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4:10:28 272 人看过

一、安康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

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二、安康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受理的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三、安康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办理材料

1.自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所学课程合格成绩单或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包含合格成绩方有效,所学课程合格成绩单及毕业生登记表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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