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毒品犯罪既、未遂认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1 09:59:39 119 人看过

个人整理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一、既遂的标准是:

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

二、未遂的标准是:

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应认定为未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毒品犯罪刑罚标准的调整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罚为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毒品犯罪量刑标准: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罪 如 何 判 刑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非常大。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审判,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判刑情况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例如,如果
    2023-09-14
    422人看过
  • 毒品犯罪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毒品犯罪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
    2023-04-28
    112人看过
  • 运输毒品罪既、未遂的认定有哪些类型
    关于运输毒品罪未遂的认定是:当犯罪分子在自己意识清醒并且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运输毒品,是犯罪的情况下,从一个地方往另一个地方去运输毒品,关于对毒品已经从一个地方运出,已经开始着手开始了运输毒品(当行为人在运输毒品前所做的准备工作,这不算是着手开始了运输毒品,只有运输的毒品已经离开了起点的地方,才算是着手开始了毒品运输,但是在运输的过程中,排除犯罪分子因为自己意识到自己在犯罪而去终止这项毒品运输的过程的这种情况,而最终导致运输的毒品没有到达目的地,即在毒品在运输状态下被捕获了,这种情况被认定为是运输毒品罪未遂。总而言之,在运输毒品的过程中,从毒品的最开始运输,到运输的毒品到达最终的目的地之间的过程中,排除犯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去终止了毒品的运输的这种情况,在此过程中毒品没有按照约定被送达到目的地,而是在过程中被捕获,因此,无论运输的毒品到达了哪一步,只要毒品没有被送达到目的地,没有完成
    2023-05-31
    188人看过
  • 毒品犯罪有既遂也有未遂如何量刑
    毒品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是按照毒品的数量给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2024-01-25
    354人看过
  • 探讨贩卖毒品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贩毒罪既遂判定如下:1、贩毒罪属于行为犯罪,行为犯以完成法定犯罪为既遂标志,开始犯罪;2、如果法律要求的程度是完成犯罪行为,不要求造成物质和有形的犯罪结果,那么这种行为的实施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完成行为;3、毒品犯罪的核心环节是交易。行为人是否实际转移毒品,或者是否销售毒品牟利,不影响本罪的既遂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充分条件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贩卖毒品行为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1.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2.贩卖毒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
    2023-07-08
    140人看过
  • 毒品犯罪证据整理
    包括下列证据:(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有哪些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其中,鉴定结论虽然具有书面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口头解释,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所以,它属于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其中,勘验、检查笔录之所以列入实物证据,是因为它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情
    2023-07-20
    427人看过
  • 以毒品交付作为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
    在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准认定问题上,我国刑法理论界大致存在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当贩卖毒品的买卖双方意思达成一致,也即双方达成买卖契约的,就应当认定为构成既遂。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贩卖毒品罪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如果行为人没有实际交付毒品,而仅与他人达成协议,不能认为贩卖毒品行为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司法实践中,对于贩卖毒品罪既未遂的区分,司法机关掌握的标准也不统一,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一)先“买”后“卖”,“出卖”是核心两种观点迥然相异,根本在于对贩卖毒品罪中“贩卖”行为构造认识上的分歧。观点一实际上将贩卖行为的构造理解为“有偿转让”或者“为卖而买”两种并列的行为类型。那么,行为人在为有偿出售毒品为目的而购买得毒品,就表明其贩卖毒品的行为已实际完成,充足了贩卖毒品罪构成要件,故将其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但笔者认为,将贩卖行为构造作如此理解犯了逻辑错误。按照《现代
    2023-06-03
    260人看过
  • 毒品罪既遂标准是什么,毒品犯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一、毒品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四种行为方式,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因行为方式而异。1、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2、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3、运输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
    2023-02-24
    193人看过
  • 毒品犯罪既遂判多久?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述的规定从重处罚。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是怎样通常情况下贩卖毒品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或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与购毒者已达成毒品交易意见并正在交易而尚未转移毒品,或者已经转移了毒品的,都应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一)从罪状表述看,以进入交易环节区分既遂与未遂符合立法原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贩卖毒品下的定义是: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我国刑事立法采用了世界通行的立法体例。在总则部分对犯罪未遂的概念、处罚作原则性规定,在分则部
