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1:11:04 462 人看过

(一)房屋价值的界定

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一般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一般在判决离婚后,由当事人双方分担。

(二)房产分割存在的问题

1、关于产权房是否系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及分割问题

实践中,各地对于产权房是否系共同财产界定的标准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在于购买时间和取得产权时间有差异、缴纳房款的进程、房产证是否取得个案有差异,这些因素都导致房产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司法实践处理不一。

在北京地区,法院在分割产权房时一般会酌情考虑一套房子的实体分割,比如,将有二居室的房子判决一人一居室。

2、关于公房分割存在的问题

由于离婚纠纷中涉及的公房,可能是职工经房改售房取得产权证的部分产权的房屋,也可能是婚前或者婚后购买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经济利益涉及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处理问题较多。

对于“部分产权”公房的处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判决取得部分产权的一方,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3、关于承租公房的承租权问题

目前,关于处理承租公房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三)判断产权房是否系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的司法实践

1、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有些法官认为,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且可以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按照房产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房产是否系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根据民法物权原理及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或者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婚姻案件中涉及房产分割,若系争房产是结婚登记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该房屋在何时购买以及房款如何交纳。但在分割房屋时,应考虑相关因素,如果在婚姻登记之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应该认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1)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此种情况,一般认定该房系一方个人财产为宜。

(2)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缴纳部分房款,部分房款系婚后缴纳,在离婚时,房产证仍未办理完毕。此种情况,以房产物权的期待权归一方,但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房款属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为宜。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评估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怎么评估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应当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但同时房地产也是最容易产生泡沫经济、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业,因此,作为联系银行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纽带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体系的健全就显得极为重要。一、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
    2023-04-06
    270人看过
  • 离婚房产100万评估费
    离婚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1.如果所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以下或者100万以下的部分,则评估费按照房产总价值的5%进行收取。2.如所需要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万到1000万的,则1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2.5%进行收取。离婚房产评估费多少钱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销售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销售租金额标准,由
    2023-07-21
    70人看过
  • 离婚 房子评估 不配合
    一、离婚房产评估对方不配合怎么办?一般,如果一方申请评估了,另一方又没有合理理由,或无法提供有公信力的价格的,法院可以同意评估。涉及重大财产的,建议聘请律师代理。二、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三、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
    2023-03-15
    317人看过
  • 离婚官司对房子评估自己评估可以吗?
    通知当事人,但委托的评估机构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共同委托法院指定。一、法院已经作出合法的财产评估应怎么做法院财产评估有两种情况:(1)由当事人先行请具资质的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之后提起诉讼,诉状内容写明涉及标的物评估价格;(2)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后向受案法院申请指定评估机构对涉及财物作评估,法院主审法官会通知被告当事人来协商评确定评估机构,原、被告双方不能达成统一认定评估机构的,法院会指定具资质的涉案财物鉴定机构来实施作出涉及财物的鉴定价格,并以鉴定价格为判决依据。
    2023-06-24
    337人看过
  • 不接受房屋评估怎么办
    受损房屋的司法鉴定: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委托,或者双方共同委托,一方委托的司法鉴定无效;2。因此,建议由当地施工质量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起诉法院,法院将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相对公正的结论。3。对鉴定不满意的,可以委托其他信誉好的机构或者更高层次的司法鉴定。4,涉及多个家庭的财产利益,我们必须齐心协力才能有实力。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的,承担大型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3)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10年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验、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作经验;(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结构与建筑工程专业10人(其中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专业2人,建筑设备专业2人。从事房屋安全鉴
    2023-05-08
    55人看过
  • 最新离婚房产评估机构
    一、最新离婚房产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是指依一定法律程序设立的专门从事土地和房屋估价的组织。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每个城市都有房地产评估机构,需要进行离婚房产评估机构可以委托当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二、离婚房产估价程序1、获取估价业务获取的估价业务指的是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也是房地产估价得先决条件。2、明确估价的基本事项无论是从哪种途径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一般都有一个业务接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估价方需要知道的估价的基本事项以及估价收费问题与委托估价方沟通和协商,予以明确,并签订合同
    2023-04-25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评估是对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估计和确定的过程,通常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评估师进行。 评估师会考虑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市场行情和影响因素,给出房屋的合理市场价值。... 更多>

    #房产评估
    相关咨询
    • 房产评估法院认可后双方不离婚了可以退评估费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
      经过评估的被执行人财产,经拍卖、变卖未能成交,也未以物抵债的,评估机构已经收取的评估费不再退还,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因此房产评估法院认可后不会退了。
    • 房产评估出差离婚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8
      离婚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 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评估财产女方不承认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就是否同意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能够达成一致,可以去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直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 评估需双方当事人认可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9
      法院的评估,需要双方当事人认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如果鉴定人不庭作证,鉴定结论无效。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
    • 离婚评估房产不配合法院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2
      评估机构是公正的,法院既然委托了,评估机构会将事情公正处理好的,要相信别人。当事人双方应该到场,法院没有必要派人监督。如果你认为评估差异太大,你可以申请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