很正常,大家不都这么干嘛!类似这样状态的侵权人大有人在。

4、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差。作为知识产权(版权、商标、专利等)的拥有者或创造者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或者是因为不够重视、或者是因为措施不得法。我们接触下来无论是个人权力人还是一些企业的权利人,都觉得侵权现象司空见惯,还有权利人是因为维权屡受挫折丧失了信心,进而对侵权便放之任之了。

《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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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3日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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