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维护中介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评估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91号令)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开展评估业务,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审批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申请表》和《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人员名单表》(副本)抄送同级物价部门备案。
三、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625号)规定执行。
资产评估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房地产作为独立项目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作为整体资产的一部分,按整体资产一并评估的,收费标准按价费字〔1992〕6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检查。对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和内容,达不到应有工作标准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检查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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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委托方式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8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一般是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也可以是经占有单位同意、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其它当事人,原则上由申请立项的一方委托。特殊情况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委托方被委托方应签订资产评估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被评估项目名称、评估内容、评估期限、收费办法和金额、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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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程序由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一、立项申请。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资产评估申请,并在评估前附上财产目录和相关会计报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收到资产评估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并作出是否是否进行评估,并通知申请人及其主管部门。据此,申请人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二、资产清查。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对资产占用单位进行全面资产、债权和债务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账面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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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召回评估通知生产者?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生产者应当制作并保存完整的责令召回记录;并在召回完成时限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召回总结。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生产者召回总结进行审核,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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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国有资产评估指标是什么水利国有资产增值入投资评估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水利国有资产考核与评价指标一、经营性资产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指标:1.水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水利考核期内新增投-水利国有国有资产总额入水利国家资本资产保值=--------------×100%增值率考核期初水利国有资产总值说明:(1)单位水利国有资产总值,根据单位水利国有资产价值总量核定,包括水利国家资本金,国家已收取投资收益和国家投资应享有的其他权益。水利国有资水利国家国家水利投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