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有没有规定时间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4 07:16:04 329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有没有规定时间限制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有规定时间限制,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的规定条件是:

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

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

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

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可以放弃吗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能放弃。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一项权利,承包人可以依法享受、也可以自愿放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筑施工中的优先受偿与资金限制
    建设工程款执行中的优先受偿权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限制是:1.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2.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并非建筑工程价款的全部,仅为承包人因承包工程而实际支出的费用;3.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如何行使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行使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先行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2023-07-19
    360人看过
  • 抗辩权有没有时间限制?抗辩权为何没有时间限制?
    抗辩权是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当相对人提出某一请求权时,当事人才可以提出抗辩权,相对人不提请求,当事人也就无所谓抗辩权。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违约的抗辩,这使其区别于权利消灭的抗辩。权利
    2023-07-19
    105人看过
  • 河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有时间限制吗?
    一般是7天之内进行办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这个施工合同的备案时间,那么一般在七天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毕了,这个在关于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管理办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这个是必须和对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这个需要在30天之内签订合同。施工合同的备案办理程序(一)网上申报。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部门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二)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
    2023-08-17
    356人看过
  • 有没有规定工伤申请的时间限制?
    申请工伤的时间有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有吗?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
    2023-07-06
    247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优先有没有期限
    一、民法典抵押权优先有没有期限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有没有期限限制,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如果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行使其抵押权,则人民法院对该抵押权不予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没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没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没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属于物权,具有没有优先性。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没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
    2024-01-13
    445人看过
  •  建筑工程领域优先权制度的研究
    这段内容讲述了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中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中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包人有权行使其优先权。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中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包人有权行使其优先权。所谓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承 包 人 在 什 么 时 候 有 权 利 行 使 其 建 筑 工 程 优 先 权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承包人具有工程优先受偿权,但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其次,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第三,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第四,施工中发包人未提供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第五,施
    2023-09-02
    49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转让有效吗?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一般是不可以转让的。其观点是该权利专属于承包人,因此不能进行转让;以及该权利是对建筑工人的特殊保护,转让该权利不符合工程优先权的立法本意。一、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可以转让。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因此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可以转让。二、工程款拖欠如何维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承包人可以据此主张优先受偿权,且此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及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更好的保
    2023-04-10
    161人看过
  • 增资优先认购权有时效限制吗
    一、增资优先认购权有时效限制吗(一)优先认购权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二)我国《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一)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股东购买新股票的定价往往低于新股的市价,因而优先认股权本身亦具有市场价值。(二)当然,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不是绝对的,法律确立新股认购优先权是在比较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平衡和公司资本顺利扩张两种价值之后做出的判断,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有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可以被合理排除的。三、股东
    2023-06-16
    301人看过
  •  有没有时间限制的自首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投案自首有时间限制。只有在被抓获前向相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罪行的,才可以被认定为自首。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投案自首有时间限制。只有在被抓获前向相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罪行的,才可以被认定为自首。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 首 分 为 哪 几 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第三条第九点(1),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
    2023-10-08
    209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工人的工伤保险期限有哪些限制?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度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道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期限是多久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
    2023-07-06
    89人看过
  •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是否有期限
    一、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是否有期限建筑工程规划项目如果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验收有期限的,要在三个月内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三、竣工验收的要求。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的产量,不应因此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进行竣工
    2023-04-12
    165人看过
  • 国内优先权的限制有哪些
    一、国内专利优先权制度的作用作为优先权制度的起源,外国优先权的作用非常简单直接,即便于申请人在第一次提出申请后,有充裕的时间考虑自己还有必要在哪些国家再提申请。而本国优先权制度的作用,比起外国优先权来说,就要丰富的多,而这些作用恰恰是专利代理实践中容易被忽略的,本文旨在系统地对本国优先权加以探讨。.1利用本国优先权进行发明和实用新型之间的转换我国在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增加了本国优先权制度。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上述规定表明,发明和实用新型所涉及的技术方案是有所不同的,发明
    2023-04-23
    84人看过
  • 有优先权专利保护期限
    有优先权专利保护的时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023-06-13
    395人看过
  • 工地夜间施工有没有时间限制
    一、夜间施工有时间限制吗?夜间施时间限制,只能在晚上二十二点前施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四)夜间是指晚二十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二、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哪里办在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办理。这个一般是地方性法规或一些部门规章或文件才有的东西,很难细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2023-03-20
    4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申请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所谓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 行使工程价款优先权有期限限制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6
      公司承建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欠工程款快一年了,项目烂尾了,债权人要拍卖项目我们行使工程款优先权还来得及吗?来得及。 《民法典》实施前老王行使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期限仅为六个月,但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实施后,这个期限发生了重大修改,从六个月延长至十八个月,只要在应付款项之日起计十八个月内,老王都可以行使工程款优先权。
    •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1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所谓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时间限制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6
      行使期限:30日。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
    • 建设工程优先权诉讼时效期限能中断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6
      建设工程优先权期限可以中断。 因拖欠工程款产生纠纷的,施工单位通过诉讼追讨工程款时,工程款追讨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