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10:33:46 299 人看过

一、“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哪些

法律对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作具体规定。一般而言,这里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也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要式合同是指哪些合同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

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要式合同是指哪些合同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

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合同成立”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政府应该如何给予合理补偿?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大学法学院陈宏光教授,陈教授就此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1.关于证照问题。2005年办理的采矿许可证,是合法有效的。在有效期届满之前,石灰窑主申请了期限顺延。如果国土局认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许可不能顺延审批,应当及时告知窑主停止生产,撤出资产和回收财产。如果既没有批准顺延,也没有答复,则视为石灰窑生产许可证仍然有效,应当受法律保护。因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2.关于损失补偿问题。界定许可证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决定是否给予补偿的前提。如果窑主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行政机关基于产业调整、执行政策要求窑主停止生产的。对于无过错的经营者,应
    2023-07-05
    266人看过
  • 如何理解《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如何理解《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上述规定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债的形成所依赖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料的变化,致原债的关系显失公平时,双方应变更债的内容,重新协调双方利益,达到新的平衡。因情势变更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一方可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确立在于追求公平和正义,故不得滥用该原则。援引其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如下条件:(1)有情
    2023-04-22
    135人看过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协商变更,单位解除合同给补偿吗?
    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情况,单位,发生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协商变更,单位解除合同给补偿吗?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就此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应慎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09
    309人看过
  • 以客观情况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案由申诉人:尹某,男,50岁,某省制药厂职工。被诉人:某省制药厂。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省制药厂厂长。1995年3月11日,某省制药厂一以全厂清理整顿、机构合并调整、客观情况变化为由解除尹某等十一人劳动合同。尹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认为事先不通知,就被一脚踢开,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调查过程经查明:1965年7月,尹某被招进某省制药厂工作,1993年7月转制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工人。1994年起,制药厂因设备落后,产品品种单一而经济效益不景气,开工不足。1995年初,新厂长张某上任,进行科室、车间、分厂大改组。尹某等11人作为第一批员工被强行停止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厂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尹某等不再适应在厂里工作。事先未与尹某等劳动者协商。尹某月工资为472元。分析意见仲裁庭认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2023-06-09
    250人看过
  • 合同订立时客观条件
    一、合同订立是什么合同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合同订立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二、合同订立时客观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
    2023-03-28
    97人看过
  • 如果项目发生重大变化,能否重新签订合同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项目变更较大,为保护双方利益,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原合同无法履行,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应该注意的是,当合同尚未签署和确立时,没有变更合同的理论,因为合同尚未签署,修改不影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通常所说的变更合同,是指合同履行前或合同成立后,由于标的物数量、履行地点、时间等的增减,导致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简而言之,需要两个主要条件:1。变更合同以原始有效合同关系为基础。如果没有合同或合同未建立,则不能将其称为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必须符合双方的协议或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这意味着即使您发现自己购买的价格高出数倍,并且您对合同约定的内容不满意,在正常情况下,你不能单方面改变它。你只能与另一方协商变更,(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2023-05-07
    258人看过
  • 【劳动争议】郦某诉上海XX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
    郦某任某公司总经理司机兼车队队长,后公司将总经理用车调配给研发部经理驾驶,并以总经理用车转由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提供,郦某总经理司机岗位不存在,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面解除与郦某的劳动合同。郦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但遭败诉。本站律师接手一审后,发现郦某仲裁时的代理人忽略了以下两个对郦某有利的证据:1、劳动合同仅仅约定郦某的岗位是司机,并未明确约定郦某是总经理司机,公司以总经理司机岗位不存在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至少是不充分的;2、郦某同时还是公司车队队长,且有公司文件为证,而公司的车队自始至终是存在的,这样,即使总经理司机岗位不存在属实,那么车队队长的岗位还是存在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3、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就调整岗位跟郦某协商。一审时法官基本采纳了本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补发郦某仲裁和诉讼期间的全部工资。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
    2023-04-22
    86人看过
  • 客观情况变化单位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客观情况变化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用人单位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适用此款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二是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要先与劳动者沟通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只有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时,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023-06-13
    14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订立时面临的重大变故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在这些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4)客观方面的原因。包
    2023-07-14
    229人看过
  • 发生哪些情况会引发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发生哪些情况会引发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是:1.协商变更。“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变更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2.法定变更。当劳动者有特殊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动”变更劳动合同;3.口头变更。一般而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根据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口头变更”在上述情况下也可以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因变更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怎么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3-10-20
    16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将会发生哪些重大变化?
    一、宅基地政策将发生变化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将会越来越严格,随着农村新政策的出台,农村新增宅基地将会被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以及农田,如果将宅基地上房屋出售、赠予给他人,不能够在重新申请宅基地了。而且如今很多地方都在开展新农村建设、空心村治理以及危房改造等政策,而未来宅基地的也必须要与这些政策相结合。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将会减少宅基地的审批,鼓励拆旧建新。新的宅基地政策出台之后,对于宅基地的确权也给与相关的认定,部分地区已经在开展宅基地确权工作了,宅基地确权之后能够保证农民本身的利益,但是农民也需要注意,宅基地确切之后,所有权还是归属于集体,农民只能够享受到使用权。在农场还有很多农民存在宅基地超标、一户多宅的情况,未来将会对于这些宅基地进行集中和那个整治,实行有偿使用,或者自愿有偿退以及转让宅基地等方式。未来农村新宅基地的审批将会更加
    2023-03-22
    281人看过
  • 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履行能否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保留相关书面证据,协商不成的,再解除劳动合同,避免直接解除而导致违法解除的风险。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27条所列的客观情况。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遇不可抗力或者用人单位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一、公司员工动迁费用都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2023-03-15
    57人看过
  • 重大立功的具体情形是指哪些
    立功制度的设计本身和执行情况不仅关系到个案当事人的权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一国法治化进程的实现程度。属于重大立功的具体情形有哪些?(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重大罪行,查证属实的;(2)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3)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的;(4)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5)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三十一条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第三十
    2023-03-01
    439人看过
  • 签订了合同后情况会发生改变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情况发生变化,双方也不得解除合同,但是当发生重大变化时,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五)在不归属
    2023-03-07
    2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法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的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请参考下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5
      1、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用人单位被合并或者分立;迁移其现在的住址;或者需依法转移单位资产的等。如果导致劳动合同履行不能,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工作年限发生重大变化, 可以不签合同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2
      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不成,可以不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应该累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哪些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5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用人单位被合并或者分立;迁移其现在的住址;或者需依法转移单位资产的等。如果导致劳动合同履行不能,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