    2023-08-01
    496人看过
  •  毒品走私未遂罪如何认定?
    贩卖毒品未遂罪的判断包括以下几点:1.在公安的控制下交付,已经进行交易或正在进行的,将被认定为未遂;2.当毒品进入交易状态并在交易谈判中被抓获时,将被认定为未遂;3.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知道交付的毒品是假药,那么将被认定为未遂;4.如果毒品交易后被买方退回,那么将被认定为未遂。毒品的实际交付行为是确定贩毒是否既遂的标准,毒品的实际交付不认定为未遂。贩卖毒品未遂罪的判断如下:1.在公安的控制下交付,已经进行交易或正在进行的,将被认定为未遂;2.当毒品进入交易状态并在交易谈判中被抓获时,将被认定为未遂;3.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知道交付的毒品是假药,那么将被认定为未遂;4.如果毒品交易后被买方退回,那么将被认定为未遂。毒品的实际交付行为是确定贩毒是否既遂的标准,毒品的实际交付不认定为未遂。 毒品交易状态维度的贩毒未遂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2023-08-27
    311人看过
  • 毒品运输途中的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
    毒品运输途中的犯罪应当是既遂,可构成运输毒品罪。运输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毒品运输途中的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
    2022-06-28
    107人看过
  • 如何确定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
    关于定义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3、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毒品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关于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通用公司的内部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应从以下方面考虑:1.通用公司主张的内部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应具备的条件是不为普遍知悉和并非容易获得。本
    2023-07-04
    190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既遂的如何认定?
    贩卖毒品罪的既遂的认定是:实施了购买毒品行为,如果正在进行毒品交易人赃并获或已经买进了毒品的。对于非以购买方式获得的毒品予以贩卖的,如祖传、他人赠与的毒品,只要将毒品带到买方约定的地点开始交易的。因贩卖毒品被抓获后在其住所查获的毒品。一、快递毒品给自己吃会怎么判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快递毒品给自己吃的行为,若行为人是以贩卖毒品的主观目的快递毒品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快递行为被贩卖行为吸收,只构成贩卖毒品罪。二、以贩养吸罪应该怎么量刑以贩养吸通常是指嫌疑人贩毒并且嫌疑人本身吸毒而且在其住所能够查获一定数量的毒品,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
    2023-03-28
    183人看过
  • 走私毒品罪的认定方法及其既遂未遂的鉴别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运输毒品罪与走私毒品罪的区别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而且不是在领海、内海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否则便是走私毒品。运输毒品具体表现为转移毒品的所在地,如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但是要注意,从结局上看没有变更毒品所在地却使毒品的所在地曾经发生了变化的行为,也是运输毒品。例如,行为人先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由于某种原因,又将毒品运回甲地的,属于运输毒品。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运输和走私两个行为,则定运输、走私毒品罪。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
    2023-07-04
    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毒品罪怎么认定既遂未遂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5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 1、陆路输入应跨越国境,以毒品进入国内领域为既遂标准。 2、将毒品输入海路和空路,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国家港口或飞机到达国家领土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是犯罪未遂。 对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中止
    • 毒品运输罪的既遂与未遂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9
      一种观点认为,贩卖应以毒品实际上被转移给买方为既遂。在毒品被转移之前,即使买卖双方已达成转移协议或者卖方已先行获取了经济利益的,都不能够认为是贩卖既遂;对于运输毒品者来说,其开始运输毒品之时是犯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的,是犯罪未遂,毒品被运抵目的地的,是犯罪既遂。第二种观点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将毒品出售获利,或是否已实
    • 毒品未遂犯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0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构成犯罪。中国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形式的未遂规定,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毒品进入运输状态后未到达行为人运输终点的情况,刑法理论界对运输毒品行为是否成功存在差异。主要观点是:一是运输毒品罪是否成功,应以毒品是否开始运输为标准;二是毒品是否到达目的地作为犯罪和未遂的定义。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到达目的地的,为犯罪未遂;第三,只要毒品进入运输,
    • 包庇毒品犯罪既遂量刑标准,还是既遂犯罪量刑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5
      一般来说,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既遂判决: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客观表现是知道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伪造、掩盖犯罪行为,或者帮助破坏犯罪证明,逃避法律制裁。
    • 如何认定贩卖、运输毒品罪中既遂、未遂、转移、停止犯罪的具体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贩卖、运输毒品罪是故意犯罪。其客观方面通常表现为购买、出售毒品的行为和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将上述行为实施完毕的,其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自无异议。但是,当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购买行为或并未完成出售行为,或者尚未将毒品运达目的地时就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犯罪的,是以犯罪既遂抑或未遂论处,这一问题在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均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贩卖应以毒品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