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是二个月左右。如果只是判决了要强制执行拍卖,还要三个月左右才会开拍卖会。因为还要摇珠选定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报告的价确定保留价,再摇珠选定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要在报纸上登公告,公告必须十五个工作日才能开拍卖会。接着就要看能不能拍卖出去了。不能拍卖出去的,可再拍卖二次。每次拍卖的间格是二个月左右。拍卖公司要写调价报告给法院,法院批准后,才能再拍卖。三次拍卖都流拍的,法院还会有一个六十日的变卖期。变卖也不能卖出去,就会与债权债务人一起协商解决。
法院拍卖房产的流程有哪些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2.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3.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4.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5.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法院的房产要多久拍卖给执行局
95人看过
-
法院执行房产拍卖程序和时间
270人看过
-
法院执行拍卖房产流程
469人看过
-
法院执行房产拍卖程序
383人看过
-
无产权房是否能够被法院拍卖?
416人看过
-
房产法院拍卖能拍卖吗
218人看过
拍卖合同是指拍卖人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将标的物或标的权利交付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并以相应的价款作为对价的一种合同形式。 委托人在订立委托拍卖合同时,必须全面了解拍卖人是否具备从事拍卖业务的资格,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 更多>
-
被法院拍卖的房产能够进行买卖交易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9法院拍卖的房屋经公开拍卖并且权属明晰,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注意事项: (1)要仔细阅读拍卖物业公告里的各种风险提示; (2)要现场勘查,并向物业管理处打听该物业的具体情况; (3)资金准备要充足,如果拍卖成功后,竞买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交纳首期款,那么拍卖房会没收保证金; (4)一般拍卖公告里面都会注明水电费或者管理费由谁负担。竞买人在拍
-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如何拍卖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11:法院查封债务人房产后,首先委托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评估,然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2:拍卖公司接到法院委托后,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应向当地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刊登拍卖公告,拍卖当然是以竞价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3: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收取的强制执行费是每件150元,由申请执行人垫付,制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承担。评估费是1%,由拍卖公司垫付,成交后从拍卖款中扣除。拍卖费(佣金)是成交价的5%、由买受人承担
-
法院执行异地房产拍卖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1这是司法拍卖。即是申请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由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将被执行人的房产公开向外拍卖的一个过程。你作为竞买人需要注意的是: 1、需要了解该法院是否是第一查封法院,如果是,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轮候查封法院,就要弄清楚第一查封法院是否处理完毕,这个房产是否是第一查封法院处理剩下的资产,如果不是,肠埂斑忌职涣办惟暴隶就有问题。也就是说你说的这个法院是否具有委托人这个资格。 2、需要了解该房产的相关产权
-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答复如下:(1)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该房产应当返还,如果已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可要求折价赔偿.(2)3万元的租金为该房产的法定孳息,应当返还.(3)法院没有出示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无权继续强制执行拍卖房
-
法院拍卖房产时,债权人能否参加拍卖,法院拍卖房产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6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