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货物质量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7 05:36:06 129 人看过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

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此时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依法予以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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