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一、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3、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另外,补办结婚证的程序中,若需委托他人来补办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二、异地户口结婚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在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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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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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如何补领婚姻登记证?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和流程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居民如何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一、受理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二、提交材料(一)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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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婚姻登记证要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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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婚姻登记证形成的材料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一)《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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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补领婚姻登记证的领取证件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4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领、需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必须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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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一方未补领结婚证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3当事人遗失或者损坏婚姻证件的,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补办结婚证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