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1 15:12:33 148 人看过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内容如下: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三)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四)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并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要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员工每在公司工作一年,用人单位要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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