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侵犯时怎么保护自己土地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4:12:28 366 人看过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

(1)停止侵害,即土地使用权人在其土地使用权权遭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请求侵害方停止侵权,或者请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等依法责令侵权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

(2)返还原物,即侵权人非法占有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或者其他财产,土地使用权权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其非法占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侵权人将非法占有的土地或其他财产返还土地使用权人,同时,还应该返还土地和其他财产在被非法占有期间的孳息。

(3)恢复原状,即在土地使用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土地使用权主体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侵权人将受到损坏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恢复原来的状态。

(4)排除妨害,即侵权人非法干涉、阻碍、妨害权利主体行使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其排除行使土地使用权的障碍,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即农民集体组织为阻止承包经营权人耕作其承包地而设置障碍、停供水电以及阻止通行等,应承担排除妨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5)赔偿损失,即侵权人侵害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给土地使用权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土地使用权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以其财产赔偿土地使用权人所受到的财产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怎么查看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时候
    1、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性质的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这个要具体看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清楚了,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有具体的时间显示的。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
    2023-05-04
    200人看过
  • 当个人隐私权受到侵犯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侵犯隐私权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维权。隐私权被侵犯了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停止侵害,也不进行赔偿的话,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隐私权。侵犯个人隐私权怎么判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判刑标准如下: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情形如下: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监视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2023-07-05
    3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受时效限制吗
    一、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受时效限制吗1、土地使用权产生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时,受诉讼时间限制,而诉讼时间一般是3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怎么办理1、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关补交出让金、用地条件、用地期限等事宜,待
    2023-06-17
    339人看过
  • 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该怎么处理好
    一、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该怎么处理好1.当发现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首先应当保持冷静,并明确自己的权益。2.肖像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权,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3.针对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自行制止,例如要求侵权者交出所拍照片、删除公开展示的肖像等。同时,也可以依法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二、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1.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是处理肖像权侵权问题的首要步骤。受害人可以向侵权者发出警告或律师函,明确指出其侵权行为,并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公开或传播涉及受害人的肖像。2.如果侵权者不予理睬或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的保护和支持。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肖像权受到严重侵犯
    2024-07-26
    32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没有自己的名字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个人拥有的,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只有2类,农村集体所有和全民集体所有(即一般所说的国有)。你所说的土地证应该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证,就是不知道具体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农田等的承包使用权。但是都是使用权而已。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可以继承。具体你去问问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就知道了,一般问基层国土所就可以了。确权证没名字,就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法取得该土地的承包收益,这关系到切身的利益。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开始
    2023-04-26
    15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受国家保护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受国家保护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土地转让协议书合法吗如果是农村宅基地,那么可以签订买卖协议,有协议有证人,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交易协议。如果土地是农村承包土地,那么签订买卖协议是无效的,农村承包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依法自愿进行流转,可签订转包或转让合同,而转包后此块土地的收益应该
    2023-06-15
    172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受侵犯,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时被侵犯财产时:侵犯财产的一方可以起诉维权,并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侵权证据。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居住权被侵犯怎么办1、对于离婚后的居住权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是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即使离婚了,富裕的一方有帮助弱势一方的义务,当然这个义务并不是没有期限的,具体的帮助时间也是具体而定,最好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3、在执行居住权帮助期间,受助方另行结婚的,对方可终止帮助。原定居住权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受助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权帮
    2023-07-03
    447人看过
  • 怎么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4、建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5、加强专利权海关保护的力度。6、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一、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有哪些?1、创作者身份证明。对于一个技术或者是文字或者是发明来讲,一定有一个创作者,这个创作者,必须是此申请物的最原始或者是接手他人委托后进行最终确定创作的人。简单来讲,只要能提供二代身份证复件件就可以,正反两面,需要在同一张A4纸上。2、公司营业执照。如果创作者属于公司,要以公司的名义来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的话,那就必须向申请单位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必须是在有效期内,而且是清晰的,盖有公司公章的。3、作品说明书。
    2023-05-06
    234人看过
  •  赠与土地使用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根据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继承土地,且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因此,当事人可以合法地继承土地使用权。根据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有权按照协议规定继承土地,且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遗赠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在一个人去世后,其土地使用权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而遗赠协议是指遗嘱中关于遗产分配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遗赠协议在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
    2023-08-28
    356人看过
  • 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集中措施:1、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删除等等。2、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3、向人民法院起诉责任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一、哪些行为被认定为隐私权受到侵害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
    2023-03-24
    189人看过
  • 企业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不受侵犯有什么措施
    企业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不受侵犯的措施一般会有:1、突出使用注册商标,避免三年内不使用;2、及时关注同行商标使用情况。避免将同行业他人商标作为本企业的商标、字号、域名、装潢;3、关注商标注册公示情况;4、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商标应及时向海关备案。企业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不受侵犯有什么措施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
    2022-06-18
    220人看过
  • 如果公司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公司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如何首先保护自己的权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如果企业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如果企业和侵权人之前已经签订合同,并且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或者双方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记住,如果没有仲裁协议,您就不能申请仲裁。有仲裁协议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终局裁决一次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同一争议不能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之间因劳动争议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逾期不改正的,擅自跳槽,窃取企业商业秘密,侵害企业利益,企业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因侵权人的不当行为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供有关商业秘密和侵权证据。三是起诉人民法院。
    2023-05-07
    270人看过
  • 以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会继续受到保护吗
    以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会继续受到保护么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会继续受到保护,并且有可能会获得很多的土地权利。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
    2023-05-04
    340人看过
  • 债权人怎样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切实得以实现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包括以下几种制度:首先,我们关注到债的担保问题。该制度作为确保债务履行,以确保债务履行得以顺利进行的实体法措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其中,可以细分为人身、财产以及金钱等类型的可靠担保。其次,我们也不能忽视债的保全机制。这是一种辅助性的债项保护策略,目的在于确保债务人的债务能够得到及时、完全的偿还。为此,法律赋予了债务人对于债务人或者与其相关的其他第三方拥有特定权利。这些权力主要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个方面的内容。《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8-15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宅基地使用权受到侵犯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06
      农村住宅即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你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村里不得随意收回或擅自收回。但如有下列情况下除外:1为公共利益。2村民不按规定比准的用途适用宅基地。3因住宅迁移而停止适用。但应有集体履行相关手续,其中为公共利益者应给与补偿。并依法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所以,但就你所提供的信息来看(信息不全),你可能仍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为此如果有人侵犯了你的宅基地使用权,你可以向有关
    • 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受时效限制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4
      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受时效限制。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土地使用权到2048年保护期到期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4
      土地使用权到2048年到期了使用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房子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会收回。法律规定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就无偿收回住宅房,也不会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向住宅房的使用人再次收取土地出让金,但需要补缴。关于土地使用权到2048年到期了怎么办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首先,可以向有关部门去反映,可以向镇政府或者当地土地局反映。 其次,如果对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规定: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
    • 什么是侵犯土地使用权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